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建筑砂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砂浆、配件
砂浆 、 配件
新型建材、机械设备、电子控制系统的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干混砂浆、机械设备;销售:矿渣微粉、水泥、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外)。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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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
1144.30万 | 11.27% |
| 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66.24万 | 7.55% |
| 大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92.44万 | 6.82%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43.70万 | 5.35% |
| 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6.77万 | 3.3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绍兴鼎峰水泥有限公司 |
2163.72万 | 28.85% |
| 绍兴尚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604.48万 | 8.06% |
| 杭州近水楼台建材有限公司 |
490.76万 | 6.54%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250.57万 | 3.34% |
| 杭州永欣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240.85万 | 3.2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
762.90万 | 16.40%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9.14万 | 7.51% |
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8.05万 | 6.19% |
大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1.66万 | 5.84% |
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7.73万 | 4.4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7.94万 | 7.19% |
| 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6.81万 | 5.44% |
| 浙江中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8.37万 | 4.66% |
| 华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6.84万 | 4.10% |
|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6.06万 | 3.6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绍兴鼎峰水泥有限公司 |
1515.99万 | 30.96% |
| 绍兴尚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675.46万 | 13.79%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1.25万 | 4.31% |
| 杭州萧山陈涛建材经营部 |
203.63万 | 4.16% |
| 杭州锦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65.76万 | 3.3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8.73万 | 11.16% |
华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2.70万 | 5.68% |
浙江宏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1.95万 | 5.07% |
浙江中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9.51万 | 5.00%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8.22万 | 3.1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67.60万 | 8.30% |
| 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41万 | 7.87% |
| 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56.60万 | 7.52% |
| 浙江宏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6.97万 | 5.40%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68.94万 | 4.4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绍兴鼎峰水泥有限公司 |
2101.66万 | 22.65% |
| 绍兴尚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693.85万 | 7.48%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418.95万 | 4.52% |
| 杭州锦宵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11.64万 | 3.36% |
| 绍兴益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8.82万 | 2.47%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建筑砂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采用绿色、低碳、循环的产品生产方式,利用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关键技术,将建筑垃圾回收作为公司预拌干混砂浆的原料,实现了绿色预拌砂浆对传统预拌砂浆的功能替代。公司商业模式如下:1、采购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建筑垃圾,其中水泥主要向关联方鼎峰水泥和绍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采购,公司与其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按照市场价格按需采购;建筑垃圾主要采用询价的方式,通过对比质量、价格、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选定物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公司的订单提交货物,...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建筑砂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采用绿色、低碳、循环的产品生产方式,利用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关键技术,将建筑垃圾回收作为公司预拌干混砂浆的原料,实现了绿色预拌砂浆对传统预拌砂浆的功能替代。公司商业模式如下:1、采购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建筑垃圾,其中水泥主要向关联方鼎峰水泥和绍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采购,公司与其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按照市场价格按需采购;建筑垃圾主要采用询价的方式,通过对比质量、价格、服务等多方面因素选定物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公司的订单提交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入库。为加强公司的采购工作管理,规范物资采购作业,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公司对采购对象的产品质量、性能、报价水平、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作出评价,以合理价格采购较高品质材料。公司积极掌握市场动态,结合销售情况,合理调整采购计划,避免或降低因原材料紧缺及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2、生产模式公司通过自有生产线,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部根据客户的工程施工进度和干混砂浆需求情况在每月月末制定各项目未来一个月的预计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一天向公司提出用货需求,生产部汇总客户需求后制定次日具体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设立了生产调度室,对各种资源集中调配,统筹安排干混砂浆生产、运输等各个运营环节;试验室负责配合比设计和干混砂浆质量检验,并负责根据生产任务单调整下发生产配合比;生产部中控室负责操作自动化生产系统按照配合比生产干混砂浆。公司的生产组织和资源调配系统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在现有产品中公司应未来建筑的功能性要求,增加了以隔音、保温等各类附加功能性来给客户带来更好的使用需求。3、销售模式公司生产的预拌砂浆通常为建筑工程项目配套。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在与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协议后即安排生产和配送。