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的投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
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专题设计与制作、3D动漫设计与制作、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
电视剧作品 、 电影作品 、 专题设计与制作 、 3D动漫设计与制作 、 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
音像经纪代理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影视经纪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展台设计服务;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文艺创作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娱乐设备出租服务;广告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演出经纪代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具体经营范围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准);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录音制作;国内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付费广播节目播出服务;营业性文艺表演;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国外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纪委监察局 |
14.15万 | 77.84% |
| 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
3.02万 | 16.61% |
| 化州市广播电视台 |
7300.00 | 4.00% |
| 中共信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2800.00 | 1.5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永康有禾影视文化工作室 |
30.00万 | 24.59% |
| 永康轻轻影视文化工作室 |
30.00万 | 24.59% |
| 永康麦芽影视文化工作室 |
30.00万 | 24.59% |
| 永康艺蕾影业有限公司 |
20.00万 | 16.39% |
| 北京朱氏兄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2.00万 | 9.8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广州虎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336.79万 | 90.12% |
|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7.36万 | 7.32% |
| 中运灵动广告传媒(广州)有限公司 |
7.36万 | 1.97% |
| 中共茂名滨海新区纪委会 |
7500.00 | 0.20% |
| 中共茂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4700.00 | 0.1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永康有禾影视文化工作室 |
230.00万 | 65.04% |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0.00万 | 5.66% |
| 广东珠岛宾馆 |
8.98万 | 2.54% |
| 永康麦芽影视文化工作室 |
7.00万 | 1.98% |
| 太湖金谷(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万 | 0.5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广州货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3.21万 | 86.12% |
| 中共茂名滨海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
16.98万 | 12.92% |
| 中共茂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9100.00 | 0.69% |
| 中共信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3600.00 | 0.2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永康恒远影视文化工作室 |
500.00万 | 30.27% |
| 永康艺蕾影业有限公司 |
450.00万 | 27.25% |
| 永康轻轻影视文化工作室 |
450.00万 | 27.25% |
| 陈涛 |
180.00万 | 10.90% |
| 海宁大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30.26万 | 1.8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湖南金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424.53万 | 32.57% |
| 浙江永康恒远影业有限公司 |
283.02万 | 21.71% |
| 珠海旭日辉煌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64.15万 | 20.27% |
| 广州货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16.98万 | 16.65% |
| 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66.04万 | 5.0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东广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00.00万 | 28.34% |
| 任程伟(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
624.50万 | 8.85% |
| 浙江永康恒远影业有限公司 |
514.50万 | 7.29% |
| 永康轻轻影视文化工作室 |
514.00万 | 7.28% |
| 深圳市雅芳意广告有限公司 |
500.00万 | 7.0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广东中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94.17万 | 24.55% |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 |
145.63万 | 18.41% |
| 深圳高视传媒有限公司 |
141.51万 | 17.89% |
| 珠海旭日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22.64万 | 15.50% |
| 广州市海阔广告有限公司 |
97.09万 | 12.2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深圳市汇厚康广告有限公司 |
259.90万 | 17.15% |
| 广州韦卢广告有限公司 |
