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砂浆类、板类
砂浆类 、 板类
粉煤灰、预拌砂浆产品的生产;LJS-装配式节能墙板与结构一体化复合保温体系的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筑产品的研发、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建筑材料(不含油漆)、装饰材料(不含油漆)、保温材料、建材检测仪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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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荣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779.31万 | 12.21% |
| 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69.64万 | 12.06% |
| 淄博保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762.49万 | 11.94% |
| 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90.85万 | 9.26% |
|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68万 | 7.8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爱耐福(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1.79万 | 24.40% |
| 青岛中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554.50万 | 17.53% |
| 江苏圣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235.27万 | 7.44% |
| 安平县天悯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209.34万 | 6.62% |
| 威海诚翔建材有限公司 |
204.76万 | 6.4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荣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55.13万 | 19.29% |
|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20.63万 | 10.88% |
| 威海盛德地产有限公司 |
585.94万 | 7.77% |
| 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1.42万 | 7.05% |
| 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8.18万 | 6.0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瀛洲美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550.36万 | 13.95% |
| 威海市顶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
374.49万 | 9.49% |
| 青岛欧克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309.93万 | 7.85% |
| 爱耐福(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6.51万 | 7.77% |
| 青岛灜洲美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1.28万 | 6.3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盛德实业有限公司 |
1386.83万 | 16.03% |
|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6.69万 | 7.13% |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479.19万 | 5.54% |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423.68万 | 4.90% |
| 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5.18万 | 4.6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瀛洲美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71.51万 | 45.69% |
| 安平县天悯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347.04万 | 8.95% |
| 青岛欧克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92.27万 | 7.54% |
| 蓬莱双德利水泥有限公司 |
265.36万 | 6.84% |
| 上海尚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17.06万 | 5.6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盛德实业有限公司 |
1518.59万 | 14.11% |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52.82万 | 8.85% |
|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0.79万 | 6.98% |
| 淄博金鼎立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82.36万 | 6.34% |
| 山东宙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581.06万 | 5.4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青岛瀛洲美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99.63万 | 42.37% |
| 青岛欧克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579.78万 | 10.68% |
| 蓬莱双德利水泥有限公司 |
378.16万 | 6.97% |
| 安平县天悯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361.76万 | 6.66% |
| 青岛美立华塑业有限公司 |
279.89万 | 5.1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54.23万 | 14.93% |
| 威海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45.33万 | 10.93% |
| 威海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19.22万 | 10.59% |
|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66.77万 | 7.33% |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盛德实业有限公司 |
468.63万 | 6.0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济南鸿福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1360.08万 | 30.62% |
| 青岛欧克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690.76万 | 15.55% |
| 青岛美立华塑业有限公司 |
408.64万 | 9.20% |
| 蓬莱双德利水泥有限公司 |
199.49万 | 4.49% |
| 天津市静海县大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86.34万 | 4.2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专注于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JS-砂浆和PSI板,目前公司生产的外墙节能保温材料集轻质、耐火、保温等特性于一体,属于一种新型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公司通过严格的采购程序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并引进先进的添加剂技术,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针对差异化的建筑外墙保温需求提供相应产品,在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同时,降低采购及销售的运输成本,公司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来获取收入和利润。 1、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模式,具备自有的研发团队和技术人员,销售部提供客户反馈情况及产品参数需求,技术部和生产部为研...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
公司专注于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JS-砂浆和PSI板,目前公司生产的外墙节能保温材料集轻质、耐火、保温等特性于一体,属于一种新型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公司通过严格的采购程序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并引进先进的添加剂技术,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针对差异化的建筑外墙保温需求提供相应产品,在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同时,降低采购及销售的运输成本,公司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来获取收入和利润。
1、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模式,具备自有的研发团队和技术人员,销售部提供客户反馈情况及产品参数需求,技术部和生产部为研发团队提供产品性能情况,通过现场多次试验检验并送检有关权威检验部门。目前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干混砂浆和挤塑板生产所需的技术,已用于主要产品LJS-砂浆及PSI板的生产,经检测产品可达标准并具备良好性能。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分为集中计划和长期报价方式,对于大宗、大笔、长期采购等采取长期报价采购方式,对于日常零星采购、小批量采购、偶发性采购采用集中计划采购。集中计划采购遵循集中计划、统一定价、签约建档的原则,综合管理部汇总生产所需物品的品牌、型号、技术规范、建议采购价格等和年度预计采购数量、年度预算资金等,确定分类招采方案。相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供应厂商,综合管理部集中评选优秀参标单位,对优秀参标单位发招采函,进行集中评标,统一定价,确定份额,报总经理审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综合管理部定期分批按需采购,集中统一报账支付。采购物品由公司研发质保部检验后入库进行保存。同时公司综合管理部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长期报价采购方式遵循多家比质、逐级报审、采购建档的原则,对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交采购申请,注明物品品牌、型号、技术规范、建议采购价格等,提交综合管理部采购员询价(两家以上),提交财务审计部审价,综合管理部进行采购,区别采购物品用途进行必要的质检入库处理。采购完成后综合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分别建档。
