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智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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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许少波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许少波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69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许少波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1-01至2023-12-31
担 保 方:许少波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许少波,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秦培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许少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秦培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许少波,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秦培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挂牌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