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3 |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西晶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厂房,租赁设备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将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厂房和生产设备出租给江西晶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泰新能源”),出租期限3年,首年租金150万元,后两年租金200万元/年。公司董事陈康弟持有晶泰新能源50%股权并担任晶泰新能源执行董事,因此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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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7-26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叶挺宁,林敏,张理宇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建设生产120兆瓦高效晶体硅电池片及组件技改项目,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与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同》(编号:创投引字第2016014),公司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延期计划的通知》(赣新兴产业办字【2019】1号),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与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同补充协议》(编号:创投延字第20190605-1号),公司的1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延期至2021年3月21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挺宁质押10,000,000股、公司副董事长林敏质押6,000,000股、公司监事张理宇质押5,000,000股和公司股东池伟娜质押5,000,000股为公司该笔借款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担保;同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挺宁、公司副董事长林敏、公司监事张理宇和公司股东池伟娜为该笔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07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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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7-04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2至 -- |
| 出质人:叶挺宁,林敏,池伟娜,张理宇 | ||
| 质权人: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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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叶挺宁,林敏,池伟娜,张理宇于2019年06月12日将其持有的2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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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2-07-04 | 本次解押股数:2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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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叶挺宁,林敏,池伟娜,张理宇于2022年06月30日将质押给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2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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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1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0至 2021-03-21 |
| 出质人:叶挺宁 | ||
| 质权人: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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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叶挺宁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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