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影视项目出品、联合出品、策划、制作、发行。

  • 产品类型:

    发行业务、制播及节目制作、版权、放映及宣传业务、其他服务

  • 产品名称:

    发行业务 、 制播及节目制作 、 版权 、 放映及宣传业务 、 其他服务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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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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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636.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2.09%
  •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少年春秋(平潭)影业有限公司
  • 河北赫云逸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恒信泽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龙汇天成(北京)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823.00万 19.80%
少年春秋(平潭)影业有限公司
1467.00万 15.93%
河北赫云逸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250.00万 13.58%
成都恒信泽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65.00万 11.57%
龙汇天成(北京)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31.96万 11.2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4.34%
  •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5258.20万 22.31%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5252.00万 22.28%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727.00万 7.33%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万 6.36%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1430.00万 6.0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161.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7.53%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佛山泓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2067.50万 19.6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692.47万 16.08%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635.00万 15.53%
佛山泓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390.00万 13.20%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77.00万 13.0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5.75%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5142.00万 25.26%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4583.20万 22.51%
江苏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768.00万 13.60%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万 7.37%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1430.00万 7.0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1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5452.23万 53.47%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2030.00万 19.91%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70.00万 13.43%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610.64万 5.99%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42.45万 5.3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6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8.80%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3342.00万 21.69%
江苏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768.00万 17.97%
无锡春天文化有限公司
1560.00万 10.13%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万 9.74%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1430.00万 9.2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234.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01%
  • 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河北赫云逸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云南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3301.89万 23.31%
河北赫云逸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79.25万 8.33%
云南火凤映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49.06万 5.99%
江苏火凤燎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71.70万 3.33%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432.49万 3.0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249.8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4.03%
  •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海宁晶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万 18.29%
浙江东阳聚合影业有限公司
1430.00万 17.44%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00.00万 10.98%
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819.89万 10.00%
厦门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0.00万 7.3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108.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0.98%
  • 北京天悦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佛山泓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新益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霍尔果斯天瑞派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上海咚咚锵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天悦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072.31万 40.67%
