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零售、渠道分销、电商代运营、品牌数字营销和技术服务业务。
电商零售、渠道分销、品牌数字营销、电商代运营、技术服务
电商零售 、 渠道分销 、 品牌数字营销 、 电商代运营 、 技术服务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水产养殖珍珠购销;水果种植;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摄影扩印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户外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演出经纪;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营业性演出;保健食品销售;网络文化经营;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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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4701.15万 | 16.53% |
| 客户二 |
4065.49万 | 14.29% |
| 客户三 |
1965.96万 | 6.91% |
| 客户四 |
931.49万 | 3.27% |
| 客户五 |
707.34万 | 2.4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23亿 | 44.49% |
| 供应商二 |
2949.36万 | 10.65% |
| 供应商三 |
2416.66万 | 8.73% |
| 供应商四 |
1580.85万 | 5.71% |
| 供应商五 |
847.53万 | 3.0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764.72万 | 12.68% |
| 客户二 |
2814.01万 | 9.48% |
| 客户三 |
2718.44万 | 9.16% |
| 客户四 |
1164.69万 | 3.92% |
| 客户五 |
748.98万 | 2.5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06亿 | 43.06% |
| 供应商二 |
3221.33万 | 13.02% |
| 供应商三 |
1595.88万 | 6.45% |
| 供应商四 |
1239.03万 | 5.01% |
| 供应商五 |
988.57万 | 4.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164.29万 | 10.86% |
| 客户二 |
2388.77万 | 8.20% |
| 客户三 |
2101.22万 | 7.21% |
| 客户四 |
1102.16万 | 3.78% |
| 客户五 |
1013.12万 | 3.4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7716.79万 | 41.86% |
| 供应商二 |
1431.25万 | 7.76% |
| 供应商三 |
1290.58万 | 7.00% |
| 供应商四 |
1108.05万 | 6.01% |
| 供应商五 |
891.36万 | 4.8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01.57万 | 5.30% |
| 京东集团 |
1088.37万 | 3.84% |
| 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 |
975.22万 | 3.44% |
| 广东巨鲲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714.57万 | 2.52% |
| AYAN(INTERNATIONAL)T |
682.09万 | 2.4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 |
3391.84万 | 20.55% |
| Alpenpartner GmbH |
2465.52万 | 14.94% |
| 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 |
2418.35万 | 14.65% |
| 韩后集团 |
2052.73万 | 12.44% |
| 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97.24万 | 5.4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众上集团 |
3341.35万 | 15.04% |
| 广州羽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
1191.70万 | 5.36% |
| 韩后集团 |
1166.86万 | 5.25% |
| 武汉武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19.35万 | 4.59% |
| 瑞爱集团 |
894.78万 | 4.0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 |
9391.32万 | 56.60% |
| 韩后集团 |
1957.66万 | 11.80% |
| 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 |
868.08万 | 5.23% |
| 湖州欧诗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46.89万 | 3.90% |
| 上海心羽实业有限公司 |
210.04万 | 1.27%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1、电商零售电商零售模式下,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通过自营店铺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拥有店铺所有权,对产品销售各环节全面把控,并提供与电商销售相关的全部运营服务。2、渠道分销渠道分销模式下,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如需),向其采购商品后,再分销给线下分销商和京东自营、天猫超市、唯品会等电商客户,再由分销商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该模式下,线下分销商采用买断模式,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分销商,不提供其他运营服务;京东自营、天猫超市、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客户基于行业惯例,采用非买断模式,公司根据平台客户需求提供营...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1、电商零售电商零售模式下,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通过自营店铺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拥有店铺所有权,对产品销售各环节全面把控,并提供与电商销售相关的全部运营服务。2、渠道分销渠道分销模式下,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品牌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如需),向其采购商品后,再分销给线下分销商和京东自营、天猫超市、唯品会等电商客户,再由分销商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该模式下,线下分销商采用买断模式,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分销商,不提供其他运营服务;京东自营、天猫超市、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客户基于行业惯例,采用非买断模式,公司根据平台客户需求提供营销推广、店铺运营、客服支持等运营支持服务。3、电商代运营电商代运营模式下,公司代品牌方管理在电商平台开设的旗舰店,提供包括店铺装修、商品上架、广告策划、营销推广、客服咨询、订单管理、售后服务和数据分析等服务。店铺所有权通常属于品牌方,公司仅作为店铺代运营服务商在电商平台运营店铺,并收取固定服务费或按店铺销售流水一定百分比收取服务费。4、品牌数字营销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素材制作、广告投放、推广引流、营销策划等服务,并运用公众号、KOL、网红资源,在微博、微信、抖音等渠道进行推广,公司根据投放渠道或投放效果收取服务费用。5、技术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官方网站、软件系统的开发、升级、运营维护等服务并收取技术开发费用及运营维护费用。