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科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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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2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12-11 发布公告:
2025-12-11 相关方违规:
2025-11-18 发布公告: 《迈科期货: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收到法院裁定书的公告》
2025-10-31 发布公告: 《迈科期货: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9-30 发布公告: 《迈科期货:关于公司陕西分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2025-09-30 违规处罚:
2025-09-26 发布公告: 《关于对张林利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2025-09-26 相关方违规:
2025-09-15 相关方违规:
2025-09-15 违规处罚:
2025-08-2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010元,净利润34.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2.16%
2025-08-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8 违规处罚:
2025-05-1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风险监管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9.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10.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自有资金投资审批予以授权的议案>》 15.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16.审议《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放监事津贴的议案>》
2025-04-24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090元,净利润296.0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1.06%
2025-04-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4 参控公司:
2024-12-26 违规处罚:
2020-08-10 监管问询: 2020-08-1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8-29 股权转让: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27.01%股权给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5月24日,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受让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88,592,739股,本次股权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   本次转让完成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由184,211,999股增至272,804,738股,持股比例由56.16%增至83.17%。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由184,211,999股增至272,804,738股,持股比例由56.16%增至83.17%。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12-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员工陈淼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5-09-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陕西分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陕西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09-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张林利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七项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认定你为不适当人选,自我局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张林利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公告日期:2025-09-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张涛,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张新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25-09-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陕西分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第十二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4-12-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现任资管业务分管高管按我局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日期:2024-08-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彬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王刚、张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8-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碧,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姜晴和,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何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迈科金属、何金碧、张春玲、何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迈科期货、姜晴和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迈科金属及其控制的公司应尽快归还相关占用款项,应切实保证挂牌公司的独立性,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占挂牌公司资金、资产,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告日期:2024-08-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关联方广州创融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宁波道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广州富利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4-07-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张林利,本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吴斌,本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王欣棣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张林利、吴斌、王欣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4-07-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碧,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晴和,董事何晨,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信披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规定,迈科期货董事长姜晴和、董事何晨、财务负责人张彬、董事会秘书王刚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应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和资金占用问题负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21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何金碧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迈科集团董事长,应对公司资金占用问题负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迈科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迈科期货董事长姜晴和、董事何晨、财务总监张彬、董事会秘书王刚以及迈科集团、迈科集团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何金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8-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中国期货业协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子公司迈科资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纲,公司子公司时任总经理吴鹏,公司子公司工作人员徐圣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与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迈科期货“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四十八条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1、给予迈科资源“公开谴责同时取消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合作套保业务备案,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合作套保业务备案申请”的纪律惩戒;2、给予任纲“训诫”的纪律惩戒;3、给予吴鹏“训诫”的纪律惩戒;4、给予徐圣清“训诫”的纪律惩戒。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公司7月17日收到决定书,至8月8日止15个工作日申诉期结束并生效。

公告日期:2023-02-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青岛分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12-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姜晴和,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经理张彬,首席风险官梁红漫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姜晴和、张彬、梁红漫等三人分别作为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后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经理(2019年8月前任财务经理)和首席风险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姜晴和、张彬、梁红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9-07-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在开展资管业务中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及风险体系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改正。公司应当逐项对照整改,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自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在完成整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查验收前,不得新增资管业务,资管计划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募集规模,存量资产管理计划除因持有资产未到期或延期外不得展期。

公告日期:2018-06-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中国期货业协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总经理张学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张学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四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服从协会的自律性管理,遵守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则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张学东“训诫”的纪律惩戒。

公告日期:2018-01-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总经理张学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呈请所在辖区证监局报送我会,我会将组织检查验收。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