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确定合同有效期内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和手续费率。双方根据约定定期核对代理业务清单后,保险公司向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公司主要与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人身保险主要合作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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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确定合同有效期内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和手续费率。双方根据约定定期核对代理业务清单后,保险公司向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公司主要与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人身保险主要合作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主要合作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盈利模式
公司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投保人购买保险,是公司的业务来源和主要服务对象,公司通过下属各分支机构为客户推荐和提供公司整合与筛选的保险产品,帮助客户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在此过程中,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手续费而获得收益。公司销售采取总公司统筹、各分支机构分别销售的模式。一方面,总公司确定销售保险产品的类别、手续费率及市场营销策略;另一方面,各分支机构充分调动销售队伍,结合当地保险市场情况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4,037,627.10,较上年期末总资产54,018,157.55元增加了0.04%;公司负债总额为708,994.18元,较上年期末负债总额741,871.46元减少4.43%,主要为应付税金的减少。
(二)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4,680.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77,137.65元,减幅为32.63%,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2月-4月的业务大幅度减少。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057,211.32元,较去年同期的-522,533.24元增加1,609,744.56元,增幅为291.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几年来,公司多次参与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关注贫困学子、多年资助高考大学生,积极参与慰问孤寡老人、慰问福利院、关爱自闭症儿童、汕头市创文环保进校园、助力“创文巩卫”和美丽乡村建设、公益小达人推广等公益活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合法合规纳税,诚信经营。公司持续致力于将企业的品牌建设、文化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互相结合,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平台的同时,也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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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确定合同有效期内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和手续费率。双方根据约定定期核对代理业务清单后,保险公司向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 公司主要与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人身保险主要合作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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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确定合同有效期内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和手续费率。双方根据约定定期核对代理业务清单后,保险公司向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
公司主要与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人身保险主要合作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主要合作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盈利模式
公司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投保人购买保险,是公司的业务来源和主要服务对象,公司通过下属各分支机构为客户推荐和提供公司整合与筛选的保险产品,帮助客户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在此过程中,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手续费而获得收益。
公司销售采取总公司统筹、各分支机构分别销售的模式。一方面,总公司确定销售保险产品的类别、手续费率及市场营销策略;另一方面,各分支机构充分调动销售队伍,结合当地保险市场情况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一)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4,018,157.55元,较期初总资产54,118,422.04元减少了0.19%;公司负债总额为741,871.46元,较期初负债总额947,752.28元减少21.72%,主要为租赁押金减少。
(二)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87,195.89元,较上年度增加23,950,411.63元,减幅为27.82%,主要原因系公司受行业大环境影响,行业市场出现萎缩从而出现收入减幅。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11,592,097.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53%,综合毛利率为32.94%,和上年的21.26%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在调整缩减了对市场的投放同时还调整了产品的结构,故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82,583.58元,较去年同期的-3,271,368.00元增加3,953,951.58元,增幅为120.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三、持续经营评价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团队没有发生重大变动,核心团队对公司所在保险代理行业和公司的预期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发展战略明确,商业模式清晰给公司未来带来新机遇。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风险。
四、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保险代理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国内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同时投保人的需求和偏好也在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当中,公司如不能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保险专业代理销售的综合服务能力,将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也将不断优化服务,加强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投保人用户体验,从而增强用户消费黏性。
2.监管政策风险
保险代理行业的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无序竞争、损害投保人利益等情形的出现,出于宏观调控和保护投保人利益等因素,监管部门可能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经营地域、经营范围、业务规则等作出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经营规模、业务拓展等方面带来一定的挑战,使得公司分支机构的顺利设立和各项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及普通员工关于监管政策的培训,使公司上下及时掌握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公司大多数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工作经验,能一定程度上及时把握监管政策的变化,从而相应地及时调整公司经营决策。
3.行业管理风险监管政策的趋严对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保监会风控要求来执行。因此,在强监管的市场环境下,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疏于对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监管政策培训,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修订相应的公司制度,加强员工素质和能力培训,加强风控合规部的日常监督,确保公司稳定的持续成长与发展。
4.不能持续取得保险代理资格的风险
广商保险目前拥有在广东省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资格,公司现行有效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9月29日。广商保险及其分支机构预期可以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但如果未来相关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导致不能达到届时的监管要求,则可能无法持续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资格,并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相关监管政策,保证公司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5.公司治理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
公司系2017年12月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未来随着公司规模进
一步扩大,以及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机制相应需要在更大范围发挥有效作用。挂牌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如公司不能快速实现内部治理机制高效化和制度化,或不能客观、及时披露信息,将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投资者权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而适应公司业务的高速增长。
6.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树恒,通过树业资本及广商投资可实际支配广商保险80%的股权表决权,并且担任广商保险董事长,能够对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影响。尽管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施加不当控制、影响公司治理环境的风险,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而适应公司业务的高速增长。
7.代理佣金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而佣金收入的比例主要由上游的各个保险公司通过与公司协商之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保险代理合同中注明的佣金收入比例通常考虑了如下因素之后确定:当前经济景气度、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对保险公司产生影响的税收和同业竞争性因素。上述因素并非在保险代理公司可控范围内,任何佣金收入比例的变化都会对公司的利润情况以及未来运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提升对投保人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粘性,增加客户规模,进而提高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议价能力。
8.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专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关联方交易的决策程序,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则可能存在内控管理不严谨、治理机制不完善而影响公司规范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业务的发展、管理层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将不断补充、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此外,公司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管理层规范意识和觉悟,积极落实信息披露义务。
