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为大中型企业级客户提供一站式数字营销中的智能决策系统及运营服务。

  • 产品类型:

    智能投放服务、企业数据管理系统

  • 产品名称:

    智能投放服务 、 企业数据管理系统

  •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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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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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0.20%
  • 客户B
  • 客户A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I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B
6636.90万 23.90%
客户A
4365.80万 15.70%
客户C
4073.80万 14.70%
客户D
2640.10万 9.50%
客户I
1777.60万 6.4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084.2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8.60%
  • 供应商A
  • 供应商H
  • 供应商E
  • 供应商K
  • 供应商L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2220.40万 12.10%
供应商H
2145.00万 11.70%
供应商E
1061.10万 5.80%
供应商K
971.70万 5.30%
供应商L
686.00万 3.7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9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4.60%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9572.70万 17.80%
客户B
8953.70万 16.60%
客户C
5197.30万 9.70%
客户D
3652.30万 6.80%
客户E
2007.70万 3.7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0.90%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3643.40万 11.30%
供应商B
1818.00万 5.60%
供应商C
1565.00万 4.80%
供应商D
1564.40万 4.80%
供应商E
1436.30万 4.4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0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20%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E
  • 客户F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8570.70万 14.00%
客户B
7774.80万 12.70%
客户C
7572.50万 12.40%
客户E
3899.50万 6.40%
客户F
2887.50万 4.7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857.6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00%
  • 供应商F
  • 供应商C
  • 供应商A
  • 供应商G
  • 供应商H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F
2921.40万 8.60%
供应商C
2041.60万 6.00%
供应商A
1906.50万 5.60%
供应商G
1494.80万 4.40%
供应商H
1493.30万 4.4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7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1.20%
  • 客户B
  • 客户A
  • 客户F
  • 客户G
  • 客户H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B
1.22亿 22.60%
客户A
7180.10万 13.20%
客户F
3080.10万 5.70%
客户G
2633.00万 4.90%
客户H
2582.50万 4.8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250.0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40%
  • 供应商H
  • 供应商I
  • 供应商A
  • 供应商J
  • 供应商G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H
5066.10万 16.10%
供应商I
1200.20万 3.80%
供应商A
1069.60万 3.40%
供应商J
961.30万 3.10%
供应商G
952.80万 3.0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948.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7.01%
  • 群邑集团
  • 恒美集团
  • 阳狮集团
  • 群势集团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群邑集团
1689.53万 16.05%
恒美集团
1355.97万 12.88%
阳狮集团
850.32万 8.08%
群势集团
642.82万 6.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9.39万 3.8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312.2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7.46%
  • 土豆(中国)广告有限公司
  • 上海爱奇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天津数集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土豆(中国)广告有限公司
991.33万 13.61%
上海爱奇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92.96万 12.26%
天津数集科技有限公司
599.30万 8.23%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88.03万 6.70%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483.97万 6.6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575.15万元、86,125.40万元和54,290.1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
  2、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智能投放服务和企业数据管理系统。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投放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2.52%、94.16%和82.15%,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智能投放服务
  报告期内,智能投放服务分别实现收入58,819.35万元、81,096.34万元和44,598.73万元,智能投放服务收入波动主要受阿里巴巴的影响,公司为其提供...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575.15万元、86,125.40万元和54,290.1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
  2、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智能投放服务和企业数据管理系统。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投放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2.52%、94.16%和82.15%,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智能投放服务
  报告期内,智能投放服务分别实现收入58,819.35万元、81,096.34万元和44,598.73万元,智能投放服务收入波动主要受阿里巴巴的影响,公司为其提供智能投放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842.98万元、43,584.59万元和12,213.39万元,2021年,阿里巴巴收入的增长带动了智能投放服务收入较快增长;2022年,阿里巴巴收入的下降也影响了智能投放服务收入的下降,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阿里巴巴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自身经营调整的影响,大幅缩减营销推广预算;另一方面,发行人也调整经营策略,主动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加大高毛利业务的开拓。
