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建筑行业新型模架工程专项承包。

  • 产品类型:

    模架工程承包、模架租赁、模架销售

  • 产品名称:

    模架工程承包 、 模架租赁 、 模架销售

  • 经营范围:

    承揽脚手架、建筑模板和各类支撑工程施工;劳动服务;脚手架、建筑模板和各类支撑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部件、配件、零件和相关专用工具的租赁、销售、安装、移动、拆除、维护、维修;相关技术和系统解决的设计、研发、咨询、转让和相关技术服务;代理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招标与投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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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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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2.0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1.13%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309.53万 25.3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309.53万 25.33%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59.43万 15.73%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59.43万 15.73%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642.41万 8.06%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642.41万 8.06%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083.50万 6.35%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083.50万 6.35%
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55.42万 5.66%
中铁三局集团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55.42万 5.66%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853.3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7.53%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658.40万 11.27%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658.40万 11.27%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566.91万 10.88%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566.91万 10.88%
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96.03万 5.92%
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96.03万 5.92%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333.13万 5.65%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333.13万 5.65%
北京市聚英宏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898.83万 3.81%
北京市聚英宏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898.83万 3.81%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5208.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6.59%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73.56万 26.51%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73.56万 26.51%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210.04万 15.47%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210.04万 15.47%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741.32万 9.48%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741.32万 9.48%
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
602.35万 7.70%
中铁十六局集团地铁工程有限公司
602.35万 7.70%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81.18万 7.43%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81.18万 7.43%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701.1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6.17%
  •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423.12万 17.75%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423.12万 17.75%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88.51万 8.59%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88.51万 8.59%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61.06万 7.00%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61.06万 7.00%
北京市聚英宏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522.88万 6.52%
北京市聚英宏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522.88万 6.52%
天津大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05.62万 6.31%
天津大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05.62万 6.31%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8.17%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964.27万 33.3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964.27万 33.30%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495.68万 13.94%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495.68万 13.94%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461.23万 8.16%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461.23万 8.16%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355.14万 7.57%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355.14万 7.57%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931.41万 5.2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931.41万 5.20%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205.1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2.72%
  •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997.55万 30.30%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997.55万 30.30%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1338.98万 13.53%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1338.98万 13.53%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8.97万 7.27%
北京泰金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8.97万 7.27%
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94.21万 7.02%
承德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94.21万 7.02%
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55.39万 4.60%
