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氰酸酯固化剂及聚氨酯粘合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化工产品、加工服务
异氰酸酯固化剂 、 聚氨酯粘合剂 、 加工服务
聚氨酯粘合剂的制造。异氰酸酯固化剂、工业水防腐剂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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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767.67万 | 30.07% |
|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974.12万 | 16.57% |
| 上海大才化工有限公司 |
551.78万 | 9.39%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44.36万 | 5.86% |
|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72.17万 | 4.6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25.13万 | 64.01% |
| 杭州布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63.02万 | 14.51% |
| 上海博甄贸易有限公司 |
426.68万 | 9.34% |
| 广东博晟铝瓶有限公司 |
106.31万 | 2.33% |
| 广州昊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3.60万 | 1.8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370.25万 | 26.63% |
|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894.27万 | 17.38% |
| 常州市振邦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
304.79万 | 5.92%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1.59万 | 4.89% |
|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7.25万 | 4.8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03.10万 | 67.88% |
| 杭州布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78.59万 | 12.98% |
| 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9.29万 | 4.32% |
| 广东博晟铝瓶有限公司 |
135.87万 | 3.68% |
| 广州昊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06万 | 1.9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544.64万 | 25.12% |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383.32万 | 17.68% |
常州市振邦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
190.67万 | 8.79%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2.30万 | 4.72% |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3.12万 | 4.3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705.47万 | 30.69% |
|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775.09万 | 13.95%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6.26万 | 7.67% |
| 福清南宝树脂有限公司 |
281.56万 | 5.07% |
|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1.47万 | 3.0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62.79万 | 55.31% |
| 辽宁红山化工有限公司 |
702.00万 | 14.58% |
| 上海博甄贸易有限公司 |
249.43万 | 5.18% |
| 广东博最铝瓶有限公司 |
170.80万 | 3.55% |
| 杭州新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7.67万 | 3.4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直销国内 |
1010.96万 | 34.75% |
|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内 |
345.48万 | 11.88%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国内贸易商 |
264.99万 | 9.11% |
| 福清南宝树脂有限公司(直销国内厂家) |
149.14万 | 5.13% |
|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国内厂家) |
83.01万 | 2.8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37.76万 | 55.25% |
| 辽宁红山化工有限公司 |
382.30万 | 18.57% |
| 广州昊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16万 | 4.38% |
| 广东博晟铝瓶有限公司 |
59.09万 | 2.87% |
| 上海华荣化工有限公司 |
58.42万 | 2.84%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致力于聚氨酯粘合剂、异氰酸酯固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团队和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产品覆盖的品种齐全,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生产不同的产品,拥有多项专利,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优势。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库存情况,并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趋势,确定采购数量。由公司采购人员进行询价、比价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由财务部等相关...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致力于聚氨酯粘合剂、异氰酸酯固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团队和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产品覆盖的品种齐全,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生产不同的产品,拥有多项专利,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优势。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库存情况,并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趋势,确定采购数量。由公司采购人员进行询价、比价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由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签订采购合同,到货后,交由技术部检验合格入库。
(二)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在销售订单通过评审后,由销售部根据产品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及产品的运输周期,确定产品的完工及发货时间,生产调度根据生产周期排产,确定所有产品的排产计划。对于产品中属于下游客户常用的材料,为保证能及时发货,保证服务质量,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控制库存量。
(三)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厂家和贸易商,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公司的直销模式可分为以下6类:
1、直销国内厂家:使用公司产品数量较多的大型厂家或周边地域交通便捷的客户向公司直接采购。2、直销国内厂家指定供应链公司:部分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将达不到一定标准采购额的商品承包给专业供应链公司采购,即“采购外包”,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模式,供应链公司一般对委托方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加成固定比例的采购手续费后卖给委托方,不参与产品交易定价,产品交易定价仍由公司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但公司与供应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区别于普通贸易商。
3、直销国内贸易商:直销模式,买断式销售,公司无从知晓贸易商下游客户名称。
4、通过国内进出口贸易商转销国外厂家:某国外厂商了解公司产品情况,通过其合作的国内贸易商采购公司产品。
5、通过国内进出口贸易商转销国外贸易商:国外部分贸易商了解公司产品情况,其与公司联系采购事宜,公司因出口量较小,自办出口方式不经济,故通过公司合作的国内进出口贸易商来办理出口事宜,国内进出口贸易商与国外贸易商签订美元购销合同,公司再与国内进出口贸易商签订人民币购销合同,国内进出口贸易商只加价收取出口手续费用。该种模式占比不大,但呈现增长趋势。
6、直销国内进出口贸易商:公司产品亦可用于国外厂家的产品生产,国外通常采用专业分工的采购模式,厂家会向专业贸易公司采购。国外贸易亦会通过长期合作的国内贸易商采购国内产品。即公司销售给国内贸易商,国内贸易商再销售给国外贸易商,国外贸易商再销售给终端厂家。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的利润流失,具有高盈利性、高粘合度与高市场引导性等特点。公司产品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同时会综合考虑客户采购规模、双方合作关系、同类产品市场报价等因素在合理价格范围内适当的浮动。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一)下游行业需求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鞋业、橡胶等领域的粘接,均属于细分领域的小众产品,下游行业细分市场天花板较低。