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及进口PVC(聚氯乙烯)、相关助剂及增塑剂、合成橡胶(丁腈橡胶、丁苯橡胶及顺丁橡胶)及相关助剂、糊状树脂粉及相关增塑剂、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产品的贸易批发服务,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配方相关配套服务。
塑料、添加剂、橡胶
塑料 、 添加剂 、 橡胶
销售:塑料及其制品(不含废旧塑料),金属材料(不含金、银),机电产品,服装,五金;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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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南京涵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845.67万 | 3.27% |
|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89.28万 | 3.17% |
| 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30.93万 | 2.18% |
| 安徽普瑞康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220.01万 | 2.16% |
| Mitsubishi Corporati |
1168.07万 | 2.0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2.42亿 | 43.83% |
|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292.74万 | 13.22% |
| 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
3309.24万 | 6.00% |
| 东莞市领创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56.16万 | 3.55% |
|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
1490.03万 | 2.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11.84万 | 2.93% |
| 南京涵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731.51万 | 2.80% |
| 安徽普瑞康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460.58万 | 2.37% |
| 吉安齐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951.13万 | 1.54% |
| 中山市诚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904.87万 | 1.4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2.83亿 | 47.57% |
| 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
9391.05万 | 15.79% |
|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36.12万 | 5.11% |
| 东莞市领创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65.63万 | 3.98% |
|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
1642.99万 | 2.7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南京涵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850.58万 | 4.22% |
| 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747.86万 | 2.59% |
| 深圳市康威塑胶有限公司 |
1736.03万 | 2.57% |
| 广东金榜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1660.94万 | 2.46% |
| 安徽普瑞康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1575.54万 | 2.3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4.22亿 | 63.65% |
|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139.99万 | 6.25% |
| 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
2222.71万 | 3.36% |
|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
1624.73万 | 2.45% |
| 东莞市领创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41.81万 | 1.8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广州雷诺丽特塑料有限公司 |
2360.72万 | 3.21% |
| 南京涵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323.53万 | 3.16% |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05.80万 | 2.86% |
| 深圳市康威塑胶有限公司 |
1961.42万 | 2.67% |
| 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 |
1773.07万 | 2.4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4.87亿 | 62.52% |
|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127.16万 | 5.30%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2857.12万 | 3.67% |
| 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 |
2821.85万 | 3.62% |
| 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
2778.43万 | 3.5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 |
2638.29万 | 4.79% |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68.04万 | 3.76% |
| 中山永宁薄膜制品有限公司 |
1826.96万 | 3.32% |
| 南京涵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590.02万 | 2.89% |
| 宁波煊华实业有限公司 |
1546.66万 | 2.8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3.27亿 | 53.18%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4255.61万 | 6.92% |
| HANWHA SOLUTIONS COR |
3441.11万 | 5.60% |
| 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
1743.22万 | 2.84% |
| VINTHAI PUBLIC COMPA |
1516.14万 | 2.47%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F)批发和零售业(F5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2011年修订)国家标准(GB/T4754-2002),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中的(F51)批发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10)能源中的石油与天然气的炼制和营销(1010121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F51)中的其他化工产品批发(F5169)...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F)批发和零售业(F5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2011年修订)国家标准(GB/T4754-2002),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中的(F51)批发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10)能源中的石油与天然气的炼制和营销(1010121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F51)中的其他化工产品批发(F5169)。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人脉资源,积累了丰富的供应商资源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能够提供多种不同原料组合,提供市场价格讯息支持、技术支持、配方支持、新产品推介,资金结算支持及物流配送支持等服务。