公司产品分散装类产品和包装类产品。散装类产品为公司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划定专用区域并安放塔罐用于存储产品。塔罐装有自动计量设备,公司通过自建的信息网络实时掌控塔罐存储和使用情况并定期和施工单位结算;当塔罐结存量不足时,公司即通过施工单位并安排补充配送,减少施工单位的管理负担。包装类产品供应给建筑公司、民用装修公司。采用机器人化生产,直接输送至客户使用场地,突破了散装产品的销售半径限制。4、盈利模式公司与客户洽谈订购产品业务时,约定根据月信息指导价或一口价来进行定价,根据产品品种签订框架协议。工程开始施工后,客户根据销售合同下订单。砂浆产品销售出库时,发货方计量出库数量,运达客户收货地点时签收方也计量收货数量,若两者差额在0.05吨以内则以发货数量为准,否则双方通过对账单协商确定实际数量;发货当月产品价格根据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确定,公司以对账单的方式次月与客户核对已发货的数量和单价,在取得对账单时确认收入实现。包装产品基本以先收款后发货模式,应收款压力降低。5、研发模式公司围绕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进生产工艺等进行持续技术研发。公司研发以项目形式进行,遵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的制度文件,基本覆盖了整个研发流程,研发项目组按照制度文件具体实施研发方案,完成研发工作,达成研发目标。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及人员均在研发流程的不同阶段参与研发项目,以确保研发流程科学顺畅运行,研发项目与市场需求、公司经营目标一致,确保研发成果可迅速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6、经营计划实现情况2025年1-6月总资产180,964,880.00元,净资产151,144,389.31元,营业收入39,338,220.48元,净利润1,834,380.60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3,453,984.09元。2025年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但公司通过积极扩展市场,研发新品,拓展增量市场。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能,控制成本,扩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动。(一)行业情况(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公司主要从事预拌砂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干混抹灰砂浆和干混砌筑砂浆。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下的“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预拌砂浆业属于建筑材料行业子行业,主要由国家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进行宏观调控,制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国家住建部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商务部主要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国家发改委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是预拌砂浆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下设的两个分支机构之一,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开展行业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以及完善行业法规体系建设等提出建议,进行全国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分析,组织召开行业统计工作会议、学术研讨会和报告会等行业交流活动,组织新技术的研制开发和交流,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生产经营场所搬迁风险
公司现有生产场所系向关联方鼎峰水泥通过租赁取得,该等场所涉及的土地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列明用途为工业,但目前不符合杨汛桥镇发展总体规划,存在被征用回收的风险,但时间尚不能确定。公司与鼎峰水泥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鼎峰科技租用鼎峰水泥土地使用期间,因政府规划或行政部门处罚,导致搬迁、拆迁或拆除的,由鼎峰水泥补偿相应的搬迁费用。”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和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亦出具说明:“鼎峰科技目前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为租赁土地且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同意在杨汛桥镇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前,帮助企业在杨汛桥镇或全区范围内,落实好鼎峰科技迁址安置工作,以保证不影响鼎峰科技的持续经营。”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本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款余额为7,426.58万元,占总资产的41.04%,比重较大,存在较高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余额将会逐步上升,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应收款坏账的风险和资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预拌干混砂浆被广泛应用于砌筑、抹灰及墙地面砖铺设等建筑和装修工程。就目前我国整体建筑行业而言,其发展状况与国家产业与货币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等影响最为明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向、宏观经济景气度及国家相关调控政策等都会对建筑及上下游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产业链式的风险传导机制恰恰表明砂浆行业发展状况主要系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走向。
行业竞争风险
预拌砂浆行业存在着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是随着近几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对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的促进,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带动了潜在竞争者的不断加入,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如未来行业竞争趋向激烈,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销售区域无法拓展的风险
砂浆行业销售半径一般不超过100公里,销售区域较为狭窄,市场开发需要属地化产能的配套设施。公司目前的产能及销售覆盖区域主要为绍兴市和杭州萧山区,未来计划向杭州其他地区、嘉兴等周边地区逐步拓展。由于砂浆行业为资金密集性行业,新产能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公司规模扩张形成了瓶颈制约。未来若销售区域无法继续拓展,将可能使得公司逐渐丧失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关联采购比重较大的风险
公司关联方鼎峰水泥主要从事水泥生产,由于地理位置较近、物流成本较低,公司生产所需的水泥大部分向鼎峰水泥采购,报告期向关联方鼎峰水泥采购总额为755.18万元(含水泥、配件),向鼎峰水泥采购水、电力总额为88.3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公允定价,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上述原材料的需求也将随之大幅增长。未来若关联方上述原材料的供应量不能及时满足公司需求的增长,公司将需要寻找新的供应商,尽管水泥作为一种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且在杨汛桥地区有较多水泥供应商可选择,但该等情况仍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采购物流成本的上升。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共同实际控制人洪长根、洪舒滢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0,725,552股、3,340,8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4.71%、8.12%,洪长根、洪舒滢父女能够控制公司股东大会82.83%的表决权。同时,洪长根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二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有较强的影响力,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当公司利益与实际控制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实际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从而影响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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