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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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8-13 监管问询: 2020-08-13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5-24 监管问询: 2019-05-2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5-10 资产收购: 拟受让兴海尕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河股份”)拟收购青海兴海尕曲水电站股权事项,已于2019年4月8日与兴海尕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尕曲水电”)签订了《兴海尕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将收购尕曲水电站55%的股权。
2019-04-29 资产收购: 拟受让青海省兴海莫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省兴海莫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现有全体股东进行磋商,于2017年3月达成了莫多水电股权转让意向。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连星坛以股权转让名义向莫多水电支付收购意向金合计4,790万元其中公司支付550万元控股股东连星坛支付4,240万元。
2019-04-01 监管问询: 2019-04-01收到问询函
2019-03-14 监管问询: 2019-03-14收到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2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3-07-23至2033-07-22
担 保 方:连星坛,范文,黄平,王聪华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2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3-07-23至2033-07-22
担 保 方:连星坛,范文,黄平,王聪华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2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3-07-23至2028-07-22
担 保 方:连星坛,范文,黄平,王聪华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3-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长连星坛,公司董事会秘书范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 ST 东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长连星坛、董事会秘书范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3-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连星坛,董事会秘书范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连星坛、范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7-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连星坛,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范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连星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范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11-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连星坛,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范文,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王建琼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6.2条、6.3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东河水电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连星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范文公开谴责的记录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董事、时任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王建琼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05-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5-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管连星坛,公司董事及高管范文,公司董事及高管王建琼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取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应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改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同时,针对以上问题,公司董事及高管连星坛、范文、王建琼收到重庆证监局[[201818]]号《关于对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连星坛、范文、王建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其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