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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2-04-11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李卫春,陈登喜,杨韩所,和际春,张春萍,周惠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楚雄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期限壹年,由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春拟以其持有的公司1200万股非流通股质押给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名下2处房产<昆明市房权证官字第200127424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903996号>,其配偶周惠拟以名下房产<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144537号>、<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115034号>抵押给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春及其配偶周惠,股东陈登喜拟向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向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上所述作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反担保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春及其配偶周惠,公司股东陈登喜、杨韩所、和际春、张春萍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楚雄州分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楚雄州分行提供保证担保。

公告日期:2022-04-06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李卫春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因生产经营需要,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美市政”)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民生街支行申请额度授信。具体情况如下:主借款人: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借款人:李卫春,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最终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根据银行授信政策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春须作为共同借款人,李卫春作为共同借款人实质系为碧美市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增信措施,不影响该借款用途,该借款用途限定为碧美市政生产经营使用,关联方李卫春不作为收款主体,不使用、占用该笔借款。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2-07-06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7-05至 2023-07-04
出质人:李卫春
质权人: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卫春质押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6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2年7月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权人为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3-07-20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3-07-18
解押相关说明:

李卫春于2023年07月18日将质押给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1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质押公告日期:2021-05-24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20至 2022-05-19
出质人:李卫春
质权人: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卫春质押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6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权人为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解押公告日期:2022-06-01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2-05-31
解押相关说明:

李卫春于2022年05月31日将质押给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1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