3、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遵照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方式,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按计划弹性安排生产。此外,对于市场需求较大、性能要求较为统一的砂浆板及叠合板产品,公司也根据市场预测情况,进行部分产品的生产备货,满足基本库存的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参加客户招标的方式进行产品与服务的销售与提供。销售主要由营销部负责,公司管理层为公司销售提供重要渠道支持,技术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营销部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合同方案及项目计划,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近十多年来,我国每年新增的民用建筑面积都在10亿平方米以上,而建筑工人的数量却严重不足,农民工荒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促使我国建筑业向装配式、工业化方向的发展。2016年国家住建部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旨在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国家发布了71号文《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同年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及保障措施。
2018年9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DB37/T5127-2018《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范了装配式建筑的评价。自该标准发布以来,各地市积极响应,陆续发布了装配式建筑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威海市人民政府在2020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0)25号),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计划于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的要求。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PSI板可作为单面复合墙板应用于装配式建筑中,依据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5127,PSI板可作为竖向构件参与装配式建筑评分计算,PSI板与传统的装配外墙板相比,容重小,便于运输及施工;施工节点技术成熟,解决了外墙漏水及脱落问题;标准化程度高,节约材料,造价低,应用前景广阔。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一、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建筑保温材料众多,燃烧性能、保温性能各异。根据现行的行政规章要求,所有规划设计的城镇建筑物必须具备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明确建筑外墙保温类材料受建筑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一般而言,无机保温材料的阻燃防火性能优于有机保温材料,但在保温性方面则有不及。由于近年多起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均与使用低阻燃性能的有机保温材料有关,公安部消防局于2011年3月推出《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规定民用外墙保温材料的阻燃性能必须达到A级标准。而有机材料的燃烧性能普遍无法达到A级标准,因此导致大部分有机保温材料无法继续使用。直至2012年12月,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不再执行“65号文”,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有机保温材料才允许被重新使用。公司的产品符合国家现阶段要求,如遇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强制性要求的提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二、下游行业市场混乱风险
建筑节能保温行业的下游行业涉及房地产行业。尽管国家前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使得房价高涨的局面得到基本控制,但未来国家如对房地产行业采取更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将可能导致新建房屋数量的减少,从而抑制建筑节能保温行业的市场需求,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建筑外墙保温节能行业下游市场存在挂靠和借用资质、层层转包等现象。在招投标和承接工程项目环节,通过挂靠、借用资质及层层转包,一些无资质的私人小企业借此获得工程得以生存,而出借资质企业对此只收取管理费,不对其进行管理,导致大量工程项目由无资质、技术力量差的企业承接,施工期限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同时,私人小企业为获得项目往往压低价格,造成了建筑外墙外节能保温材料市场一定程度的恶性价格战。如果该无序竞争状态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势必影响建筑外墙外节能保温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行业市场不正当竞争风险
建筑节能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建筑节能行业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公司进入建筑外墙保温节能行业较晚,经过近年的努力,在人才储备、研发、生产、销售体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当地市场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但随着整个社会对节能减排认知程度的不断加深,行业内同业竞争企业也将不断增多,公司面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同时,随着国家对于行业管理制度趋严,部分私人小企业低价销售保温材料时存在以次充好、产品不达标等情形,施工时存在挂靠和借用资质等情形,市场中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风险,影响公司开展业务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经过近年的研发和积累,公司拥有了一支专注于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研发的核心技术队伍,且已经转化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系列。作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宝贵财富,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已经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如果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领域及地域的不断拓展,新生力量和新技术的不断引进,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而公司的激励机制跟进不到位,有可能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及核心技术的失密,给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净额过大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54926274.81元,占相应资产总额的比重为52.19%。尽管公司已经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但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净额有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款不力或者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不能继续享受风险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SI板墙体材料类产品符合相关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50%的比例即征即退增值税。经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237000262),自2012年11月30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12月、2018年11月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12月,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137001915)。根据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上述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盈利能力会有一定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动会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七、长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29%,流动比率为2.52。如债务到期不能及时偿还本息,将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八、关联方资金依赖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额度较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2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29%;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部清算,应付关联方资金借款余额为0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会逐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但是在短期内,公司仍会发生经常性的关联方资金拆借。
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娥、戚玮彬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1.40%的股权,虽然公司已建立起一整套公司治理制度,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等实施不当控制,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中小股东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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