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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大宗交易:
2025-12-17 大宗交易:
2025-12-16 大宗交易:
2025-12-12 发布公告: 《知鱼智联:关于子公司中标的公告[2025-076]》
2025-12-12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智慧交通物联网相关服务项目;中标进度:中标人
2025-11-05 大宗交易:
2025-10-22 发布公告:
2025-10-17 发布公告: 《知鱼智联: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2025-073]》
2025-09-25 发布公告:
2025-09-2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免职非独立董事朱卫荣的议案 3.审议非独立董事选举
2025-09-10 发布公告:
2025-09-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08-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2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209.7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4.29%
2025-08-22 股东减持:
2025-08-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1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非独立董事选举
2025-07-17 大宗交易:
2025-07-14 股东减持: 福州高新区摩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07.14累计减持2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5.00% 详细内容 
福州高新区摩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5.07.14 大幅减持2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5.00%

2025-07-14 股东增持: 济南信迹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07.14累计增持2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5.00% 详细内容 
济南信迹投资有限公司 于2025.07.14 大幅增持27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5.00%

2025-07-09 股东减持:
2025-06-13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2025-05-06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06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说明>的议案》
2025-04-1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51元,净利润2808.4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7.26%
2025-04-1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15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电子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厦门知鱼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知鱼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08-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张玉伟,董事、总经理刘小健,时任董事长吕延强,时任财务总监何贤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张玉伟作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中第2项体外列支费用中部分违规报销负有责任。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刘小健作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总经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吕延强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任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时任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何贤锋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