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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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5 | 增发A股 | 2018-06-21 | 7952.55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9-05 | 交易金额:6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2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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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张天宇 | ||
| 卖方:张乃芳 | ||
| 交易概述: 此次交易是公司股东张乃芳将持有的公司620万股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股东张天宇,张乃芳持股比例由15.18%变动为5.95%,张天宇持股比例由5.95%变动为15.18%。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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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28 | 交易金额:4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铜制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支付房租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在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其中,公司与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为125.00万元、与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与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为240.00万元,上述合计金额为465.00万元。 2019052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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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10 | 交易金额: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海涛,张乃芳,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业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关联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5月23日,公司关联方张海涛、张乃芳及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锦州太和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201809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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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20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18至 2019-03-17 |
| 出质人: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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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5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333,33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自然人尹放等6人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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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04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01至 2021-05-31 |
| 出质人: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锦州市古塔区华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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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锦州新世纪商务有限公司资金周转,质押权人为锦州市古塔区华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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