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9-12-20 交易金额:2.72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南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买方: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向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夫子庙文旅”)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秦淮风光51%股份。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4月30日,秦淮风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估值为53,346.45万元,对应秦淮风光51%股权的估值为27,206.69万元。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秦淮风光51%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27,206.69万元。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9-12-20 交易金额:27190.36 万元 转让比例:51.00 %
出让方: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南京秦淮风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南纺股份将持有秦淮风光2,550万股股份,占秦淮风光总股本的51.00%,因此,秦淮风光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南纺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南京市国资委。南纺股份将充分借助秦淮风光对于景区水上观光游览业务的成熟经验以对南京市主要景区的水上观光游览业务进行整合、运营,将有利于秦淮风光扩展运营区域,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城建集团、旅游集团及南纺股份针对本次南京市旅游资产整合及潜在的同业竞争出具了相应承诺,可切实保障秦淮风光股东利益及有效运行。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2-12 交易金额:17721.2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受托经营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1)公司拟于2024年12月招标采购船舶设备,采购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截止审议日,尚未完成招标手续,南通神龙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神龙”)可能参与投标;另公司2023年12月招标采购船舶设备,南通神龙中标,该设备预计于2025年年初投产,预计2025年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50万元。(2)2024年11月,公司完成东五华里北延线亮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南京高新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气”)中标。中标金额为1200.691236万元,项目预计于2025年完工,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20万元。(3)公司2025年预计采购创意礼品、餐饮住宿及会议培训服务、灯组设计及维修服务、船舶日常修理服务、照明设备日常修理服务、广告及租赁服务、支付代售佣金、支付房屋租金等景区旅游及经营相关服务,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市旅游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区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南通神龙、经纬电气可能提供此类服务。其中预计向市旅游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所辖全资、控股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向南通神龙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向经纬电气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4)公司2025年预计向市旅游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区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船票、提供船舶租赁、收取代售佣金、提供旅游咨询等,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其中预计向市旅游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销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所辖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5)公司2025年预计向市旅游集团提供在南京市域内的其他景区水上观光游览业务受托经营服务,收取受托经营管理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6)公司2025年预计向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水费,总额不超过1.2万元。 20241223:股东大会通过。 20250612:因经营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发生金额22,000,000元 20250627: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12:(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45,326,650.57元

公告日期:2025-12-12 交易金额:17301.2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采购船舶,销售船票,收取代售佣金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1)公司拟于2026年招标采购船舶设备,采购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南通神龙可能参与投标。 (2)公司2026年预计采购创意礼品、餐饮住宿及会议培训服务、灯组设计及维修服务、船舶日常修理服务、照明设备日常修理服务、广告及租赁服务、支付代售佣金、支付房屋租金等景区旅游及经营相关服务,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市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区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南通神龙、经纬电气可能提供此类服务。其中预计向市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所辖全资、控股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向南通神龙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经纬电气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公司2026年预计向市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区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船票、提供船舶租赁、收取代售佣金、提供旅游咨询等,总额不超过15200万元。其中预计向市文旅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132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销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向区文旅集团所辖全资、控股子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 (4)公司2026年预计向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水费,总额不超过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