255.00万 | 16.83% |
| 深圳市黎思弦广告有限公司 |
200.00万 | 13.20% |
| 深圳茂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万 | 10.56% |
| 广州凡迪广告有限公司 |
110.00万 | 7.26% |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以坚持创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为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模式。电视剧业务通过项目策划、采购剧本、后期制作等一系列流程,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进行投资拍摄。拍摄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以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的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电影业务通过投资发行影片获得固定票房收入或按比例分成的形式获取收入和现金流。此外,公司在拓展电影电视剧业务同时,也利用自身在3D动漫设计与制作方面的丰富经验承接了一些动漫制作业务,收取相应制作费。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过市场实践,并已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效果,具有可持续性。 (一)采购模...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公司以坚持创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为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模式。电视剧业务通过项目策划、采购剧本、后期制作等一系列流程,联合电视台等投资方进行投资拍摄。拍摄完成后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以出售版权给新媒体、音像制作商的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和现金流。电影业务通过投资发行影片获得固定票房收入或按比例分成的形式获取收入和现金流。此外,公司在拓展电影电视剧业务同时,也利用自身在3D动漫设计与制作方面的丰富经验承接了一些动漫制作业务,收取相应制作费。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过市场实践,并已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效果,具有可持续性。
(一)采购模式
1、剧本采购模式公司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取得剧本:一是直接购买剧本版权,二是委托编剧创作剧本。后者又包括公司先购买小说、漫画等的影视剧改编权,再委托编剧创作剧本,以及公司先自行策划影视剧选题,再委托编剧创作剧本两种形式。
2、演职人员包括演员、摄影师等专业人员,由公司、剧组聘请,或通过第三方进行委托聘请,并支付报酬。
3、摄制耗材、服装、化妆用品、道具等由剧组相关部门列出需求清单,经制片人批准(部分采购还需报公司批准)后由专门采购人员或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
4、场景一般由剧组进行租用或搭建,租用一般按天计算场地费用。影视剧主创人员的选择以及化妆、服装、道具、置景规模化采购等需由剧组报公司批准。
(二)生产模式
1、以剧组为生产单位剧组是影视行业所特有的一种生产单位和组织形式,是在影视剧拍摄阶段为从事拍摄而临时成立的工作团队。剧组由各种专业人员组成,公司实行制片人制度,作为总负责人以及核心组织者和管理者。剧组一般由制片部门、导演部门、摄影部门、录音部门、美术部门等组成。
2、采取独家或联合投资拍摄
(1)独家投资拍摄对于市场前景较好、投资风险较小的项目,在公司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公司一般采取独家拍摄的方式,即由公司全部出资并负责整个制片过程,并独享影视剧全部版权收益及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联合投资拍摄(担任执行制片方)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投资风险较高的项目,为了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一般会和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进行摄制,并按各自出资比例或按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担任执行制片方,负责剧组的组建和具体拍摄工作以及资金的管理等。
其他投资方一般不参与具体制片管理工作。
(3)联合投资拍摄(担任非执行制片方)对于公司担任非执行制片方的联合拍摄项目,公司不参与具体的摄制管理,只是将少部分的资金投入到联合拍摄的执行制片方,公司按照约定获得版权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独立摄制和作为执行制片方的联合摄制这两种控制力较强的模
式,同时有效利用了合作方的资金、人才和行业经验,提升了公司影视剧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三)销售模式
1、电视剧的销售模式电视剧的销售实质上是知识产权的销售,包括电视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音像制品出版权的销售。为缓解资金压力,对于部分电视剧,公司会采取预先销售的形式,即公司在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之前就将未来电视播映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预先销售给电视台、网络视频服务企业等客户。
2、电影的销售模式
(1)以“院线+电影院”作为主要销售渠道公司电影作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自己或委托发行公司代理,与各院线公司就影片的放映业务达成合作协议,然后由各院线公司负责对其所管理的影院就影片放映做出统一安排及管理。
(2)电影收入集中实现公司电影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电影票房分成收入。院线公司一般将票房收入扣除营业税和电影业发展基金后净额的40%左右分给发行企业,然后由发行企业与制片企业对分得的票房分账收入按约定比例进行分成。
(3)电影一般不存在预售情形与电视剧作品的直接消费者为电视台不同,由于电影作品的直接消费者为观众,目前国内电影一般不存在预售的情形,电影制作和发行企业基本上都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开始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市场拓展工作,公司内部管理和品牌形象都得到了提升,公司总体发展良好。公司始终秉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宗旨和“实现中国梦,打造正能量、爱国精神作品”的使命,积极拍摄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商业性俱佳的影视作品,立志成为中国影视行业红色领域的领跑者。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未能实现营业收入。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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