(二)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1)行业分类公司主要从事电商零售、渠道分销、电商代运营、品牌数字营销和技术服务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分类代码:F5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零售业下属的互联网零售行业(F5292);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F52零售业”中的“F5294互联网零售”;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1314零售业”中的“13141111互联网零售”。(2)行业发展概况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重心从以增量为主转为增量与存量并重的阶段,加速新发展模式探索。基于货架式购物模式的传统电商平台在用户规模、GMV等方面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压力,基于内容驱动购物需求的社交内容平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网购用户消费心态趋于理性对于电商平台全过程服务以及商品质价比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消费市场的多元化和理性化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4年的16.39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46.41万亿元。根据商务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发布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预期目标为46万亿元,全国网上零售额预期目标为17万亿元。2025年以来,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延续稳健扩张态势,线上消费活力进一步释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全国网上零售额74,295亿元,同比增8.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1,191亿元,同比增长6.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5.7%、1.4%和5.3%。2025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法规体系继续迭代升级。2025年1-6月,市场监管总局以“常态化监管+精准服务”为主线,全面推进以下工作: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高额预付等热点问题,组织电商平台开展合规自查和行政指导600余次,全国累计下架涉嫌违规商品链接18.7万条,督促整改售后服务问题4.3万件。实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5月起开展“清朗网络2025”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刷单炒信、好评返现、流量劫持等行为,上半年共查办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2400余件,罚没金额3.1亿元。启动《电子商务法》修订调研:已公开征求意见3轮,拟对平台算法责任、跨境数据流动、AI生成内容标识等新增专章规范,预计2026年完成修订。完善执法协查机制:新版《网络交易执法协查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首次将小程序、即时通讯场景纳入协查范围,并建立“监管—平台—支付机构”三方在线协查通道,有望年内正式施行。推动平台合规共治:总局已建立覆盖1200余家重点平台的信用档案,并与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实现违法线索实时共享,上半年累计向平台推送风险预警3800余条,推动企业主动整改合规问题1.2万个。(3)行业发展趋势模式创新与融合进入“全域3.0”阶段从“直播+电商”“社交+团购”单点融合,升级为“内容+货架+即时履约”的全域一体:2025年1-6月,直播电商GMV占网上零售额比重已达33%,其中店播(品牌自播)贡献首次超过达人直播,占比52%。即时零售继续高增,预计2025全年规模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速45%,与社区团购、线下便利店、前置仓形成“30分钟达”生态。跨境电商进入“供应链出海2.0”:TikTokShop、TEMU、SHEIN等平台把国内仓+海外仓+本地履约链路缩短至3-5天;2025年上半年跨境电商交易额1.38万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出口占比76%。消费者需求升级:从“性价比”到“心价比”理性与悦己并存:尼尔森2025Q2调研显示,71%的消费者愿为情绪价值溢价支付10%以内;但同时62%会比价三家以上,对正品溯源、7天无理由退货、30天价保成为“默认配置”。“银发经济”“他经济”快速崛起:50岁以上用户线上消费增速25%,高于大盘3倍;男性美妆、户外运动类目2025H1同比增长42%。平台服务颗粒度细化:AI客服解决率提升到83%,平均响应时长降至9秒;主流平台已上线“一键价保、一键转卖、一键质检”功能。技术创新:AI原生、数据要素、绿色算力AI贯穿全链路:商品侧—AIGC图文/视频占新增内容55%;运营侧—智能投放ROI提升30%;履约侧—AI预测+柔性工厂使爆款补货周期从14天压缩到5天。绿色算力与碳足迹:阿里巴巴、京东等将数据中心PUE降至1.08;平台强制商家披露商品碳排,预计2026年“碳标签”将覆盖80%核心SKU。法规与监管:从“合规红线”到“发展高线”《电子商务法》修订草案2025年4月完成第二轮征求意见,新增“算法责任、数据跨境、AI生成内容水印”三大章节,预计年底正式落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6月发布《直播电商合规指引2.0》,首次明确“谁销售谁负责”+“主播先行赔付”双轨制,平台需48小时内先行垫付。数据跨境:网信办《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升级版2025年9月生效,跨境电商需完成年度安全评估与备案。反垄断常态化:2025年上半年对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合计处罚17例,罚款金额28亿元,监管重心由“事后罚单”转向“事前合规辅导”。综合来看,2025-2027年中国电商将呈现“全域经营、AI驱动、绿色合规、跨境加速”四大主线,品牌管理公司唯有在合规框架内深耕技术、供应链与消费者体验,才能在存量竞争中突围并实现高质量增长。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互联网零售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大量零售服务商涌入市场;另一方面,随着品牌方对零售服务商的服务能力要求的提高,部分运营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此外,不排除同行业其他公司为争取市场,降低毛利水平,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可能。如果公司在营销能力、成本管控、市场开拓等方面无法保持优势,将可能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对电商平台依赖的风险
公司电商零售和电商代运营业务以国内主流电商平台为基础,电商平台掌握流量资源的分配权,并对服务商制定了较复杂的运行规则,若平台规则变更而公司不能快速学习和适应规则,可能对公司运营效果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电商平台提高店铺运营及推广的收费水平,将压缩公司利润空间,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品牌方合作风险
取得品牌方的授权是零售服务商开展业务的基础。公司与品牌方的合作协议通常为按年签订,如果公司服务不能达到品牌方预期,或品牌方调整线上销售策略,可能导致合作到期后品牌商与公司终止或中止合作,或结束部分店铺的合作,将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即使双方续约合作,品牌方也可能在服务费率、供货价格、信用政策条款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修改。公司未来能否与现有品牌维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否不断拓展新的合作品牌,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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