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及可再生水力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业务。
电力产品销售、项目管理、电站运行维护、其他
电力产品销售 、 项目管理 、 电站运行维护 、 其他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8.05亿 | 57.27% |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4.13亿 | 13.09% |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4亿 | 6.48%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2.03亿 | 6.43% |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61亿 | 5.1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0亿 | 13.18% |
| 中国安能集团科工有限公司 |
4.06亿 | 11.63% |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0亿 | 7.46%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
2.34亿 | 6.69% |
| 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08亿 | 5.9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9.68亿 | 60.78% |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3.83亿 | 11.83%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2.25亿 | 6.94% |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9亿 | 6.45% |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10亿 | 3.4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57亿 | 27.67% |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39亿 | 27.10% |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70亿 | 8.71% |
| 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1.78亿 | 5.74% |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1.03亿 | 3.3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8.84亿 | 62.97% |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3.30亿 | 11.04%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2.16亿 | 7.23% |
|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4亿 | 6.82% |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05亿 | 3.5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2.57亿 | 15.96% |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2.16亿 | 13.44% |
| 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1.82亿 | 11.30% |
|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0亿 | 11.20% |
| 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4587.16万 | 2.8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4.94亿 | 65.33%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79亿 | 7.85% |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19亿 | 5.21% |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02亿 | 4.47% |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6871.67万 | 3.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 |
5.43亿 | 14.66% |
| 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4亿 | 8.20% |
|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28亿 | 6.15% |
| 英利能源(江西)有限公司 |
1.80亿 | 4.87%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4亿 | 4.6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0.88亿 | 83.69% |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9992.75万 | 7.69% |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6222.21万 | 4.79%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3619.89万 | 2.79% |
| 共和天朔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0.87万 | 0.3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10.57亿 | 32.30% |
|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50亿 | 13.80% |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6亿 | 4.50% |
| 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2亿 | 3.40% |
| 四川省维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07亿 | 3.3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及可再生水力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业务,通过光伏电站、风电场、水力发电站的运营发电获得电力销售收入。公司以提供清洁能源为核心,以“农光互补”为主线,充分利用荒山荒地或低产旱地。公司位于“阳光城”之称的贵州省威宁县,地处全省太阳辐射的高值区,是太阳能发电利用的最佳区域,具备得天独厚的光伏项目条件。公司通过向电网公司及下游用户售卖电力产品获得营业收入,成本主要来自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公司业务的核心流程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步骤: (1)项目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 ...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及可再生水力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业务,通过光伏电站、风电场、水力发电站的运营发电获得电力销售收入。公司以提供清洁能源为核心,以“农光互补”为主线,充分利用荒山荒地或低产旱地。公司位于“阳光城”之称的贵州省威宁县,地处全省太阳辐射的高值区,是太阳能发电利用的最佳区域,具备得天独厚的光伏项目条件。公司通过向电网公司及下游用户售卖电力产品获得营业收入,成本主要来自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公司业务的核心流程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步骤:
(1)项目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
(2)政府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3)项目工程建设;
(4)并网运行、电站维护及电能销售。
公司提出光伏电站投资申请并取得能源局的关于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后筹集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总包方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按照主要设备资产是否由公司采购来划分,上游采购可分为两种采购模式,一是采用工程部分总承包,公司自行采购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箱变等主要设备资产,二是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由工程方完成全部设备资产采购;项目完工验收、取得并网许可后,公司独立运营并维护电站,按照发改委批复的上网电价与电网公司或第三方签订相关售电合同,并根据实际的发电量与电网公司结算电费,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2.经营计划
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的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9,086,516,186.95元,负债总额27,671,715,297.59元;公司经营成果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45,194,932.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15,220.52元,同比提升0.31%;发生营业成本980,714,444.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41,599.67元,同比提升16.81%;完成净利润189,020,899.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2,862,889.21元,同比降低39.39%。
