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电子级硅烷气等硅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电子级硅烷气

  • 产品名称:

    电子级硅烷气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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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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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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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1.98%
  •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 浙江正泰及其关联方
  •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 隆基绿能及其关联方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3945.16万 13.55%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3920.69万 13.46%
浙江正泰及其关联方
2643.72万 9.08%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2379.19万 8.17%
隆基绿能及其关联方
2249.72万 7.7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207.1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1.93%
  •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 内蒙古瑞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海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45.89万 15.69%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25.35万 12.41%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1661.95万 7.57%
内蒙古瑞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59.44万 3.46%
浙江海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14.55万 2.8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5.19%
  •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东方日升及其关联方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8368.23万 13.29%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7606.53万 12.08%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7549.02万 11.99%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7350.96万 11.67%
东方日升及其关联方
3882.58万 6.1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9.47%
  •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徐州立蓝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友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4545.17万 27.18%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405.04万 20.36%
徐州立蓝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413.36万 14.43%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78.66万 11.23%
洛阳友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48.78万 6.2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1.1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8908.00万 21.35%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432.83万 13.0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923.65万 11.8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3523.50万 8.44%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2744.85万 6.5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5.45%
  •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4810.07万 38.28%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45.55万 21.85%
准格尔旗准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9.62万 18.78%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64.47万 3.70%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356.81万 2.8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1.34%
  •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爱旭股份及其关联方
  •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5127.59万 22.11%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834.86万 12.22%
爱旭股份及其关联方
2727.10万 11.76%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2027.06万 8.74%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1511.33万 6.5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007.3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8.92%
  •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武汉创越化工有限公司
3193.44万 40.52%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12.31万 21.73%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280.36万 16.2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64.47万 5.89%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356.81万 4.5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607.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4.64%
  •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 爱旭股份及其关联方
  •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2385.24万 17.91%
爱旭股份及其关联方
1986.69万 14.92%
乐安县博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954.46万 14.68%
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
1336.32万 10.04%
晶澳科技及其关联方
945.03万 7.1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923.7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9.65%
  •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内蒙古金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59.91万 42.50%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693.65万 38.70%
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184.00万 4.20%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128.35万 2.93%
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57.82万 1.32%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级硅烷气等硅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公司自主研发了“改良歧化法硅烷生产技术”、“硅烷低温精馏纯化技术”、“液相增压充装技术”等电子级硅烷气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并自主开发及设计电子级硅烷气的自动化生产系统,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  公司电子级硅烷气产品得到太阳能电池片、显示面板等下游行业的广泛认可,并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硅碳负极材料行业。  公司在不断完善电子级硅烷气生产工艺的同时,持续开展包括颗粒硅、含硅电子特...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级硅烷气等硅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公司自主研发了“改良歧化法硅烷生产技术”、“硅烷低温精馏纯化技术”、“液相增压充装技术”等电子级硅烷气生产相关的核心技术;并自主开发及设计电子级硅烷气的自动化生产系统,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
  公司电子级硅烷气产品得到太阳能电池片、显示面板等下游行业的广泛认可,并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硅碳负极材料行业。
  公司在不断完善电子级硅烷气生产工艺的同时,持续开展包括颗粒硅、含硅电子特气等产品在内的硅基材料的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取得电子级硅烷气、颗粒硅及其他含硅电子特气生产相关的15项发明专利及11项实用新型专利。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片、显示面板及硅碳负极材料制造厂商和气体贸易商,公司通过向上述客户销售电子级硅烷气获取收入,并扣除原材料、能源耗用、折旧、人工等成本及费用后形成公司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日常采购主要包括金属硅粉、三氯氢硅等生产电子级硅烷气所需的原材料(三氯氢硅主要由金属硅粉通过氢化环节生成,当公司氢化环节产能不足时公司会外购三氯氢硅直接用于生产)、能源采购及日常检维修所需的五金备件的采购。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即采购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市场价格进行采购;能源主要向当地的国有企业采购;五金备件采购则由于公司设备稳定运行的要求较高,采购部会根据五金备件的库存情况提前采购以备使用。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定的备货。公司设立生产部负责组织日常生产,公司销售部门每月编制产品《月度销售计划》,并抄送生产部,生产部依据下月电子级硅烷气销售计划、储罐存量及已充装入库量,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电子级硅烷气生产完成后,存放在储罐中,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产品生产充装(备货)通知单》并根据已充装入库量,安排充装工作。
  4、销售模式
  公司电子级硅烷气采用直销的模式销售,客户包括终端客户及贸易商客户。终端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贸易商采购气体后再供应给不同需求领域。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片、显示面板和硅碳负极材料生产厂商,下游行业集中度高,客户信息较为透明,客户的拓展主要依赖于客户认证、产品质量,及时、稳定的产品供应等因素。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5、供气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根据客户用量需求选择钢瓶和管束式集装箱两种供气模式。
  (1)瓶装供气
  瓶装供气,即采用工业气瓶充装并供应气体的方式。气体在厂区内生产完成并存入储罐后,在与储罐相连的充装站将气体充装入气瓶内,并将气瓶运输至客户处,完成供气。瓶装供气的单次供应量较小,单瓶充装量为125kg左右,单位运输成本较高,适用于单次用气规模比较小或者用气点比较分散的客户,如大部分显示面板行业的客户。
  (2)管束式集装箱供气
  管束式集装箱供气,即采用管束式集装箱充装供应气体的方式。气体在厂区内生产完成并存入储罐后,将管束式集装箱驶入充装站并把气体充装入内,并运输至客户处。相对于瓶装供气,管束式集装箱一次性运输量较大,单车运输量为2.5-6吨,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且销售半径较瓶装供气有所扩大,适用于用气规模中等或较大,用气量集中的客户,如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截止日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
  电子级硅烷气作为关键性电子材料,广泛应用于光伏、显示面板、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近年来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有力推动了电子级硅烷气产业的发展。
