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土、硅酸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相关服务。
煅烧高岭土、煅烧硅酸铝、租金、服务费、海运费
煅烧高岭土 、 煅烧硅酸铝 、 租金 、 服务费 、 海运费
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煅烧和水合高岭土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相关物料和性能强化材料,提供以高岭土为原料的技术支持服务及有关的售后服务;农作物种植;蔬菜、花卉、园艺作物种植;林木育种和育苗、造林(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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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威士伯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
598.29万 | 5.01% |
| AQUATERRA S.A.S. |
313.85万 | 2.63% |
| 苏州秀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6.16万 | 2.48% |
| 山东同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78.55万 | 2.33% |
| 成都宏运达化工有限公司 |
277.77万 | 2.3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朔州国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60.27万 | 21.50%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
1526.46万 | 13.34% |
| 朔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 |
1439.83万 | 12.58% |
| 内蒙古瑞荣凯物资有限公司 |
1085.37万 | 9.48% |
| 朔州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 |
1046.00万 | 9.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威士伯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
1487.47万 | 13.30% |
| AQUATERRA S.A.S. |
882.67万 | 7.89% |
| PRECHEL GMBHH |
620.56万 | 5.55% |
| 山东同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70.35万 | 5.10% |
| 苏州秀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3.09万 | 4.9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朔州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 |
2200.19万 | 18.39% |
| 朔州国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95.99万 | 17.52% |
| 朔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 |
1508.29万 | 12.61%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
1272.44万 | 10.63% |
| 寿光市三德助剂厂 |
422.73万 | 3.5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
1419.26万 | 13.26% |
| 威士伯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
1040.42万 | 9.72% |
| 山东同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44.75万 | 6.02% |
| AQUATERRA S.A |
570.01万 | 5.33% |
| 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
557.91万 | 5.2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朔州国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32.09万 | 20.27%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
1784.45万 | 18.72% |
| 朔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 |
1217.71万 | 12.77% |
| 朔州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 |
882.77万 | 9.26% |
| 山西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9.70万 | 5.8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
2229.73万 | 20.94% |
| 威士伯涂料(广东)有限公司 |
750.26万 | 7.04% |
| 淄博华双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485.63万 | 4.56% |
| 广州顶光化工有限公司 |
434.82万 | 4.08% |
| 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
420.07万 | 3.9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朔州市鲲鹏工贸有限公司 |
1914.43万 | 19.01% |
| 朔州国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89.22万 | 18.76%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
1498.51万 | 14.88% |
| 朔州市佳程物流有限公司 |
1341.50万 | 13.32% |
| 浑源县恒同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506.06万 | 5.0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
1894.41万 | 18.89% |
| 淄博华双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730.88万 | 7.29% |
| 广州顶光化工有限公司 |
478.18万 | 4.77% |
| PINTU MAS MULIA KIMI |
326.48万 | 3.26% |
| IRIKI KAOLIN CORP |
326.00万 | 3.2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
1801.89万 | 19.75% |
| 朔州国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1413.22万 | 15.49% |
| 托克托县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
933.85万 | 10.23% |
| 浑源县恒同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492.50万 | 5.40% |
| 寿光市三德助剂厂 |
395.31万 | 4.33%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岭土和硅酸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相关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为高岭土和硅酸铝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销售部门大力开发境内和境外市场,通过建立全球化的销售网络,带动产品销量增长。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获得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保持煅烧窑温度进行24小时不间断生产,其他相关部门与生产部协同配合,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部根据生产情况及库存水平持续进行煤矸石、分散剂、包装袋等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技术服务部监督产品质量,协助生产部门改进工艺;研发部门负责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生产工作完成后,客户可选...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岭土和硅酸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相关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为高岭土和硅酸铝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销售部门大力开发境内和境外市场,通过建立全球化的销售网络,带动产品销量增长。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获得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保持煅烧窑温度进行24小时不间断生产,其他相关部门与生产部协同配合,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部根据生产情况及库存水平持续进行煤矸石、分散剂、包装袋等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技术服务部监督产品质量,协助生产部门改进工艺;研发部门负责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生产工作完成后,客户可选择由我方发货,也可去上海、广州或公司本部的仓库自提,最后以出货单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向财务部支付货款。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矸石,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采购的其他物品包括分散剂、包装袋和生产配件等。
