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内容数据管理、挖掘、分析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软件产品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软件产品、软件服务、数字营销
软件产品 、 软件服务 、 数字营销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在江苏省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舰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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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799.87万 | 69.83% |
| 客户二 |
646.99万 | 11.89% |
| 客户三 |
360.09万 | 6.62% |
| 上海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3.96万 | 3.38% |
| 客户五 |
137.54万 | 2.5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灵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277.50万 | 83.40% |
| 四川四行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26.53万 | 0.68% |
| 攀枝花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11.32万 | 0.29% |
| 上海天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62万 | 0.24% |
| 成都策源地科技有限公司 |
7.55万 | 0.1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539.76万 | 45.99% |
| 客户二 |
1735.64万 | 31.43% |
| 客户三 |
424.53万 | 7.69% |
| 客户四 |
424.53万 | 7.69% |
| 客户五 |
149.06万 | 2.7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灵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433.27万 | 87.32% |
| 山西云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3.04万 | 0.84% |
| 计算云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23.33万 | 0.59% |
| 河北腾达新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07万 | 0.54%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12.58万 | 0.3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248.60万 | 54.37% |
| 客户二 |
956.97万 | 16.02% |
| 客户三 |
438.61万 | 7.34% |
|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87.53万 | 1.46% |
| 客户五 |
84.91万 | 1.4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灵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016.62万 | 92.15% |
| 山西数信科技有限公司 |
22.60万 | 0.52% |
| 供应商三 |
20.86万 | 0.48% |
| 河北腾达新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0万 | 0.39% |
| 供应商五 |
14.25万 | 0.3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410.12万 | 66.28% |
| 客户二 |
277.61万 | 5.40% |
| 客户三 |
136.60万 | 2.66% |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5.47万 | 2.05% |
| 客户五 |
63.96万 | 1.2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灵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95.82万 | 70.78% |
| 客户二 |
209.25万 | 5.71% |
| 河北腾达新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27万 | 2.68% |
| 客户四 |
64.24万 | 1.75% |
|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17万 | 1.5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99.00万 | 17.26% |
| 客户二 |
228.10万 | 13.17% |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136.17万 | 7.86% |
| 内蒙古世纪泓科技有限公司 |
118.26万 | 6.83% |
| 山西清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5.00万 | 4.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325.56万 | 31.88% |
| 山西兴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68.23万 | 16.48% |
|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99万 | 3.82% |
| 江西创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20万 | 2.66% |
| 南京宁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71万 | 2.03%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要从事于互联网内容数据管理、挖掘、分析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软件产品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公司一是以互联网内容管理核心技术为中心,面向政府及中大型企业提供互联网应用门户建设解决方案,产品包括网站构建与管理、垂直检索、互动应用、信息无障碍浏览、运维管理与监测分析等管理工具,业务覆盖网站及新媒体集约化平台建设、应用集成开发和运维管理软件工具的供应以及技术运维服务。二是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应用开发能力,以数据集成技术与软件产品为切入点,面向政府、金融等行业企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等软件产品...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要从事于互联网内容数据管理、挖掘、分析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软件产品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公司一是以互联网内容管理核心技术为中心,面向政府及中大型企业提供互联网应用门户建设解决方案,产品包括网站构建与管理、垂直检索、互动应用、信息无障碍浏览、运维管理与监测分析等管理工具,业务覆盖网站及新媒体集约化平台建设、应用集成开发和运维管理软件工具的供应以及技术运维服务。二是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应用开发能力,以数据集成技术与软件产品为切入点,面向政府、金融等行业企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等软件产品和公共服务解决方案,承接政府机构、行业企业客户的数据应用开发服务。三是以自主研发的业务流程引擎系统为核心,面向政府和大型企业提供行政审批等业务流程化软件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外包服务。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为主,经销商销售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中,公司在北京、贵阳、成都等地设立分公司或业务服务中心,向区域用户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能更有效的开展当地及周边业务,同时,公司设立渠道营销中心开展新媒体健康度监测服务、信息无障碍服务、企业SCRM智能全渠道营销工具等服务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服务。“经销商代理模式”中,公司已在上海、广州、山西、内蒙古等地通过合作伙伴的业务资源优势开拓市场。
公司主要经营收入包含:1,软件产品销售,向直接客户、及合作伙伴销售软件产品,收取软件产品销售款。2,技术开发服务,向直接客户、合作伙伴提供基于软件产品的项目实施和定制开发服务。3,运维外包服务,按照客户的需要,提供软件系统平台、实施开发、日常系统维护、产品升级、技术咨询等服务,按年度收取外包服务费。4,云服务产品,利用自身研发的软件产品,构建基于云计算平台的软件SAAS服务,向直接客户和渠道代理服务商收取软件系统服务费。
公司产品与服务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针对客户情况设计针对性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已围绕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运维、内容分发管理形成了完善的产品体系,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客户遍及全国多个省、市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
公司坚持以自主核心技术驱动的商业模式。同时,公司把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围绕信息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战略的转型升级,坚持自主创新,在国产化替代产品上投入技术研发,对自身产品技术架构进行适配升级,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利用大模型技术对现有产品进行功能增强和升级,开发全新的智能化应用产品,提升行业核心竞争优势,为用户提供更先进的软件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收入和利润不均衡的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及主要客户的合作方式相对固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周期性明显,公司软件开发及项目验收一般都集中在下半年,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而固定成本及费用全年发生相对平稳,因此公司的利润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收入和利润的不均衡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360,454.76元、3,383,761.60元、11,141,764.54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4%、4.81%、13.23%,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平稳,但受回款周期和行业特点影响,款项回收速度较慢。由于公司终端客户大多为各级政府部门,这些单位支付款项时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因此付款周期较长。若应收账款到期无法及时回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潜在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部分企业在经营范围上存在重合或相似的情形。但实践中,工商管理部门在接受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公司注册时并不认可经营范围中包含的业务领域细分程度超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第65项划定的范围,由此便导致无法从更加细分的计算机软件领域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的在经营范围上作出明显区分;另外,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同,在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方面也不存在重合,因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在实质上不存在同业竞争。因此,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所经营的业务不会对泰得科技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但鉴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的经营范围与泰得科技存在重合或相似,因而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软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技术研发、功能升级、技术分析等工作需要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与专业经验。目前随着IT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对于高端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传统行业企业对于信息技术人员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争夺更加激烈。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养并积累了一批专业知识扎实、行业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但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软件行业不存在行政准入制度,处于完全竞争和高度开放状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随着中国软件行业的大力发展,进入互联网应用软件市场的企业数量将不断增加,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虽然公司已在市场中形成自身品牌,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并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但竞争者的进入将加剧该行业的竞争,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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