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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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 增发A股 | 2020-11-24 | 42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8-25 | 交易金额:67.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泰莱电气拟收购汶河新材料位于泰莱电气变压器车间上方200KW光伏发电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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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购买方: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莱电气);转让方: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汶河新材料);交易内容:泰莱电气拟收购汶河新材料位于泰莱电气变压器车间上方200KW光伏发电设备,设备总容量199530瓦。因汶河新材料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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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大道正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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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王伟强 | ||
| 卖方: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9年8月14日,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子公司大道正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正略”),注册地为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3号楼1层101-3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实缴出资100万元。本公司拟将子公司大道正略100%的股权,即100万元的实缴出资转让给王伟强。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后续实缴出资义务由王伟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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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1-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吴建华,吴振华,张惠敏,郑晓玲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签发不超过2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差额不超过1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本次票据签发由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同时由吴建华、吴振华及其配偶张惠敏、郑晓玲提供个人连带担保。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 202020545191.0、证书号11608029;专利号为ZL 202020544853.2、证书号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 202020545191.0、证书号11608029;专利号为ZL 202020544853.2、证书号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办理上述知识产权质押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5、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1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名下四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 201721309760.6、证书号7286789;专利号为ZL 201721309683.4、证书号7316403;专利号为ZL 201721309690.4、证书号7271208;专利号为ZL 201721315281.5、证书号727953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汶河新材料申请延长双方于2023年5月31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借款期限。根据原合同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汶河新材料偿还借款19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现双方经协商一致,汶河新材料同意将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偿还日期为准)。公司应在上述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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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25 |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吴建华,吴振华,张惠敏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近期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签发不超过1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差额不超过9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本次票据签发由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由吴建华、吴振华及其配偶张惠敏、郑晓玲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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