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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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8 | 增发A股 | 2023-05-09 | 1009.8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5-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志文,夏金娣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所持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并由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为公司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取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用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不再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借款等用信业务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_x000D_ 2、根据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不再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借款等用信业务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子公司芜湖德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不再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借款等用信业务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_x000D_ 3、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刘朝莉申请单笔最高1000万元、累计5000万元无息循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_x000D_ 4、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900万元用于开具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拟用自有房产、土地、专利权抵押或质押,由关联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2025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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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21 | 交易金额:2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朱凤琴,徐娟,黄顺水,周全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所持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并由股东刘志文、夏金娣、刘朝锋、刘朝国、刘朝莉为公司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取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用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根据子公司芜湖金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刘朝莉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子公司芜湖德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融资借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担不限于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资金业务等,具体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用信事宜授权子公司执行董事周全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3、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股东刘朝莉申请单笔最高1000万元、累计5000万元无息循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24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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