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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19-11-27 股权转让: 梁安国,庄小莹拟转让深圳市德冠廷集团有限公司99.90%股权给深圳市名门善德控股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19年11月25日,梁安国、庄小莹分别将其所持德冠廷集团的98.90%、1.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名门善德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门善德控股有限公司系梁安国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梁安国直接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并通过德冠廷集团间接持有公司85.00%的股份,梁安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名门善德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深圳市德冠廷集团有限公司99.9%股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7-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梁安国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十八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安国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德冠廷、梁安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