北京京承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55.39万 4.60%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9856.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9.18%
  •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12.88万 33.84%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12.88万 33.84%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752.39万 22.11%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752.39万 22.11%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30.34万 10.69%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30.34万 10.69%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11.68万 6.52%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11.68万 6.52%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9.63万 6.02%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9.63万 6.02%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467.8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2.32%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 天津恒工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27.00万 16.92%
北京鼎维宸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27.00万 16.92%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608.52万 13.42%
莱芜市金易工贸有限公司
1608.52万 13.42%
天津恒工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545.75万 12.90%
天津恒工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545.75万 12.90%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519.68万 12.68%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519.68万 12.68%
天津大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66.85万 6.40%
天津大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66.85万 6.4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体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行业新型模架工程专项承包,公司以模架装备研发、制造为基础,为总包客户提供新型模架工程施工一体化服务,其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劳务管理等,同时公司还有少量的模架装备对外租赁及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占比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对外销售废品产生的收入。
  (2)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合理性
  ①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完工交付工程量不断增加,且综合单价在逐年提高,因...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体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行业新型模架工程专项承包,公司以模架装备研发、制造为基础,为总包客户提供新型模架工程施工一体化服务,其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劳务管理等,同时公司还有少量的模架装备对外租赁及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占比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对外销售废品产生的收入。
  (2)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上升的合理性
  ①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完工交付工程量不断增加,且综合单价在逐年提高,因此,公司模架工程承包收入不断增加。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相较于上年度的增长额分别为18,866.76万元、4,458.77万元,增幅分别为135.70%、13.61%,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交付工程量上来看,公司完工模架工程承包项目的数量从2017年度的24个,增加至2019度年的32个,完工项目交付工程量从2017年度的708.24万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度的1,519.20万立方米,项目数量、完工项目交付工程量增长较快;二是从综合单价来看,公司加权平均综合单价从2017年度的20.22元/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度的24.74元/立方米,综合单价逐年提高。
  ②本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A.本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因自身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且公司创新的业务模式受到市场的欢迎,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增加,模架工程承包收入不断增加。
  公司提供的模架服务所实现的功能与模架租赁行业实现的功能是一样的,因此,可通过查看模架租赁行业的市场空间来估算模架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空间。
  据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统计测算,2019年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收入5,468亿元,市场看空间巨大。受人工成本不断上涨、国家对于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传统租赁产品将会进一步被淘汰,安全、高效的模架服务模式将越发受到市场的欢迎。基于以上行业发展现状,公司获得了较多的业务机会,报告期内,公司模架工程承包收入不断增加。
  B.下游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其长期稳定的发展,为建筑模架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刚性需求和发展空间,市场对公司模架工程承包服务的需求巨大,体现在报告期内即公司模架工程承包收入逐年增加。
  ③市场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对公司的模架承包服务需求旺盛,因此模架工程承包收入持续增加。
  近几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安全管理能力、制度建设水平等方面均有快速提升和优化。公司依靠施工安全、高效、交付能力强等优势,大型项目承接经验愈加丰富,在模架行业拥有较强综合竞争能力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且拥有众多的竞争优势。基于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市场对公司的模架承包服务需求旺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模架工程承包收入持续增加。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的差异及原因
  鉴于发行人与上述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具体服务或产品、经营管理水平等差异较大,因此,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收入的变动幅度不完全一致,但从上市公司华铁应急的收入变动表现来看,华铁应急的收入也是报告期内增幅较大,与发行人的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的总方向一致。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①公司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模架租赁业务、模架销售业务构成,其中,报告期内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分别为13,903.54万元、32,770.30万元、37,229.07万元、7,515.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66%、98.87%、99.55%、98.57%,为公司收入来源的主要业务类型。
  ②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A.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总体变动情况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相较于上年度的增长额分别为18,866.76万元、4,458.77万元,增幅分别为135.70%、13.61%,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交付工程量上来看,公司完工模架工程承包项目的数量从2017年度的24个,增加至2019度年的32个,完工项目交付工程量从2017年度的708.24万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度的1,519.20万立方米,项目数量、完工项目交付工程量增长较快;二是从综合单价来看,公司加权平均综合单价从2017年度的20.22元/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度的24.74元/立方米,综合单价逐年提高。
