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19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创世核心企业集圆私募基金500万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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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沈坤华 | ||
| 卖方: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人民币500万元向沈坤华转让公司持有的创世核心企业集圆私募基金500万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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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2-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15.2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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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章启忠,陈心泉,MWZ AUSTRALIA PTY LTD | ||
| 交易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上市公司”)系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年11月23日,亿利达股东章启忠先生、陈心泉先生及MWZAUSTRALIAPTYLTD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同时章启忠先生与浙商资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根据转让协议及委托协议,章启忠先生、陈心泉先生及MWZAUSTRALIAPTYLTD向浙商资产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67,446,6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3%),转让总价为505,849,500元;同时,章启忠先生将其另行持有的上市公司35,446,56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商资产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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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09 | 交易金额:630.2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沈坤华,沈瑶,郑泉,张军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税收风险提示函》,指出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64314226.66元,可能存在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入股而产生的税务风险问题。经核查,上述税务事项系因公司前身为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华有限”)在2017年8月整体折股设立股份公司时,以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4,314,226.66元折股投入股份公司,其中1,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64,314,226.66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今年税务要求,该部分资本公积应首先作为对股东的分红处理,再由股东重新投入公司,公司应据此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代缴税款涉及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沈坤华、沈瑶、郑泉、张军,合计持股比例为49%。公司剩余51%股权由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系法人股东,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税务机关核算,上述自然人股东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6,302,794.22元(64,314,226.66元*持股49%*税率20%),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完成全部税款的代扣代缴。该税款依法应由相关个人股东自行承担,因股东暂时无力支付,该款项暂由公司垫付,形成公司对相关个人股东的借款,相关股东计划以其未来可得的公司分红款逐步归还上述借款。2025年5月,公司向股东分红470万元,上述自然人股东按持股比例可得分红款合计230.3万元(470*49%),该230.3万元已用于归还前述借款,扣减后自然人股东未归还的借款总额为3999794.22元。以上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补充追认。沈坤华、沈瑶、郑泉、张军系公司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09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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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15 | 交易金额:40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030.0000万元。 2025051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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