佛山泓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690.00万 16.88%
北京新益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35.60万 9.34%
霍尔果斯天瑞派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867.92万 8.67%
上海咚咚锵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42.45万 5.4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580.0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6.49%
  • 武汉当代星光传媒有限公司
  • 内蒙古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咚咚锵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汉当代星光传媒有限公司
1700.00万 26.35%
内蒙古恒业牧马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80.00万 19.84%
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
1200.00万 18.60%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00.00万 13.95%
上海咚咚锵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00.00万 7.7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金彩影业是一家集影视项目出品、联合出品、策划、制作、发行等多项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传媒企业,公司致力于以内容为核心,统筹各类传媒资源构建大型媒体平台。报告期内金彩影业的主要产品为影视作品。公司业务经营贯穿影视作品投入、剧本研发、影视剧发行等产业链环节。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联合出品摄制的影视作品发行收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行业经验丰富的策划团队、发行渠道和媒体资源,参与出品、联合出品、策划、制作并发行了一批优秀的影视作品,在影视领域内建立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不断向文化传媒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延伸,加...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金彩影业是一家集影视项目出品、联合出品、策划、制作、发行等多项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传媒企业,公司致力于以内容为核心,统筹各类传媒资源构建大型媒体平台。报告期内金彩影业的主要产品为影视作品。公司业务经营贯穿影视作品投入、剧本研发、影视剧发行等产业链环节。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联合出品摄制的影视作品发行收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行业经验丰富的策划团队、发行渠道和媒体资源,参与出品、联合出品、策划、制作并发行了一批优秀的影视作品,在影视领域内建立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不断向文化传媒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延伸,加强联合出品摄制的参与深度,策划储备优质的原创项目资源,拓展电影放映业务,整合自身资源,布局全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政策风险
  目前,国家对电影、电视剧行业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等环节均受到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由此导致影视产品制作面临较高的政策把握风险,影视作品的题材、台词、表现方式等如果存在问题,较长的审查周期与修改过程往往会导致制作机构的投资不能快速收回,问题严重时则可能导致整部剧不能实现收入。另外,影视行业所处的文化传媒行业涉及范围广泛,还包括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动漫游戏、媒体广告、广播、音像等,如某个关联行业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也将会为公司所在的影视行业带来一定的政策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更新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信息有效性;同时在投资拍摄时结合宏观环境,审慎考量,把握投资制作的内容及方向,最大限度避免政策风险。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影视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企业众多,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宽和行业的继续发展,影视剧制作机构仍将大量涌现,行业内现有的主要机构制作的影视剧作品亦会增多,电视剧精品数量增多。随着广告主不断向互联网平台转移,传统平台购买力不断向少数平台集中,市场竞争可能日趋激烈。如果公司的发展速度不能跟上行业发展水平,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逐渐削弱。目前国内影视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国产影视作品在题材多样性、表现水平、制作技术等方面与影视产业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应对措施:公司将结合资本运作,优化资金配置,继续投资制作更多精品影视作品,并加大执行制片方的投资力度,加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资金压力风险
  在影视市场不断调整变化的背景下,行业深度调整、政策缩紧带来大规模资金退潮,行业资金出现短缺或紧缺的现象,导致市场资金成本大幅度增加。但影视项目的平均制作成本较高,资金投入量大,资金占用周期长。同时,影视行业作为轻资产行业,从筹资和投资现金流角度分析,影视公司二级市场已经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也证明对新剧的投资在逐步收缩,二级市场资金的削减势必导致剧集供给端的资金紧缺。但是市场整体的现金流规模会逐渐萎缩,投资性现金流尤其明显,影视市场进一步出现钱荒。应对措施:公司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合理使用财务杠杆,完善资金成本与项目收益的匹配程度。公司在国资背景的体制信用背书优势下,获得市场比较低的资金成本进入投入,力争获得更加能够匹配项目收益的资金成本,在当前行情下能够以较低溢价获得项目的投资份额,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风险,扩大竞争优势。同时,供需端活跃度高,稀缺的资金会流向头部和优质项目,优质项目驱逐滥竽充数的项目会大幅提高资本命中优质项目的概率,降低投资风险。
  电视剧适销性的风险
  电视剧产品作为大众文化产品的一种,没有一般物质产品的有形判断标准,对其优劣判断主要基于观众的主观体验。观众对于电视剧作品的评价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因此,电视剧制作机构必须把握广大观众的主观喜好,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创新,以引领文化潮流,吸引广大观众,从而获得广大观众喜爱,取得良好收视率,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在市场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整体数量供大于求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若公司不能充分把握市场需求,不能持续推出观众喜爱的电视剧精品,则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应对措施:公司严格把关和审核投资拍摄剧目的题材、类型及主创团队阵容,结合市场现状对拟投资拍的影视项目进行谨慎筛选,多元化生产的作品类型,分散市场适销性风险。
