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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6-06-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06-08 停牌提示: 2026-06-08因“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停牌,停牌期限:自2026-06-08起暂停转让
2026-06-05 发布公告: 《海金格:股票停牌公告》
2026-05-28 发布公告:
2026-05-26 复牌提示: 2024-06-24因“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停牌,停牌期限:自2024-06-24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6-05-26 09:30:00
2026-05-25 发布公告:
2026-05-22 发布公告: 《海金格:关于终止对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6-05-11 发布公告:
2026-05-1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6-05-1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2026-04-2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年报每股收益1.24元,净利润8978.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5.75%
2026-04-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6-04-21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灿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美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其他

参控北京哲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控关系为其他

参控北京奕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灿华(南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重庆海风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6-01-0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08-28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60元,净利润4337.3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33.44%
2025-08-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0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1-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齐学兵,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万玉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海金格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齐学兵、万玉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1.5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海金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齐学兵、万玉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