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无锡丰华智慧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与无锡市阿福农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福农贷”)签订《借款合同》(锡福农贷借字[2018]第113号)。公司向阿福农贷融资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耀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丁华洁;公司董事戴惠丰;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洁;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静及公司职工监事张丽锋为本次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月利率为13.30‰,该笔借款已于2018年4月12日归还。2018年4月27日,公司再次与阿福农贷签订《借款合同》(锡福农贷借字[2018]第154号),向阿福农贷融资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7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耀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丁华洁;公司董事戴惠丰;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洁;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静及公司职工监事张丽锋为本次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月利率为13.30‰,该笔借款已于2018年5月7日归还。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与阿福农贷签订《借款合同》(锡福农贷借字[2018]第179号)。公司向阿福农贷融资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耀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丁华洁;公司董事戴惠丰;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洁;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静及公司职工监事张丽锋为本次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月利率为13.30‰,该笔借款已于2018年7月31日归还。由于公司本年度签约代理轮胎品牌数量增加,业务发展较快,故拟在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5月28日期间,向无锡市阿福农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任一时间向阿福农贷申请的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为有助于公司取得贷款,公司关联方张耀东、丁华洁、张丽锋、戴惠丰、苏静、许小洁拟为公司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额度及担保情况以与阿福农贷签订的合同为准。
20180827: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