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6150%股权 |
||
| 买方:高峰 | ||
| 卖方:冯明良 | ||
| 交易概述: 2023年05月29日,公司股东高峰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增持公司股份9,970,090股。此次交易后,高峰拥有公司权益比例从47.9350%变为65.5500%,冯明良拥有公司权益比例从17.6150%变为0.0000%。依据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苏0282民初703号,冯明良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17.62%)转让给高峰,冯明良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协助高峰完成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转让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冯明良和高峰各半承担。 |
||
| 公告日期:2021-02-25 | 交易金额:424.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辽宁明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 |
||
| 买方:辽宁蓝海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0年5月26日,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子公司辽宁明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明峰”),注册地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王家村工业园区B11-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实缴出资424万元,辽宁金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6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袁清辉出资人民币58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金爽出资人民币7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本公司拟将子公司辽宁明峰35%的股权,即424万元的实缴出资转让给辽宁蓝海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2025-05-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忠侠 | 交易方式:租赁,贷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或“公司”)与张忠侠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30万元;公司拟向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小贷公司”)申请信用贷款,授信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时间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决定实际提款日期、提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20250508: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4-05-08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忠侠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或“公司”)与张忠侠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30万元;公司拟向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小贷公司”)申请信用贷款,授信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时间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决定实际提款日期、提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20240508:股东大会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