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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磊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苏州新大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磊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勤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对李勤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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