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西咸新区农匠优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 |
||
| 买方:西咸新区农匠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顾乘龙 | ||
| 交易概述: 西咸新区农匠优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乘龙于2022年12月1日与西咸新区农匠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匠农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顾乘龙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挂牌公司1,760,000股非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00%。 |
||
| 公告日期:2020-09-04 | 交易金额:547.43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公司名下一批固定资产 |
||
| 买方:盐城市悦驰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卖方:盐城市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出售方:盐城市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诚股份”或“公司”)。交易对手:盐城市悦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驰公司”)。交易标的:悦诚股份名下一批固定资产。交易事项:2018年8月3日在悦诚股份办公室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拟向悦驰公司以含税价:8449887.45元(不含税价:7284385.73元)的价格出售交易标的。 |
||
| 公告日期:2023-04-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2.00 % |
| 出让方:顾乘龙 | 交易标的:西咸新区农匠优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西咸新区农匠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上述交易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公告日期:2018-07-31 | 交易金额:1000.8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 出让方:顾乘龙 | 交易标的:盐城市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济南远邦盛联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前,顾乘龙持有悦诚股份90.00%的股份,为悦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远邦盛联持有公司92.4875%的股份,为悦诚股份的控股股东。 胡庆民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分三次交割,具体交割方式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二节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收购前后悦诚股份的股权结构”。 收购人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授权行使股东权利协议书》,且本次收购完成第一期股份交割后,收购人合计可以控制悦诚股份92.4875%的股份表决权,将成为悦诚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庆民,悦诚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本次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收购前,悦诚股份已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制定《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收购完成后悦诚股份将依据上述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则,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从而在制度基础上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 ||
| 公告日期:2025-05-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西咸新区农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烟火灶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马俊飞 | 交易方式:资金占用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3年7月至9月,西咸新区农匠优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匠科技”)实际控制人马俊飞通过其控制的企业西咸新区农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房永锋控制的企业陕西烟火灶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向农匠科技借款,形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2023年的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96%。截至2023年9月8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公司未就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22:股东大会通过。 |
||
| 公告日期:2025-05-22 | 交易金额:5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陕西烟火灶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房永锋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3年,农匠科技向董事房永锋控制的企业陕西烟火灶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交易金额5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38%。截至2023年9月8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归还。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22:股东大会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