9.经营区域、业务范围限制的风险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修订)第七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3〕44号),“一、两个《决定》颁布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人民币5000万元的,只能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二、两个《决定》颁布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人民币5000万元,且已经在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可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四、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两个《决定》颁布前已经依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除外。”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为: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因此,公司在取得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牌照之前只能在广东省开设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公司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应对措施: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牌照,突破经营区域、业务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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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核心价值:致力创新保险中介经营模式,为广大创业者搭建一个“自主创业、创新服务”的保险展业平台,以保险专业服务与快递物流连锁企业结合,为做大做强我国快递物流链产业保险创造价值;以行业共同创业者为本,让行业共同创业者成为行业的精英,成为客户的专家,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一是在合作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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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模式
本公司及分机构主要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核心价值:致力创新保险中介经营模式,为广大创业者搭建一个“自主创业、创新服务”的保险展业平台,以保险专业服务与快递物流连锁企业结合,为做大做强我国快递物流链产业保险创造价值;以行业共同创业者为本,让行业共同创业者成为行业的精英,成为客户的专家,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与保险公司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业务特点,重点选择财险及人身险保险公司,建立战略合作,签署《保险专业代理合同》,一是在合作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是通过对市场行业调查,了解客户风险保障需求,针对性制定保障方案,提交合作保险公司评估确定承保条件,获取专项方案专一销售,取得有竞争优势手续费率,实现双赢。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定期核对代理业务台帐清单,确认无误后保险公司向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
公司主要与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人身保险主要合作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主要合作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盈利模式
公司实行集中管理、逐级授权、统一核算销售管理模式。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渠道、股东资源优势,重点选择合作保险公司,统一采购有竞争优势保险产品,建立把控业务质量、保费规模指标考核合作机制,共同开拓市场,为保险公司创造利润,从而公司得到保险公司利润、规模激励和手续费率差收益,实现公司经营成果。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定价政策为:公司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情况、实现保费规模能力等方面协商确定手续费率比例并签订保险代理协议。
(四)结算方式
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出具保险合同,生成业务台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按周、半月、月与保险公司核对相关结算台账,保险公司按约定定期支付代理手续费用。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业务人员(含保险营销员)展业成本,将支付给业务人员(含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2,636,797.25元,较期初总资产54,118,422.04元减少了2.74%;公司负债总额为419,863.12元,较期初负债总额947,752.28元减少55.70%,主要为应付分支机构租赁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减少。
(二)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11,818.30,较上年同期增12,964,746.09元,减幅为34.35%,主要原因系公司行业监管都市场的影响及公司对业务的调整。报告期内,本期公司营业成本6,745,302.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24%,综合毛利率为20.75%,和上年同期的20.88%相比略有降低。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552,533.24元,较去年同期的-1,972,163.44元增加1,419,630.20元,增幅为71.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比上年同期减少1,123,244.60元。
三、风险与价值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保险代理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国内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同时投保人的需求和偏好也在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当中,公司如不能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保险专业代理销售的综合服务能力,将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也将不断优化服务,加强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投保人用户体验,从而增强用户消费黏性。
2、监管政策风险
保险代理行业的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无序竞争、损害投保人利益等情形的出现,出于宏观调控和保护投保人利益等因素,监管部门可能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经营地域、经营范围、业务规则等作出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经营规模、业务拓展等方面带来一定的挑战,使得公司分支机构的顺利设立和各项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及普通员工关于监管政策的培训,使公司上下及时掌握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公司大多数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工作经验,能一定程度上及时把握监管政策的变化,从而相应地及时调整公司经营决策。
3、行业管理风险
监管政策的趋严对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保监会风控要求来执行。因此,在强监管的市场环境下,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疏于对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监管政策培训,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修订相应的公司制度,加强员工素质和能力培训,加强风控合规部的日常监督,确保公司稳定的持续成长与发展。
4、不能持续取得保险代理资格的风险
广商保险目前拥有在广东省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资格,公司现行有效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29日。广商保险及其分支机构预期可以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但如果未来相关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导致不能达到届时的监管要求,则可能无法持续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资格,并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相关监管政策,保证公司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5、公司治理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
公司系2017年12月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未来随着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机制相应需要在更大范围发挥有效作用。
挂牌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如公司不能快速实现内部治理机制高效化和制度化,或不能客观、及时披露信息,将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投资者权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而适应公司业务的高速增长。
6、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树恒,通过树业资本及广商投资可实际支配广商保险80%的股权表决权,并且担任广商保险董事长,能够对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影响。尽管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施加不当控制、影响公司治理环境的风险,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未来将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保证股东能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及表决权,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不当控制。
7、代理佣金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而佣金收入的比例主要由上游的各个保险公司通过与公司协商之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保险代理合同中注明的佣金收入比例通常考虑了如下因素之后确定:当前经济景气度、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对保险公司产生影响的税收和同业竞争性因素。
上述因素并非在保险代理公司可控范围内,任何佣金收入比例的变化都会对公司的利润情况以及未来运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提升对投保人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粘性,增加客户规模,进而提高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议价能力。
8、经营区域、业务范围限制的风险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修订)第七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3〕44号),“一、两个《决定》颁布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人民币5000万元的,只能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二、两个《决定》颁布前设立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人民币5000万元,且已经在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可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四、保险专业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两个《决定》颁布前已经依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除外。”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为: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因此,公司在取得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牌照之前只能在广东省开设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公司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应对措施: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牌照,突破经营区域、业务范围的限制。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几年来,公司多次参与当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关注贫困学子、多年资助高考大学生,积极参与慰问孤寡老人、慰问福利院、关爱自闭症儿童、汕头市创文环保进校园、助力“创文巩卫”和美丽乡村建设、公益小达人推广等公益活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合法合规纳税,诚信经营。公司持续致力于将企业的品牌建设、文化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互相结合,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平台的同时,也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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