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4200.00万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2.10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0-11-18 |
| 实际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0-11-24 |
| 实际募资净额:4200.00万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 预案发行价格:
2.10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0-09-16 |
| 预案募资金额:
4200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0-09-01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定价方式: |
| 1.发行价格为2.10元/股。2.定价方法及定价合理性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0)第000434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2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公司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公司2019年,有成交记录的共2个交易日,成交价格区间为2.71元/股至2.72元/股,公司股票交易不活跃,未形成连续交易价格,未能充分反映公司股票价值。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参考了上述情况,并综合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发行对象沟通后最终确定。3.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本次定向发行不涉及公司换取职工服务以及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这次股票发行价格高于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综合了公司所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与发行对象沟通后最终确定,公司价值未被低估,定价具有合理性。因此,本次股票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4.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是否将发生权益分派,是否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公司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