  报告期内,2019年度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的增幅为13.61%,低于2018年度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的增幅135.70%,主要原因是2019年11月获得财务投资人增资前,受融资能力的限制,公司模架装备量增加较少,现有装备几乎处于满负荷使用,限制了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2019年11月公司获得财务投资之后,购置了较多的模架装备,为后续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020年1-6月,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1-6月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公司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完工时间向后推迟,公司在项目完工后确认收入,因此2020年1-6月收入较少,截至2020年1-6月,公司在施项目数量为36个,2020年下半年各项目工期安排较紧,公司也在往前追赶进度,预计2020年度可实际完工项目较多,2020年度可实现的收入预计超过2019年度,不会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大幅下滑。
  综合来看,鉴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自身运营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公司提供的模架工程承包服务优质高效,报告期内,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B.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主要是使用公司的模架装备搭设模架架体交付给客户使用,客户使用完毕后公司拆除模架架体并将装备运走,公司将交付给客户的模架架体在客户使用结束架体拆除完毕后确认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
  公司模架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模架架体的正常使用周期,在正常使用周期内,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以交付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得出,超出正常使用周期部分,以超期使用的模架架体工程量乘以超期天数乘以超期单价计算模架架体超期使用费收入。除此之外,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收入还包括一部分非工程量相关的增加或扣减项,主要为按照非工程量核算的经客户确认的计价结算内容,如按照根计价的柱子操作架、按照平方米计价的二次梁搭拆等。
  a.正常使用周期内工程收入相关情况
i.正常使用周期内综合单价定价策略
公司综合单价定价策略为在保证一定利润水平的前提下结合模架工程服务成本进行定价。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以单个模架工程承包项目为单位进行定价,综合单价主要受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施工难度、模架装备使用量、模架装备搭设密度、正常使用周期长度、劳务工人收入水平等因素影响。
  ii.正常使用周期内综合单价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项目的综合单价呈上升趋势,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提供的模架工程承包服务模架工程方案设计合理、施工服务效率高、项目现场管理水平高、项目安全管理到位等,可使得公司客户的总体工期缩短,节省其总体施工成本,公司客户可从公司获取优质服务的同时节省其成本,因此,公司的服务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市场对发行人所提供服务的需求旺盛,发行人的议价能力较强且随着项目经验的增加逐年增强;二是因为劳务用工的价格在逐年提高,因此公司劳务分包成本提高,相应的综合单价提高。
  iii.正常使用周期内综合单价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鉴于模架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非常细分的领域,无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无法获取直接的市场价格进行对比。鉴于公司大部分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项目不同的模架工程承包商其价格通常情况下是一致的。
  b.超期使用费收入情况
i.公司超期单价定价策略、变动原因、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公司超期单价定价策略为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超期单价,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中超期单价定价主要以单个模架工程承包项目为单位进行定价,超期使用费收入以超期工程量乘以超期天数乘以超期单价进行计量。
  报告期内,2018年度公司加权平均超期单价较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低,主要是因为公司广州官湖项目、哈尔滨站项目、青岛影都二期项目超期单价定价较低,此三项目定价较低的原因主要为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的结果。鉴于模架工程承包业务属于建筑行业非常细分的领域,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定价中的超期单价无公开交易市场,因此无法获取市场价格,无法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
  ii.超期部分的业务协商及确认流程
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中,超期使用费收入的业务协商及确认流程同正常使用周期内的模架工程承包收入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客户与公司共同就已实施工程量及使用时长进行确认并出具经双方确认的计价结算单据。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模架架体超期使用费收入为3,078.04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479.23%,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青岛影都二期项目因业主方更换导致项目模架架体占用时间较长,超期使用时间较长,同时广州官湖地铁项目、哈尔滨项目、西安京东西北电子商务基地项目因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原因导致模架架体占用时间较长,导致超期使用时间较长,因此2018年度,公司模架架体超期使用费收入增加较多。公司2019年度模架架体超期使用费收入2,522.10万元,较2018年度降低18.06%,主要因为公司2019年度青岛影都二期项目、哈尔滨站、西安京东西北电子商务基地等项目已完工,未再产生超期使用费收入,而2019年度新产生的超期使用费收入金额不及2018年度,新产生的超期使用费收入主要因客户施工进度安排原因导致模架架体占用时间较长。2020年1-6月,公司超期使用费收入大幅减少,主要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关于超期使用费的计价确认有所延迟。
  c.其他非工程量相关增减项收入情况
i.非工程量相关的扣减或增加项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非工程量相关增减项主要核算依据为经客户确认的计价结算,核算内容主要为按照根计价的柱子操作架、按照平方米计价的二次梁搭拆等,公司非工程量相关增减项相关收入金额小,占模架工程承包收入的比例低。
  3、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地区,2017年度公司完工的最大的三个项目分别为青岛东方影都一期项目、天津地铁5号线项目、天津武清阿里巴巴项目,这三个项目收入合计超过9,960.13万元,分布在华东和华北地区;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地区分布较为分散,完工项目所在区域较为分散,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项目承接能力的逐步增强,公司在巩固华东、华北区域业务的同时,开始全国业务布局,相应的区域分布也越来越分散;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公司完工的前五大项目中的四个项目都在西南区域,分别为绵阳惠科光电产业园、泸州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泸州老窖技改项目2标、重庆OPPO,四个完工项目收入合计超过14,458.23万元。公司承接到的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地域分布比较随机,因此公司的模架工程承包业务不具有显著的区域分布特性。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非常集中,华东区收入占到总体的74.04%,主要是由于济南王府庄项目占了较大比重。西南区和华中区的占比分别为13.90%、11.40%,较前期略有下滑,主要是由于前期项目已经完工,而疫情影响下新增业务较少。