公司如不能在竞争中保持产品质量、品牌效应、市场地位方面的竞争优势,不能开发出新系列产品,则下游行业需求减少会给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带来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容量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持续生产工艺改进,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系列产品,同时增加客户粘性,不断强化产品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改善公司产品结构,加强研发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硬化剂、列克纳胶等化工类原材料,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故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波动较大,而公司不能对成本进行有效把控,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以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针对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把控成本控制环节,将成本控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并辅以奖惩措施;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对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投入,维护公司产品技术优势水平以降低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开发计划及营销体系建设计划,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业务、新市场,扩大下游客户市场容量,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建设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对外排放,固体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公司日常环保运营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随着国家对环保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如国家未来出台新的法规政策,化工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和规范,这将增加企业的环保治理成本,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应对措施:公司在研发产品的同时注重生产工艺的不断革新,努力将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按照环保管理要求配置环保设备,并将固体废物委托给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公司设置了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日常的环保管理、组织环境监测及环境统计、相关资料的上报等工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环保的发展理念,不断通过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来应对环境保护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日常生产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业管理规范等的具体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减少职业伤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但由于公司生产的聚氨酯粘合剂、异氰酸酯固化剂等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固有的危险特性使得公司仍存在可能因设备、工艺不完善、工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并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生产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急救援准备与响应等工作。公司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素养的培养和员工操作规范化的培训。
(五)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公司生产、办公使用的土地性质均为东洲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规划为工业用地,公司在该地块上建造了厂房、办公楼、仓库等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公司部分土地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所有建筑物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存在因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及拆迁的风险。如果将来因土地或房产问题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搬迁,处罚和搬迁费用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因公司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监管严格,且对资质和经营场所的要求较高,短期内难以找到合适的厂房继续生产,公司可能将会停产清算。应对措施:虽然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用土地、房产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明,存在瑕疵,但该房产、土地符合城乡规划与土地建设总体规划,短期内不存在拆迁风险,未来因产权瑕疵而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根据横山桥镇政府总体规划,短期内公司所在区域未有拆迁计划,仍为工业集中发展区。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出具了兜底承诺,承担潜在的处罚风险和一切经济损失。
(六)生产办公场所未办理消防验收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办理部分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书,以致未能对公司经营场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消防规定配备了消防设施,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且未接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停产、拆除或搬迁的通知,亦未受到消防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但未来公司仍存在因消防措施执行不到位而受到消防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已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消防和安全生产的制度;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学习;公司的经营场所和厂房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消防设备的整洁、完好并确保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在生产场所显眼处张贴消防管理制度;在室内及出入口关键位置设置了安全标识指引、预留应急通道并保持应急通道的畅通。公司正在积极增加消防设施、推进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在公司因消防原因遭受经济损失时承担潜在的处罚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文炜、顾英花、莫振兴、吕富英直接持有公司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决策事项具有绝对影响和实际控制,对股份公司具有实际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公司正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股权结构等措施加以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未来有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应对措施: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强化全体股东规范公司治理的理念,确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及实施“三会”程序;公司将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作用,对日常经营的重大事宜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给公司带来控制风险。
(八)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存在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能保留书面决策或审批记录等不规范情况。2020年8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仍需磨合,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故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随着公司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制定了规范公司治理及强化其制衡运作的管理制度,强化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公司治理理念,确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及实施“三会”程序;同时公司将对管理层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进行培训,督促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治理行为。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2024年11月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2432002676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公司2024年度至2026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出现调整,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则不能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努力降低运营成本费用,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另外,通过研发新产品、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产品附加值,扩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在行业内做大做强,从而减少公司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依赖。
(十)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公司产品属于聚氨酯细分行业中的小众产品,原材料供应商数量也相对较少,若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原材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努力巩固与公司现有供应商的关系,争取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供应商筛选范围,结合市场情况积极发展新的供应商,降低供应商集中度风险。
(十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多为贸易商,公司与主要客户亦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贸易商集中采购后,将其产品销售给下游不同的终端客户,终端客户相对分散。尽管如此,公司仍然存在由于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目前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度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业界口碑的积累,公司将不断地开拓新客户;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加强新产品的开发,通过新产品开拓市场应用领域,从而降低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十二)日常经营场所停止使用风险
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日常经营场所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场所,公司收入、毛利和利润均依靠其形成和产生,该场所对公司具有重要性,如无法办理消防验收,该场所存在停止使用的风险。虽然随着公司积极增加消防设施、不断推进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因未取得消防验收而被责令停止经营的风险较小,但未来如果主管部门对消防监管有新的政策要求或者公司发生重大消防事故,则公司日常经营场所可能被责令停止使用,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已建成应急池、消防水池、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栓、已安装消防主泵和稳压泵等。该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江苏五湖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公司消防栓给水系统和灭火器系统均检测合格,现有设施运行正常。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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