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集研发设计、安装调试、售后运营为一体的废水治理综合解决方案。
废水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废水治理系统运营管理业务、市政环保综合治理业务、配件销售业务
废水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业务 、 废水治理系统运营管理业务 、 市政环保综合治理业务 、 配件销售业务
水处理系统、环保处理系统、资源回用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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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东泰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338.76万 | 39.19% |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297.96万 | 20.76% |
| 广合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941.25万 | 8.50% |
|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931.73万 | 8.42% |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
841.12万 | 7.6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昆山永固化工容器有限公司 |
1663.57万 | 20.17% |
| 江西中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585.31万 | 7.10% |
| 江苏天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356.27万 | 4.32% |
| 北京安泰久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0.65万 | 4.01% |
| 苏圣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329.25万 | 3.9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安捷利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659.05万 | 35.51% |
| 广州广芯封装基板有限公司 |
906.77万 | 12.11% |
| 河北科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晋县分公司 |
690.27万 | 9.22% |
| 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1.01万 | 8.16% |
| 东莞森玛仕格里菲电路有限公司 |
559.27万 | 7.4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西中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2.70万 | 18.49% |
|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14.97万 | 9.50% |
| 中山环宇实业有限公司 |
193.69万 | 3.57% |
| 广东伟创建设有限公司 |
180.00万 | 3.32% |
| 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168.75万 | 3.1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451.39万 | 30.10% |
| 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444.04万 | 30.01% |
| 珠海兴森半导体有限公司 |
1628.32万 | 19.99% |
| 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 |
1053.13万 | 12.93% |
| 广州广芯封装基板有限公司 |
832.62万 | 10.2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184.44万 | 10.90% |
| 江西中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1.19万 | 7.37% |
| 深圳市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769.47万 | 7.08% |
| 宜兴沃特卓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90.00万 | 6.35% |
| 深圳市文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530.00万 | 4.8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西藏城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531.06万 | 32.52% |
| 萍乡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粟分公司 |
2149.72万 | 19.80% |
| 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807.17万 | 7.43% |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763.61万 | 7.03% |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527.26万 | 4.8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州敦行公共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725.76万 | 6.29% |
| 广东伟创建设有限公司 |
580.68万 | 5.03% |
| 江西中驰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403.14万 | 3.50% |
| 深圳特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8.80万 | 3.37% |
| 西藏林芝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
379.00万 | 3.2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西藏城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27亿 | 54.47% |
| 东莞森玛仕格里菲电路有限公司 |
2284.67万 | 9.78% |
| 江西中镇特色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万 | 4.28% |
| 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986.90万 | 4.22% |
| 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790.17万 | 3.3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西碧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38.41万 | 8.08% |
| 林芝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
584.03万 | 3.52% |
| 林芝市巴宜区佳成工贸有限公司 |
471.62万 | 2.85% |
| 林芝市松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439.83万 | 2.65% |
| 深圳特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403.26万 | 2.43%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工业废水处理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废水综合解决方案的环保服务商。 公司深耕于工业废水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智慧化、生态化、资源化的环境综合治理,主要采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以及提供第三方运营服务的商业模式,直接面对终端客户,为客户提供性能优良、科技含量高的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以及专业、全面的废水处理与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核心设备,主要有DYEL-EFT电化学设备(有效去除废水中的COD、重金属、悬浮物、油类等各类有害污染物)、DYE...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工业废水处理行业,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废水综合解决方案的环保服务商。
公司深耕于工业废水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智慧化、生态化、资源化的环境综合治理,主要采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以及提供第三方运营服务的商业模式,直接面对终端客户,为客户提供性能优良、科技含量高的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以及专业、全面的废水处理与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核心设备,主要有DYEL-EFT电化学设备(有效去除废水中的COD、重金属、悬浮物、油类等各类有害污染物)、DYEL-AOP高级氧化设备(难降解、高络合有机物的去除、高浓度有机废液及高难度废水的处理)、DYEL-SMF管式膜系统(固液分离,RO预处理)、DYEL-MBR设备(膜分离设备与生物处理单元的有机结合,有效进行有机污染物的降解及固液分离)、DYFL-WVD减压干燥设备(进行废液浓缩和减量处理)、DYEL-RO反渗透设备(有效去除水中固体溶解物、有机物、胶体、微生物以及盐类等杂质,生产出纯净的水)、DYEL-SUF设备(固液分离,RO预处理)、DYEL-WEC蒸发浓缩设备(以电能或蒸汽为能源对高盐废水进行蒸发浓缩结晶)等。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末至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没有重大变化,公司将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深耕主营业务,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断巩固行业优势地位。经营计划: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的财务状况
截止到2025年0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3,143.60万元,负债总额9,372.75万元。
(2)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51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8%;净利润112.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4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2万元,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92.17万元。
2、市场定位
