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于2018年6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金额为100万元、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锋及配偶徐红英为公司的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因上述贷款到期,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续贷300万元整,续贷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锋及其配偶徐红英为公司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6月向中国工商银行吴江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锋及其配偶徐红英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小微创业融资基金提供增信担保,公司追加权利价值不低于500万元的自有设备抵押。现因上述贷款到期,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续贷50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锋及其配偶徐红英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小微创业融资基金提供增信担保,公司追加权利价值不低于500万元的自有设备抵押。3.全资子公司苏州恒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格”)因建设厂房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贷款业务,额度为3000万元,用于新厂房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购买。期限为7年。本次贷款由母公司苏州恒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锋先生及其配偶徐红英女士提供连带担保,并以苏州恒格自有土地(土地证号:苏(2018)苏州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07711号)提供抵押担保,待厂房建设完成后追加建筑物抵押担保。具体事项以最终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20190711: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