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麻良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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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11 发布公告:
2025-12-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1-25 发布公告:
2025-09-12 发布公告: 《吉麻良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025-09-08 违规处罚:
2025-08-25 发布公告: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1522.3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9.45%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1 发布公告:
2025-05-2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11.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1元,净利润56.9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5.76%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吉麻良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绍兴吉麻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7.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19-11-07 股权转让: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26.25%股权给季国苗,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季国苗于2019年9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季国苗转让其持有的吉麻良丝1050万股股份(占吉麻良丝注册资本的26.25%),目标股份的转让对价根据绍兴通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出具的“绍通大评报[2019]第06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转让对价为124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8-22至2034-04-18
担 保 方: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29至2026-06-06
担 保 方:浙江吉麻良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绍兴圣苗针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9-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季国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季国苗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经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上述情形。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国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吉麻良丝、季国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4-01-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国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季国苗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经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上述情形。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