  联合摄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联合摄制的方式投资制作影视剧,并担任非执行制片方。在联合摄制过程中,如果投资预算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各投资方需重新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旦协商不成,项目将被终止,各投资方的前期投入将成为损失。公司在作为非执行制片方时,具体的制作、拍摄、宣传发行工作均由执行制片方完成,执行制片方的工作直接决定了影视剧的制作质量和销售收入,从而对本公司联合摄制项目的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应对措施:为防范上述风险,公司作为非执行制片方时,加强对拟联合投资制作的影视剧的评估审核;后续逐步增加执行制片影视剧项目,并重视影视作品摄制质量,控制摄制风险,严格按照联合摄制合同中条款规定,拍摄相应的影视作品。
  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知识产权是广播电影电视制作行业所拥有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随着未来栏目及电视剧作品的陆续推出,面临盗版音像制品、网络侵权播放等侵权行为的可能性亦将呈现上升趋势。该等侵权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上的发展和收入。近年来,有关政府部门通过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打击盗版执法力度等措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规范剧本采购流程和联合拍摄流程,加强对剧本、音乐及其提供者的审核。在与各合作单位或个人等权利方签订合约时约定详细的权利范围,以降低公司联合拍摄风险。在原著作品版权方面:公司在采购原著作品进行剧本创作时,由专业人员对原著作品版权权属是否明确、版权链是否完整、清晰进行谨慎审查;在版权转让或许可合同方面:在签订具体合同时,对合同约定的权利许可种类、授权性质、授权期限以及后续衍生品的版权归属等要做出详细约定和说明,避免后续出现版权争议风险。
  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可能无法延续的风险
  自2015年以来,公司享受到了一定的政府补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文资[2015]5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文资[2016]43号)等相关文件,公司近十年来均获得了一定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本公司无法继续享受上述政府补贴优惠政策,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公司存在政府补助收入减少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逐步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减少对政府补助的依赖,同时,公司借助云南广电集团的优质资源,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云南广播电视台通过云南广电集团持有公司59.34%的股份,并通过云南广电集团全资持有的云视基金持有公司1.98%的股份,剩余股份中除2019年公司首次定向增发引入的云旅投持有公司2.51%的股份外,其余均由云视基金管理的壹号基金和贰号基金全部持有。其可以通过控制关系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虽然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一系列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可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可能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对措施: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健全了三会机构和三会治理制度,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制度。通过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将能有效防止公司实际控制人行使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书面承诺,有效规避了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有效降低应收账款,但是应收账款余额仍较大,主要是因为电视剧、电影行业特点所致,也是影视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如公司担任发行方,在影视作品实现销售、获取相关发行证照并收到播放确认验收影视产品时确认收入;如合作方担任发行方,在影视产品实现销售并收到各方确认的收益结算凭据时确认收入。但在两种情况下,实际回款均需要一定的周期。由于影视行业这个特点,公司影视作品的发行时间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小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期末影视作品的发行量较大,收入确认较为集中,一般会形成较大金额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而且,由于各年度公司影视作品实际发行量及具体发行时间分布存在差异,各会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较大,具有波动性较大的特征,使得公司资金管理的难度加大,也使得公司资金短缺的风险加大。虽然公司欠款客户信用情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在后续联合投资拍摄业务中,对合作方的诚信经营、资质能力将进行严格的审核把控,逐步降低应收账款比例。同时,公司逐步加强对项目的持续进展把控,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坏账风险并提前制定预防措施。
  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或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风险
  根据《关于印发<支持云南广电集团公司建设“七彩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文教卫改[2016]5号)文件精神,公司与具备符合电影放映条件的礼堂或其他适当场所的高校进行合作,通过电影放映、影视名人高校讲堂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高校影院成为思想道德教育及公共艺术教育的有效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20号《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总则第三条提出:当电影院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鉴于校园影院的建设及电影放映并未改变学校礼堂原有主要功能,也未改变场馆名称,且校园影院及所属场馆的日常管理使用以校方为主,经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及该项目的特殊性,金彩影业校园影院在经营场所消防验收方面将以延续使用原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为主。公司校园放映场所中,昆明理工大学等18所学校的校园放映场所已取得公安消防机关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西南林业大学影院暂未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相关资料。虽然公司相关影院建设不涉及对学校原有建筑结构的重大改造,但仍然存在无法按商业影院标准通过消防验收、完成消防备案或消防安全检查的风险。加之根据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由之前的消防应急保障部门变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方对新规的执行存在差异,这对校园影院的消防验收存在风险。应对措施:继续做好影院建设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等工作,为高校影院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强化内部组织架构及管理体系梳理,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院线管理系统平台搭建工作,推动线上业务探索,积极孵化影院主营业务外其他衍生业务。在消防验收方面,公司正在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严格按照消防验收标准实施生产经营,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完善相关消防设施,取得消防验收证明,并积极与电影放映主管部门沟通,取得电影放映业务资质后从事相关业务经营。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