  公司终端客户所处主要行业中,2021年互联网服务行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为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服务行业客户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2022年互联网服务行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客户自身经营调整影响;2021年快消行业收入增长受益于电商等快速发展,广告投放增加,2022年快消行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受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能源行业在2021年产生了较大收入,主要系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作为循环碳经济的早期倡导者,沙特阿美认为中国未来将会成为清洁能源最主要的市场,2021年沙特阿美在全球进行了大量的广告投放宣传其品牌,符合行业背景;公司教育行业客户主要为成人语言培训、出国留学和职业教育等,2022年教育行业客户收入有较大涨幅,主要系公司新获取客户英孚集团,在成人语言培训等领域进行了较多的广告投放;汽车行业智能投放服务收入于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传统车企销量整体有所下降,车企聚焦数字化转型,公司主要聚焦于该类客户的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通信行业于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中国移动的销售金额下降,与中国移动近年来销售费用的整体下降趋势一致;旅游行业于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受2020年以来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旅游行业受冲击较为严重;综上,公司终端客户所处主要行业收入变动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企业数据管理系统
  报告期内,企业数据管理系统分别实现收入4,755.80万元、5,029.06万元和9,691.46万元,收入快速增长。随着数字化升级的推进,企业对智能营销有序、高效、数字化管理的要求逐年提升,公司也在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上进行持续投入。公司致力于打造标准化的产品,陆续与广汽本田、宝马(中国)、中国移动、丝芙兰、资生堂等多领域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同时成为华为云、腾讯云的重要生态伙伴。
  随着公司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的逐渐成熟、研发的不断投入和客户及行业经验的持续积累,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的竞争优势将逐步体现。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数据管理系统复购率分别为84.97%、74.39%和83.41%,产品复购率高,与头部客户的合作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6月25日,发行人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在手订单与已中标合同金额合计约为29,784万元,企业数据管理系统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
  3、按客户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客类客户2020年至2021年收入占比快速上升主要是由于阿里巴巴等互联网服务类客户收入增长较快,2022年受阿里巴巴等互联网服务行业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自身经营调整的影响,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公司代理类客户主要为国际4A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收入整体平稳,2022年度由于国际4A公司服务的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导致2022年收入有所下降。
  4、按地区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境内客户收入快速增长,2022年由于阿里巴巴等互联网服务行业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自身经营调整,以及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公司境内客户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收入略有波动,其中2020年度收入较低,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境外客户减少了在中国的广告投放所致,2021年、2022年随着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逐步减弱,收入相应有所恢复。
  5、按销售季节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呈现季节性特征,主要受厂商及电商平台促销政策影响,客户在互联网广告预算执行上与其销售淡旺季紧密结合,导致季节性特点较为明显。2021年度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减弱,主要是由于互联网服务类客户占比逐年上升,该类客户智能投放服务多应用于其产品应用下载、注册和使用用户增长,投放受季节波动影响较小。2022年度各季度收入较2021年下降同时收入季节性特征增强,主要系阿里巴巴等互联网服务行业客户的收入下降。
  2022年度第二季度收入主要受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金额较低;2022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逐渐减弱,同时厂商及电商平台促销政策影响,业务有所恢复,同时根据公司企业数据管理系统业务的项目周期、客户需求等情况,多数项目于第四季度交付验收,导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金额较高。
  6、第三方回款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回款均来自客户或其相关方,不存在来自无关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集团统一付款指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旗下保理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安排。
  通过约定由客户关联自然人或其员工回款发生的原因主要为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由关联自然人(如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客户公司员工进行支付。
  商业合作伙伴代付发生的原因主要为广汽本田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约定由其商业合作伙伴代为支付部分项目尾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2,314.18万元、350.28万元和31.25万元,主要包括同一集团统一付款、通过约定由客户关联自然人或其员工回款等,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4%、0.41%和0.06%,占比逐年降低。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第三方回款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2)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2,314.18万元、350.28万元和31.2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4%、0.41%和0.06%,占比较低;
  (3)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合理,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4)发行人及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系集团内公司付款,具备商业合理性或合法合规性;
  (6)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7)发行人签订合同时存在明确约定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的安排,主要是与集团客户签订合同时通过集团旗下保理公司或指定相关公司统一支付,以上安排具有合理原因;
  (8)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