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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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01 | 增发A股 | 2017-08-04 | 2576.64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2-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53.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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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刘利波 | ||
| 卖方:余浪波 | ||
| 交易概述: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浪波先生于2025年10月27日逝世。逝世前,余浪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0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75%;其持有公司股东上海德寸476.2578万元出资额,占上海德寸出资总额的60.6389%。根据《公证书》及上海德寸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余浪波先生逝世前无遗嘱安排,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上述资产均为余浪波先生与刘利波女士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应归刘利波所有(即对应公司1,354.50万股,对应上海德寸238.1289万元财产份额),剩余50%作为余浪波遗产。因余浪波父亲余锡生、母亲欧阳立群已声明放弃继承,故上述遗产应由剩余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余浪波配偶刘利波女士及其3名儿子余天佑、余天泽、余天佐按份共同继承。因3名儿子均系未成年人,故该3名儿子因法定继承取得的上述公司1,015.875万股股份及上海德寸178.5967万元出资额的相关权利均依法由其法定监护人刘利波女士代为行使,其中继承的上述公司1,015.875万股股份登记在刘利波女士名下。本次收购方式为刘利波女士通过遗产继承以及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及上海德寸财产份额,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刘利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709万股股份(含为三名未成年儿子代管的公司股份合计1,015.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5%;持有公司股东上海德寸297.6611万元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5.5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9.33%股份。余天佑、余天泽、余天佐为刘利波的一致行动人且均系未成年人,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利波。综上所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余浪波先生变更为刘利波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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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09 | 交易金额:3178.7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追加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原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追加1,000万元,本次追加预计额度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汉钟精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000万元。 20250416: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3178.7146万元。 2025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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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09 | 交易金额:38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运输服务,薪酬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发生采购.运输服务,薪酬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860.0000万元。 2025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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