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新车销售及后市场服务。

  • 产品类型:

    新车销售、后市场服务

  • 产品名称:

    新车销售 、 维修服务 、 金融贷款代理服务 、 汽车保险代理服务 、 精品加装

  • 经营范围: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和零部件销售及进出口;一汽大众、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汽车装饰,汽车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车辆落户、检车、过户业务;汽车信息咨询。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汽森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龙海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伊春龙海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大兴安岭龙海兴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087.95万 1.03%
哈尔滨一汽森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19.47万 0.59%
七台河市龙海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97.20万 0.57%
伊春龙海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34.86万 0.41%
大兴安岭龙海兴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0.42万 0.12%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黑龙江省天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8.83亿 86.7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502.80万 6.39%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62.67万 0.95%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621.55万 0.61%
黑龙江省天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7.41万 0.10%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2041.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8%
  • 吉林省骏豪汽车销售服务中心
  • 吉林省骏豪汽车销售服务中心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吉林省骏豪汽车销售服务中心
683.47万 0.60%
吉林省骏豪汽车销售服务中心
683.47万 0.60%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94.66万 0.43%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94.66万 0.43%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26.60万 0.37%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26.60万 0.37%
北京华奥宏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38.56万 0.21%
北京华奥宏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38.56万 0.21%
七台河市龙海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7.85万 0.17%
七台河市龙海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7.85万 0.17%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8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7.13%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9.65亿 86.48%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9.65亿 86.48%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054.96万 5.4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054.96万 5.43%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3234.61万 2.9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3234.61万 2.90%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
2343.20万 2.10%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
2343.20万 2.1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250.46万 0.22%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250.46万 0.22%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5140.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88%
  •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518.82万 1.15%
长春市天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518.82万 1.15%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142.64万 0.86%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142.64万 0.8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1105.41万 0.8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1105.41万 0.8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
711.79万 0.5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
711.79万 0.54%
黑龙江汇泽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62.26万 0.50%
黑龙江汇泽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62.26万 0.50%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1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8.03%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0.76亿 87.09%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0.76亿 87.09%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7259.63万 5.88%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7259.63万 5.88%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003.32万 4.86%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003.32万 4.86%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191.00万 0.15%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191.00万 0.15%
哈尔滨东方利隆油漆经销有限公司
59.46万 0.05%
哈尔滨东方利隆油漆经销有限公司
59.46万 0.05%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463.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53%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 丁世文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3.21万 0.73%
黑龙江龙海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3.21万 0.73%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120.98万 0.66%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120.98万 0.66%
丁世文
69.88万 0.38%
丁世文
69.88万 0.38%
薛英华
69.66万 0.38%
周英龙
69.66万 0.38%
薛英华
69.66万 0.38%
周英龙
69.66万 0.38%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9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9.33%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72亿 89.00%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72亿 89.0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128.36万 6.0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1128.36万 6.00%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860.00万 4.00%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860.00万 4.00%
大兴安岭龙海兴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8.37万 0.20%
大兴安岭龙海兴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8.37万 0.20%
哈尔滨龙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4.76万 0.13%
哈尔滨龙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4.76万 0.13%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438.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96%
  •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黑龙江天华地产集团天远运通运输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3.03万 0.27%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3.03万 0.2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383.90万 0.2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383.90万 0.25%
黑龙江天华地产集团天远运通运输有限公司
240.00万 0.16%
黑龙江天华地产集团天远运通运输有限公司
240.00万 0.1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
220.13万 0.1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
220.13万 0.15%
伊春万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91.68万 0.13%