(二)行业情况
一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分析,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不断增长,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势迅猛,发电量同步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不断提高,绿电交易市场火热,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
二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三是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电价不确定性增加。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企业收入从以保障性收入为主转向以市场交易收入为主,收益波动显著增大。其中,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将直接面临经营亏损的潜在压力。当电力市场供大于求时,企业为争取发电机会,需参与激烈竞争。若交易策略缺乏灵活性,发电量可能受限,面临盈利压力。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及西部大开发、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到期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应对措施:持续开拓新项目,加强经营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增强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能力及盈利能力,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净利润影响的程度。
市场风险
随着电力改革深入,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提速,电力市场体系逐渐完善,市场化价格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市场竞争加剧,电价风险逐步释放。应对措施:一是结合区域电力市场特征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研判,优化市场化电量结构;二是开展现货价格分析预测,加强对市场各类风险总体把控;三是结合项目所在地电力市场形势及项目自身情况制定对价格风险、偏差风险的对冲策略;四是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结合价格预测进行投资分析,提升报价科学性和准确性;五是积极开展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和碳交易,提升新能源项目盈利能力。
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电站运营毛利率主要取决于电力销售及成本,光伏、风电发电站发电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一是天气因素,今年上半年辐照度同比下降较多;二是电网上半年检修工作多,场站停运配合损失同比增加;三是今年极端天气频繁,具有汛期时间长水量大特点,造成新能源弃电;四是新能源快速发展,电网通道发展相对滞后,造成断面受限弃电;五是根据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项目超过保底比例的电量需参与市场与其他电源品种同台竞争,若参与市场后因报价等因素导致出清电量减少,弃风弃光率可能增加,项目自身承担弃电经济风险。应对措施:一是制定优化电量相关方案,加强设备治理,密切关注“零电流”、“低”电流支路及发电设备故障情况,第一时间消除缺陷;二是加强电网协调沟通,提前获取检修计划,结合天气情况开展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场站协同陪停定检预试计划,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电量;三是随时掌握电网架构及运行方式,熟悉调度限电策略,灵活调整场站运行方式,加强负荷指令跟踪,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抢抓发电量;四是通过数智化建设,利用现货辅助决策系统,提升发电预测准确性,以市场化为导向精益化生产与精细化运营;五是梳理存量和增量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优先推动消纳好、高电价区域项目建设发展;六是扩大售电规模,探索多方合作模式,对冲发电风险;七是根据电力平衡和消纳情况制定交易策略。
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权属证书的风险
根据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三部门联合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通知》,目前已建成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建设用地按照“历史遗留项目”处理,办理不动产权证已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办理不动产权证审批流程繁琐,办理周期较长,取得时间不可控。应对措施:积极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加快推进办理已建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手续。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目前威宁能源应收账款主要为未收回的新能源补贴款项,由于补贴回收受财政下发补贴款项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回款速度较慢,同时若公司电站无法通过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则相关应收补贴款项将无法回收,对公司前期确认的收入及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一是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新能源补贴政策文件、通知和公告等,确保第一时间获取政策信息,及时收回补贴资金;二是通过调整资金结构,增加公司的资金储备,降低对补贴收入的依赖。
应收账款收款权被质押的风险
目前威宁能源超80%应收账款的收款权被质押,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银行将对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权拥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即电费收入优先用来偿还银行债务,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针对应收账款收款权质押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公司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突发情况,减少单一应收账款还款的依赖。
工程建设及电站运营安全风险
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多,存量运营电站分散,工程建设与项目运营的安全风险尤为重要。在日常工程建设及项目运营中,可能存在因违规操作、机械设备使用不规范、高处作业等引发的触电、机械伤害、火灾、高空坠落等安全风险。应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增加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针对违章行为立行立改并进行处罚,避免事故发生;三是定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区域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加强火灾易发区域监管。
耕地占用税缴纳风险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各省财政收入持续紧张,各项目属地税务机关为确保当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求风电、光伏项目临时占用地按照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临时用地批复面积或项目全面积作为征收标准来征收耕地占用税。因项目可研报告中未考虑临时用地面积耕地占用税,若按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临时用地批复面积或项目全面积作为征收标准补交耕地占用税,补交费用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以后年度摊销,项目投资效益将受影响。应对措施:一是联合各省新能源企业,推动省级部门明确计税标准,比较公允的计税依据为基桩+硬化面积;二是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将农光互补项目纳入税收优惠试点,以推动新能源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新建项目的统筹管理,将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纳入可研概算范围,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复垦工作,争取在规定期限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取得临时用地恢复验收手续,确保缴纳的临时耕占税符合退税条件,及时退回临时耕占税;四是恳请相关政府部门考虑光伏复合项目的特殊性及其对新能源产业的贡献,就光伏复合项目发展带来的困难给予理解、支持并疏导,尽快研究出台免征光伏复合项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政策。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新增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耕地占用税缴纳风险;减少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波动的风险、电价变动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