(一)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国产及进口PVC(聚氯乙烯)、相关助剂及增塑剂、合成橡胶(丁腈橡胶、丁苯橡胶及顺丁橡胶)及相关助剂、糊状树脂粉及相关增塑剂、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产品的贸易批发服务,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配方相关配套服务。在业务过程中,公司不通过二级分销商进行分销,公司直接面对下游终端使用客户,在提供上述产品贸易批发服务过程中,针对产品种类较多、客户要求差异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特点,要求销售服务提供商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要求其能够确保产品种类明确、产品质量较高,能及时向需求方和供应方提供库存信息,保证需求方的生产使用需求,避免供应方的存货跌价风险。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不通过二级分销商进行分销,能够为客户提供较高的产品、服务质量。在直接销售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二种销售模式具体包括:远期订货模式和即期订货模式。在远期订货模式下,公司会在每月固定的时间点确定客户下月需求信息,并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公司按客户需求在下月份分期送货,一般大客户采用该订货模式;在即期订货模式下,适用于定量产品尚有余量及不定量产品。
(二)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由采购部和营销管理部共同制定公司采购计划,指导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营销管理部通过汇总对比往年同期销售量,分析市场行情。采购部与客户沟通下游需求变化等来制定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的指导下,采购人员与上游供应商进行谈判,筛选出合格优质的上游供货商,并签订合同。待检验合格后,生产商或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公司指定的地点。公司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内容按要求付款,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收款,无直接通过现金收付款的情形。
(三)仓储运输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生产商自有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物流配送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阶段的需要。公司设有仓储部、物流部,配备设备和人员,按照制定的物流服务规范和流程,实施物流配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了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公司选择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在配送部门统一监管下完成配送工作。
(四)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塑料类产品、助剂类产品、橡胶类产品的贸易批发销售。公司专注于提供国产及进口PVC(聚氯乙烯)、相关助剂及增塑剂、合成橡胶(丁腈橡胶、丁苯橡胶及顺丁橡胶)及相关助剂、糊状树脂粉及相关增塑剂、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产品的贸易批发服务。公司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通过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并配送至下游客户指定的地点。在贸易批发过程中,由于公司经营产品品种和型号较为丰富,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多种不同原料组合。因此,公司通过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通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能力,最终完成交易,从而取得贸易批发收入。
报告期内及至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65.36%。公司与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淄博朗晖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蓝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作为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指定一级代理商,向单个供应商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为38.68%,对供应商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如果未来前五大供应商减少订单或其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解决方案:公司继续加强开拓更多的供应商,开发更多的产品。
2、公司业务较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塑料类、助剂类、橡胶类产品的贸易批发销售。其中,塑料类产品收入是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净利润和资产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公司成长性较好,但相对于其他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贸易服务商而言,公司经营业务较为单一,可能会影响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方案:公司制定了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未来2年内公司将在华东、华北和西南等区域内组建区域性的公司,并不断优化销售产品种类,组建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提高助剂类产品的收入比重,积极探索向生产领域和产品技术配方领域的延伸,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规模较小,股权结构单一,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不强,公司治理存在部分不规范之处,未建立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适应公司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且公司各项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尚未受到完整经营周期运行的检验,因此公司管理层需不断提高规范运作的能力和意识。同时,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在战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治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解决方案:公司在推荐挂牌项目相关中介团队的指导下,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契机,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和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公司管理层认真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会”议事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下,严格按股票挂牌相关规则经营运作,积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降低公司治理风险。
4、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剑江直接持有本公司99.8727%的股份,同时,马剑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个人意志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解决方案: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下,严格按股票挂牌相关规则经营运作,积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降低公司治理风险。
5、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具有大宗商品交易特征,公司贸易批发的单笔价值及重量均较大,期货工具的引进、产能的迅速扩张、煤化工产品的介入,共同促使塑料行业价格波动频率加快,以往较明显的季节性走势现在正在削弱。产品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如果贸易批发商不能及时调整其价格,将极大影响其贸易利润和销售情况。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也促使贸易批发商的价格发现能力和响应速度成为其业务成交和风控的关键能力。因此,如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将可能影响其公司利润和销售情况。解决方案:面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专业信息提供商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套期保值手段,降低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6、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为国内销售,其中,公司在广东省销售金额和占比较大。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和地域资源优势,但是如果广东省经济出现下滑或出现较多的竞争者,将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的冲击。解决方案:公司计划将在华东、华北和西南等区域内组建区域性的销售公司,随着公司多元化销售体系的建立,能够有效的降低销售收入区域集中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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