伊春万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91.68万 0.13%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6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8.27%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4.08亿 89.00%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4.08亿 89.0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8665.74万 5.00%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8665.74万 5.00%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511.24万 4.00%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511.24万 4.00%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4.38万 0.17%
黑龙江龙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4.38万 0.17%
哈尔滨龙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1.08万 0.10%
哈尔滨龙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1.08万 0.1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分类代码:F52);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新车零售(分类代码:F5261);根据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F5261汽车零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车销售及后市场服务,后市场服务主要包括维修服务、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精品加装等四大类别,是一个以汽车为主线、多品牌4S店集群及多项汽车后市场服务的汽车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商业模式的主要特点即汽车品牌授权4S店模式,拥有的关键...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分类代码:F52);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新车零售(分类代码:F5261);根据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F5261汽车零售”。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车销售及后市场服务,后市场服务主要包括维修服务、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精品加装等四大类别,是一个以汽车为主线、多品牌4S店集群及多项汽车后市场服务的汽车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商业模式的主要特点即汽车品牌授权4S店模式,拥有的关键资源要素有:品牌授权经营资格、专业经营场所、专业服务人员等。公司充分利用以上关键资源要素,在汽车销售环节,由经过整车厂商和本公司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讲解并安排试乘试驾,并由销售人员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跟踪和回访;同时维修和保险代理业务也依托各4S店进行,为客户提供新车销售、维修服务、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精品加装等汽车相关消费的全流程服务。此外,公司还依托大型配件供应商开展配件销售业务。
  公司采取“集中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即以“新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为业务主线,并衍生出一系列与业务主线相关的后市场业务,如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精品、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等业务。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商品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新车采购;二是精品采购;三是备件采购;四是办公物品采购。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与大型汽车生产商签订品牌授权经营合同取得整车和零配件的销售经营权。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品牌包括一汽大众、一汽大众奥迪、一汽大众捷达、红旗及长安福特。公司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新车采购
  公司与厂家签订年度采购商务协议,公司新车业务部根据厂家公示的周度车型资源制定周度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根据采购计划由财务管理部将款项打入厂家账户,厂家根据公司的需求匹配运送车辆,公司收到车辆后由新车业务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待售。公司报告期内的新车采购均为买断式采购,不存在以旧换新以及销售退回情况。
  2、精品采购
  公司新车业务部根据采购计划及精品属性提报相应采购申请,非监管品类精品由下属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行采购、结款;监管品类精品由下属公司总经理审批、采购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自行采购,每月下属公司新车业务部与供应商核对上月应结款,确认无误后将《结款汇总表》上报采购管理部审批,由下属公司新车业务部负责办理结款手续。
  3、备件采购
  公司后市场业务部根据采购需求询价3家或以上供应商填写《询价表》并提报相应采购申请,经采购管理部综合比较提出采购意见,下属公司总经理审核,下属公司后市场业务部方可自行采购。每月下
  属公司财务管理部与供应商核对上月应结款,确认无误后将《结款汇总表》上报采购管理部审批,由下属公司后市场业务部负责办理结款手续。
  4、办公物品采购
  公司需求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及办公物品属性询价3家或以上供应商填写《询价表》并提报相应采购申请,非监管品类商品由下属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行采购、结款;监管品类商品由下属公司总经理审批、采购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自行采购、结款。
  销售模式
  1、新车销售模式
  龙海股份在传统的店面销售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和用户习惯变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线上O2O销售模式。通过汽车之家、易车网等垂直类电商平台,实现客户的线上收集和交流,并通过线下引流,吸引客户到店实地体验、完成购买过程。通过新的销售模式,促进车辆销售,扩大客户数量,提高存货周转率。通过线上获取的客户成交占比总销售台次的35.00%以上。
  2、后市场产品销售模式
  龙海股份在实现新车销售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后市场业务,主要后市场业务有:维修服务、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精品装饰等。后市场产品销售主要植入在车辆销售的过程中,在客户实地到店购车过程中,由销售顾问或服务顾问向客户推送后市场产品,形成客户消费,增加销售利润。
  后市场服务中最重要的为维修服务,龙海股份在原有客户实地到店维修的基础上,强化客户关怀、提醒和预约服务机制,并通过销售前端和售后服务过程中,进行售后保养套餐及维修服务捆绑,实现用户和企业的高粘度融合。同时向客户提供阶段性维修服务促销优惠,引导客户到店接受实地维修服务,实现消费行为,降低客户流失率。
  金融贷款代理服务为龙海股份各4S店通过与厂家的金融公司合作,获得贷款服务的代理权,通过金融公司向终端客户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服务,解决客户购车资金不足问题,促成客户购买新车,同时获得金融公司向4S店支付的金融服务费作为企业利润。
  汽车保险代理服务为龙海股份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开展汽车保险代理、汽车保险理赔等业务。
  集团旗下各4S店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获得汽车保险产品的代理销售权,主要开展新车投保、续保业务,为客户提供便捷、适用的投保服务。在终端客户购买新车环节,进行汽车保险推荐和销售,成交后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比例的佣金作为利润。同时保险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及4S店保费规模,向4S店售后服务推送事故车辆,4S店提供维修服务,保险公司向4S店支付维修所产生的备件和工时费用。
  通过投保与维修理赔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龙海集团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加了客户数量,增进与客户的联系,形成4S店客户的良性循环。
  盈利模式
  龙海股份采用“以客户关系为导向”的“用户需求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将客户从购车,到用车,再到车辆更换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新车销售、后市场产品销售(维修服务、金融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保险代理服务、精品装饰)等全业务链的需求开发,有效提升客户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需求,打造完整的客户价值链,获取最大化的交易机会。
  在完善交易链条的同时,“放弃”新车销售等具备导流效应的业务的盈利,通过提高流量,带动高附加值的后市场业务发展,互动相生、正向放大,实现系统性盈利,其中新车销售、维修服务及精品加装的盈利主要为进销差价;金融贷款代理服务和汽车保险代理服务主要为保险公司及金融公司的返利及手续费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汽车点亮中国,龙海服务中国”的发展理念,采取“以客户关系为导向”的“用户需求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团结一致,稳健发展,努力修炼“内功”,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51,198,439.18元,较2019年末下降6.03%。总资产较去年无明显变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负债为260,858,839.06元,较2019年末下降10.38%。短期借款下降18,474,776.44元,原因一为本期采购新车金额有所下降,使得短期借款下降,原因二为本期归还上期借款金额较多。
  截至2020年6月30日,净资产为90,339,600.12元,较2019年末增长9.28%,净资产增长主要原因为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133,838.03元,同比下降15.18%。营业成本324,021,884.03元,同比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3月份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导致销售收入和成本同时下降。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虽呈现同比例下降趋势,但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10.77%与2019年半年度销售毛利率10.19%基本持平,无明显变动。
  公司实现净利润7,673,022.12元,同比下降31.73%。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车销售收入、维修服务收入同时减少,导致本期毛利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527,058.84元。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与公司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深刻融入到发展实践当中,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的良好发展带动了当地经济繁荣,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影响、抗击疫情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力求保证区域市场的稳定发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