  全球已有众多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推动全球光伏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随着“双碳政策”的落地、显示面板、集成电路制造产业向国内转移,以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等一系列政策的发布,鼓励光伏、显示面板、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发展,积极推动行业技术革新与产品升级,深化下游融合应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保持增长。预计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规模范围为531-583GW,全球光伏装机将继续保持增长。
  国际能源署(IEA)基于各国最新政策目标预计,2025至2030年期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将超过48亿千瓦,其中光伏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5%。按IEA装机规模测算,预计十五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约600GW左右。2050年光伏发电累积装机容量将超150亿千瓦,占全球各类电源装机的52%。
  2025年1-6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12.21Gw,同比增长107%。电池片、组件产量增速保持在15%以下,多晶硅、硅片产量出现负增长。
  2025年上半年,光伏全产业链受供需错配、贸易壁垒带来的市场非理性竞争仍在延续,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公司电子级硅烷气产品价格也在低位徘徊。但长期来看,随着能源转型的推进,对光伏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硅碳负极材料技术日益成熟,其凭借高能量密度的特性被视为最有潜力的下一代负极材料,未来随着硅碳负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有望带动电子级硅烷气需求高速增长,以及电子级硅烷气价格的回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电子级硅烷气产品的客户主要分布在光伏、显示面板等行业,并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硅碳负极材料领域。报告期内,一方面受光伏产业链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价格均处于低位;另一方面同行业主要生产厂商扩建产能,以及新进入厂商新建产能投产,电子级硅烷气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从而导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电子级硅烷气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将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加大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全资子公司嘉洋科技实施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以更优的成本和规模优势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级硅烷气产品对光伏行业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此外部分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也属于光伏行业。我国光伏行业历史上经历过多轮周期,行业景气度受政府的宏观政策影响较大。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已逐步成为全球各国共识,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灵活且具有成本优势的清洁能源,行业在中长期内将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但在报告期内,伴随产业链各环节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仍处于低位、新技术迭代落后技术的存货出清及新技术产能投建、海外贸易壁垒加码,使光伏行业仍处于行业震荡周期内。影响电子级硅烷气的短期需求和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拓宽产品在显示面板、集成电路等方面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拓展硅烷新的应用领域,如新能源汽车电池负极材料领域。
  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未来客户集中的情况未能得到改善,在主要客户订单需求下降或特定原因导致主要客户流失等情况发生,则会对公司市场销售及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应对措施:未来公司将加大客户开发力度,积极研发包括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一氯三氢硅、电子级三甲硅烷基胺、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电子级乙硅烷在内的多种电子特气及颗粒硅等新产品,丰富客户结构,以应对客户集中的风险。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外购原材料为金属硅粉、三氯氢硅,主要能源包括蒸汽和电力。直接材料和能源耗用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若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上涨不能及时向下游传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在保证产品生产计划平稳运行的同时,紧随上游市场价格变动,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同时,公司“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降低了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仓储成本,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
  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电子级硅烷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需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要求。政府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先后出台了多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公司非常注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制度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预警机制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果公司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及物资配备等方面不能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则公司可能面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产中断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稳定生产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迫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从制度建设、生产过程控制、应急预警机制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另外,公司自主设计了全套生产工艺配套的生产程序,实现了全流程的系统化、自动化生产,公司所有生产装置能够实现自动化控制,有效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规避了人工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实现更可靠的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需要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近年来国家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相关处罚。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但若公司不能有效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在生产中操作不当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存在因为污染排放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出现环保事故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国家有可能会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和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持续提高治理水平。加大技术开发,积极探索新技术和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扩大下游市场应用,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产品价格下降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产业链各环节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仍处于低位、新技术迭代落后技术的存货出清及新技术产能投建、海外贸易壁垒加码,光伏行业仍处于行业震荡周期内,影响电子级硅烷气的短期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行业内企业扩产及新进入企业产能投建,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带来产品价格处于低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电子级硅烷气,若未来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若公司未能及时、合理的进行产能规划、丰富产品线,则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存在继续下滑风险。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积极研发包括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一氯三氢硅、电子级三甲硅烷基胺、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电子级乙硅烷在内的多种电子特气及颗粒硅等新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加大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全资子公司嘉洋科技实施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以更优的成本和规模优势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2019年11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1月9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127。公司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此外,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行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或者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等能够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主体资质,则公司存在无法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降低运营成本和费用,增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实践积累,在电子级硅烷气领域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实用新型等授权专利,累积了众多的实验数据、工艺参数、设计图纸等商业秘密,公司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公司核心技术。一方面,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和储备技术等知识产权加以保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6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另一方面,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预防公司的专有技术及在研技术、工艺的泄密。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已培养了一支技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这些技术人才是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虽然公司已建立多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仍然存在技术保密措施疏漏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竞争力及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保护,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薪酬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邵雨田、林富斌和冯江平,三人共同控制公司90.00%的表决权,三人仍对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方面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执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