公司综合考虑煤矸石质量及价格因素,精选优质供应商并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由其为公司稳定供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提出煤矸石的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要求向公司发货,保证公司不同品种煤矸石存货均在安全库存量之上。供应商将原矿运输至公司后进行除杂和称重,生产部门对产品质量和重量验收后在称重单上签字确认。仓库主管将原矿登记入库并堆放至指定地点,确认入库完成后在称重单上签字并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称重单及发票进行财务入账。
其他如分散剂、包装袋和生产配件等,由使用部门向仓库领取,若库存不足时,由仓库主管根据需求量和库存余量安排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收到货物后由使用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与采购、仓库和财务共同签字确认,完成登记工作。
能源采购方面,为保障天然气的不间断供应,公司于2011年1月收购了京平天然气,架设了专属的天然气管线和配套的分输调压站,安排了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和高岭土的持续生产。京平天然气与电力公司在月底核对公司的能源消耗,公司确认无误后当月结算相关费用,财务部门凭票登记入账。
(二)生产模式
公司遵循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情况安排具体的生产工作。公司在年底进行全年工作总结,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下一年的生产计划。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根据订单和库存情况安排每月具体的生产工作,原矿车间根据生产要求安排煤矸石采购工作,生产线各车间协同配合,按计划完成生产工作。
为确保产品质量,技术服务部对成品进行两次质量检查:煅烧后的高岭土产品按吨进行第一次质量抽查,合格后进行包装和入库,发现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交由生产部门重新煅烧或处置;出厂前进行第二次抽查,确保每车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同时,技术服务部与研发部和各生产部门合作,对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改进,节约能耗、提高效率。
研发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针对下游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订单情况,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产品利润水平,与技术部和生产部合作推动新产品顺利投产,并由销售部推向市场。
(三)销售模式
1、境内销售模式
公司未对直销和经销模式进行区分,产品用于自主生产或销售的下游客户在定价政策、信用期、结算方式等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执行统一的销售模式,具体为:公司销售部负责制定产品定价政策,综合考虑市场因素与成本水平,对各个型号产品设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动态调整,产品的具体价格采取“一事一议”制度,由双方在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
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开拓市场,深入了解客户情况,推荐符合客户需求的高岭土产品,为其制定合理的供货方案,订单量超过20吨的大客户由公司直接对接并安排发货,低于20吨的中小型客户直接从临近的仓库调拨货物。销售人员综合考虑运输成本、客户需求总量和市场情况等因素,在产品价格区间内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之后拟定销售合同交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双方正式签署。销售调度人员负责将合同及订单情况汇总,与生产部交接,安排物流部发货、调拨或出口等工作。
针对下游企业集中分布在华南和华东地区的情况,公司在上海和广州租用了仓库。出入库管理由仓储公司负责,凭借指定单据方可执行,每月与公司进行核对清算。公司始终保持2处仓库的100万吨安全库存,每季度进行库存盘点。销售网络及仓储体系的建设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目标客户开展营销工作,提高供货效率,凭借质量、价格、发货速度和配套服务的综合优势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部分核心客户已与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境外销售模式
公司的境外客户为当地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涂料、造纸、橡胶公司或化工原料经销商。主要采取以下2种合作模式:客户自主建立销售渠道,汇总下游客户需求后向公司发出订单,公司根据经销商订单安排发货,按约定贸易条款与经销商结算货款;或者公司通过贸易展会、网络搜索、电子商务网站等方式直接获取终端客户,之后按约定贸易条款发送货物、收取货款。境外销售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公司统一制订的回厂价测算,扣除所有费用之后的销售净价不低于回厂价。
公司境外客户均执行统一的定价、信用期、结算和收入确认标准,产品用于生产或销售的客户签订的合同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与采购商品用于销售的客户签署经销协议,亦未约定利益分配机制,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经销商”均指采购公司商品用于贸易销售的客户。
3、退货模式
客户在收到货物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检验,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进行更换、退款或其他处置办法,具体情况及相关费用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若产品质量合格或10个工作日内未申请退货,则代表客户确认无误,如无特殊安排,后续问题由客户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特别流转金退还风险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存在200万元特别流转金,具体情况如下:(1)朔州市财政局于2012年12月5日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支出预算(拨款)指标(第八批)的通知》(朔财建[2012]189号),平鲁区财政局向晋坤矿产投入100万元,投入方式为特别流转金,有效期至2017年12月5日。(2)朔州市财政局于2013年7月30日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第五批)支出预算(拨款)指标的通知》(朔财建[2013]79号),平鲁区财政局向晋坤矿产投入200万元,投入方式为特别流转金,有效期至2018年7月30日。公司截止在2022年12月份已经还款100万元。(3)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经营性项目资金特别流转金投资协议》,约定如下:依照原《投资入股协议书》,山西省政府投资资产管理中心投入的资金及收益转变为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特别流转金(即借款)及收益。公司以特别流转金的方式使用该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月至6月,公司煤矸石、电费和天然气费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70%左右,是公司的主要营业成本。煤炭价格上涨及社会对环保工作的逐步重视可能导致整体煤炭开采量下降,进而导致优质煤矸石价格上升。天然气和电力采用政府指导定价,若价格上升也将提高公司的营业成本。上述原材料、能源价格的上升,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境外销售及汇率波动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月至6月,境外销售收入约占公司收入的三分之一,境外销售环境或政策发生变动影响,或汇率波动等都将对公司境外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房产证办理风险
公司在自有编号为“平国用(2015)第012号”的土地自建了一处建筑面积8,399.50平方米的库房,已于2016年2月25日取得朔州市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40600201600295号),于2016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朔州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正在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因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执行制度等正在调整中,导致公司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京平天然气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南坪的土地上存在一处面积约40平方米的建筑物,用于看护人员值班室和设备库房,该建筑物建成年代较久,面积较小,未办理房产证。根据2017年9月5日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关于山西晋坤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事项的说明》,因领导更换,上述房屋的产权证明均在办理中。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新直接持有晋坤股份65,858,696股,直接持股比例61.21%;通过朔州晋坤环保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32,280,510股,间接控制比例为30%;合计控制公司98,139,206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91.21%,同时,曹永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对公司的影响力干涉公司管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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