  4、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毛利分别为7,546.53万元、17,431.90万元、21,506.17万元、3,758.08万元,占总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6.32%、98.16%、99.29%、97.22%,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是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其中模架销售2017年度为负毛利,主要原因为公司2017年度的模架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子公司鼎维固制造,鼎维固制造2017年度销量及产量较低,公司产能未得到充分利用,制造费用中的折旧、摊销、租金等固定成本因素导致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较高,因此2017年度子公司毛利为负数,鉴于公司模架销售收入占比非常微小,因此模架销售业务的毛利对公司总体利润影响微小。
  5、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有建筑行业宏观政策、模架装备规模、市场拓展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①建筑行业宏观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模架工程主要是构建建筑施工中混凝土浇筑成形的临时支护结构体系,因此建筑行业的规模和发展对其市场需求的影响巨大,特别是物流中心和产业园区等大规模功能性建筑群以及铁路、桥梁、地铁、车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而建筑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因此建筑行业宏观政策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有较大影响,如建筑行业宏观政策持续利好,则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需求空间就持续较大,如建筑行业宏观政策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则公司模架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需求空间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②模架装备规模:在市场需求空间足够大的前提下,模架装备的规模大小直接影响公司模架工程承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规模的承接能力,在现有市场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条件下,如果公司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购入更多的模架装备,则公司可以承接更多的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及承接单个项目规模更大的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将得到快速增加,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③市场拓展能力:鉴于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公司依靠其良好的口碑可在业内吸引一些存量客户,但又鉴于大型模架工程承包项目通常需要招投标方式获取,因此,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又会直接影响其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数量,公司持续具备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是其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④运营管理能力:公司的营销理念之一为“营销在现场”,这个理念是公司多年的经验总结,代表的意思是,如果想要获得好的营销效果,就应该持续具备较强的模架工程项目现场运营管理能力、较强的项目交付能力,只有客户获得满意的服务,才会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因此,公司持续具备较强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会直接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
  6、模架工程承包业务的客户验收程序、质量缺陷赔偿责任、误工赔偿责任、款项结算条款、工程质保金计提与核算情况
  模架工程承包业务客户验收程序:客户在公司搭设完成模架架体时对模架架体进行体积测量及承压测试,在达到拆除条件时通知公司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公司负责将模架架体清出施工现场。
  模架工程承包业务质量缺陷赔偿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质量缺陷赔偿,如确属公司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公司需支付赔偿金。
  模架工程承包业务误工赔偿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误工赔偿责任,如确属公司原因导致的误工,公司应承担误工过程中的费用,并赔偿因误工给客户带来的损失。
  模架工程承包业务款项结算条款:根据公司跟客户签订的模架工程承包合同,客户通常在完工时点支付已计价模架工程承包款项的70%左右,剩下30%的尾款除预留的工程质保金外通常在项目完工、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六个月前后)支付,预留的工程质保金一般占已计价模架工程承包款项的5%-10%,在业主方对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至两年内支付。
  模架工程承包业务工程质保金计提与核算情况:鉴于公司提供完模架支撑服务之后,只要客户同意发行人拆除,则说明发行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已经满足要求,后续工程的问题跟发行人无关,所以不会被追责,质保金只是工程类企业的普遍做法,但是从责任上来看,公司不存在被实际追责的风险,历史上也未发生被实际追责的情况,因此,公司未针对工程质保金计提预计负债。
  7、“截止完工时点公司客户确认的计价金额”与“项目完工后客户补充确认的计价结算单据金额”的具体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以模架工程项目完工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收入计量的金额为截至完工时点公司客户确认的计价金额。项目完工后,如取得公司客户补充确认的计价结算单据,以公司客户补充确认的计价结算单据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截至完工时点公司客户确认的计价金额是指公司在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完工时点,根据公司客户已确认的计价金额确认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项目完工后客户补充确认的计价结算单据金额是指在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完工后,如公司客户在与公司做最终完工结算的过程中,出现补充计价的情况,则针对补充确认的计价金额补充确认收入,最终完工结算是指项目完工后,公司客户与公司就工程应计价金额做最终的清算,最终完工结算过程中,部分项目会出现补充计价的情况。
  8、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对同一客户租入和租出模架装备的情况,总体重叠部分的交易金额微小。公司因部分自有模架装备不足,陆续从外部租入部分模架,同时公司通常在某个时段仓库闲置有某种特定规格、型号的模架杆件,如该时段公司有模架装备对外出租的业务机会,且刚好公司仓库闲置有该对外出租业务所需的规格型号的模架杆件,则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公司会将该部分模架杆件对外出租,公司对同一客户租入和租出模架装备的做法具有商业合理性。总体而言,公司优先将自有模架应用于模架工程承包项目,如有个别型号模架杆件的闲置才会用于模架租赁业务,随着报告期内,公司模架承包业务规模越来越大,公司模架装备闲置率越来越低,相应的用于模架租赁业务的模架装备越来越少,模架租赁业务收入越来越少。公司对同一客户租入和租出模架装备的情况属于模架行业的普遍现象,符合该行业的行业特点,针对同一交易对象、同一时段、同一类型的产品,模架装备租入、租出定价相同或接近,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模架工程承包服务的同时,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购入少量模架工程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小钢板,主要是因为公司施工过程中会用到该种类型的小钢板,同时在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惠科光电产业园项目上其准备出售其不再使用的同类型小钢板,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经双方协商,公司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购入该批小钢板,其向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模架工程承包服务及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小钢板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模架工程承包服务为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自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小钢板定价模式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经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流程确定指导价,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卖给公司的价格与卖给其他小钢板采购商的价格一致,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从客户采购的小钢板总体金额较小,占总体采购金额比例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