公司深耕于工业废水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通过智慧化、生态化、资源化的环境综合治理,主要采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以及提供第三方运营服务的商业模式,直接面对终端客户,为客户提供性能优良、科技含量高的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以及专业、全面的废水处理与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历来注重技术研发与储备,重视研发队伍建设及人才储备,并已拥有一支稳定、凝聚力较强的高素质管理团,能够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并予以实施。废水治理行业对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目前行业内优秀人才的争夺较为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流失较多,可能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或者培养各类急需人才,继续扩大人才优势,那么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和核心团队建设,继续健全和落实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管理体系,注重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使核心团队和专业队伍更加充实、稳定。
公司所购办公房产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公司拥有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国际金融IT研发中心第5栋B座办公楼、第12栋B座办公楼,但尚未办理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办公用房产所在地块为科研用地,目前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东莞市华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华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编号为193503020002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编号为东府国用(2010)第特321号),规划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为2060年5月20日。东莞市华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地块建设了名为“国际金融IT研发中心”的多栋办公楼,并将其中的第5栋B座、第12栋B座出售给公司。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85号)第二条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是指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等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并进行产权分割出售转让的产业项目。此外,第六条规定:已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必须认定为市级B级以上或省级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后才能申请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政策。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485号),该园区已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结合东莞市出台的《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84号)的相关规定:已获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即可自动具备市级孵化器A档、B档的资格。因此,该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达到《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85号)规定的进行产权分割出售转让的标准。待东莞市政府出台《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9]34号)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后,根据公司与东莞市华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双方在政策允许时共同申请办理房产证。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寻找适合的办公场地。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881.80万元、6,924.49万元,占相应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90%、52.68%。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是项目已完工并且验收但尚未收到的项目款项,形成原因主要是公司在项目完工后与客户结算项目款,结算确认后再由客户付款,由于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项目款结算与实际付款存在较长时间差,因此,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和1-2年,少量为3-4年,应收账款账龄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已根据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各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对单项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的客户资信情况较好,回款风险较低,若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预计,同时对已到期的应收账款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邮寄律师函等多种形式进行催收。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350.80万元、4,136.1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46%、91.59%。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及现阶段的经营规模决定了其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尽管公司收入来源集中于少数大客户的情况符合行业特征,但公司仍然面临对少数大客户依赖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依然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恶化或者公司与个别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目前来看公司客户稳定度尚可,部分客户与公司有二次或连续两到三年合作的情形。应对措施:公司将在维护现有客户的同时,加强新客户的开发,从而降低对重大客户的依赖。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应东与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瓈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2.24%的股权。虽然公司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如果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落实三会议事规则,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对赌的风险
2021年4月26日,公司与盈谷鹏兴签订《确认函》,盈谷鹏兴通过受让东元环境原股东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34,363股股份对东元环境进行投资。2018年12月27日,盈谷鹏兴与东元环境实际控制人肖应东签署《投资协议》,就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投资完成后的有关安排(资本运作)等事宜进行了约定。截止本确认函签署日,盈谷鹏兴持有东元环境4,781,452股股份,并拟继续持有东元环境股份,盈谷鹏兴与东元环境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应东就上述事宜已于2021年4月26日签订确认函,确认内容如下:1、盈谷鹏兴与肖应东同意终止《投资协议》,不存在承担或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情形;2、盈谷鹏兴确认东元环境已经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因东元环境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导致对历史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盈谷鹏兴予以认可,不再依据《投资协议》主张相关权利;3、盈谷鹏兴拟继续持有东元环境股份,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盈谷鹏兴与东元环境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应东之间不存在争议、权属纠纷或潜在的争议、权属纠纷情况。2021年5月18日,肖应东与盈谷鹏兴签署《阿拉山口市盈谷鹏兴股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与肖应东关于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如果出现下述情况的任何一项,投资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如投资方选择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必须根据投资方要求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回购投资方所持股份:(1)投资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实现退出(包括完全未退出或未完全退出);(2)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丧失对标的公司的控股份或实际控制权;(3)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即标的公司未经投资方同意经营废水处理业务之外的其他非主营业务,且该等非主营业务须投入的资金超过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30%;(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标的公司任何一方在《投资协议》项下的相关投资条款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5)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标的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对投资方产生重大误导,并导致给投资方带来重大损失或可能导致给投资方带来潜在的重大损失;(6)标的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7)协议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形。应对措施: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应东与盈谷鹏兴,公司未参加,若触发回购条款,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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