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煤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颗粒活性炭、精制活性炭、粉状活性炭、活性炭毛料

  • 产品名称:

    颗粒活性炭 、 精制活性炭 、 粉状活性炭 、 活性炭毛料

  • 经营范围:

    环保工程(此项办理资质证后方可经营);生产及销售活性炭、食品添加剂(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炭化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此项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对外贸易及来料加工;活性炭租赁及回收、再生服务;环保设备、煤机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投资、资产管理咨询);销售滤料、滤膜、滤芯、净化成套设备、净化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4-21 
业务名称 2024-12-31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项) 4.00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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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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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836.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1.90%
  • 客户F
  • 客户G
  • 客户H
  • 客户I
  • 客户C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F
3435.18万 16.29%
客户G
1843.70万 8.74%
客户H
1558.85万 7.39%
客户I
1138.94万 5.40%
客户C
859.55万 4.0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8.13%
  • 供应商A
  • 供应商C
  • 供应商F
  • 供应商G
  • 供应商H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5862.78万 21.50%
供应商C
2576.80万 9.45%
供应商F
2341.25万 8.58%
供应商G
1394.98万 5.11%
供应商H
953.23万 3.4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963.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7.13%
  • 客户A
  • 客户B
  • 客户C
  • 客户D
  • 客户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A
4271.18万 17.69%
客户B
1380.58万 5.72%
客户C
1337.26万 5.54%
客户D
1055.23万 4.37%
客户E
918.93万 3.8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9471.3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9.00%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供应商C
  • 供应商D
  • 供应商E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3543.32万 18.00%
供应商B
3437.94万 18.00%
供应商C
1158.82万 6.00%
供应商D
781.46万 4.00%
供应商E
549.83万 3.0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507.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5.89%
  •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 大同市中鑫鼎盛活性炭有限公司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DESOTEC INTERNATIONA
  • 安徽丰原福泰来乳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2635.08万 12.72%
大同市中鑫鼎盛活性炭有限公司
2469.62万 11.92%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1738.45万 8.39%
DESOTEC INTERNATIONA
1617.70万 7.81%
安徽丰原福泰来乳酸有限公司
1046.19万 5.0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0.23%
  • 江西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大同市宏发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3763.01万 22.89%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740.29万 22.75%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2361.64万 14.37%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030.35万 6.27%
大同市宏发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649.46万 3.9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230.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7.73%
  • 上海润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苏拓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普瑞特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无锡市政公用环境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润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97.99万 10.08%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2181.70万 10.00%
江苏拓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737.67万 7.97%
天津普瑞特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1154.87万 5.29%
无锡市政公用环境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957.93万 4.3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372.8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7.53%
  • 江西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神木市海江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国欣绿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
1278.97万 8.93%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1219.09万 8.52%
神木市海江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1187.52万 8.29%
新疆国欣绿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53.31万 7.36%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633.91万 4.4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109.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2.75%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Maple Leaf Trading L
  • 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
  • 上海爱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哈尔滨工业大学水资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1420.18万 11.88%
Maple Leaf Trading L
1219.15万 10.20%
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
1057.58万 8.85%
上海爱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825.21万 6.91%
哈尔滨工业大学水资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
587.03万 4.9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191.4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3.48%
  • 左云县泉海精煤有限公司
  • 内蒙古浦瑞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赛特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左云县泉海精煤有限公司
2049.52万 26.15%
内蒙古浦瑞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0.88万 11.62%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490.60万 6.26%
石家庄赛特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388.13万 4.95%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
352.35万 4.5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煤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形成颗粒、精制、粉状三大产品系统,细分六大系列:压块活性炭、压块酸洗活性炭、氧化镁压块活性炭、脱硫脱硝压块活性炭、压块粉末活性炭、柱状压块活性炭;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自来水、污水处理以及制糖业等领域,经过长期市场积累,客户遍布于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山西、内蒙等地,产品远销日本、韩国、阿联酋、美国、欧盟、中东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重点扶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大同市转型跨越发展先进民营企业、模范纳税户。  ...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1.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煤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形成颗粒、精制、粉状三大产品系统,细分六大系列:压块活性炭、压块酸洗活性炭、氧化镁压块活性炭、脱硫脱硝压块活性炭、压块粉末活性炭、柱状压块活性炭;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自来水、污水处理以及制糖业等领域,经过长期市场积累,客户遍布于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山西、内蒙等地,产品远销日本、韩国、阿联酋、美国、欧盟、中东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重点扶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大同市转型跨越发展先进民营企业、模范纳税户。
  公司目前销售区域涵盖全国。公司国内市场分为华东、华北、华中、华南和东北等五大区域,以华东、华北区域为主。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产品的终端用户,同时,公司也会将产品卖给贸易商,而贸易商将产品卖给自己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
  2.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业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67,551.96元、营业利润2,915,241.43元、利润总额2,995,081.05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3.52%、492.30%、572.53%。
  财务状况方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56,087,878.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65,521,781.60元,资产负债率34.27%,财务状况稳定。
  3.销售模式
  在业务拓展与盈利模式上,公司构建立体化营销网络,以直销为主导,由核心管理、技术支持、市场拓展三大模块组成专业销售团队,通过招投标与行业展会双轮驱动,凭借“技术方案+成本控制”组合优势,在同类企业中脱颖而出。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过前期试用、产品优化阶段后,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后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制定产品方案,生产部根据产品交付工期组织生产,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指导,销售部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自来水净化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并拓展到液相吸附中的污水处理、食品、药品、可降解材料等领域。公司立足华北,布局华东、华中,辐射全国,并有部分产品出口国外。
  4.核心竞争力
  公司共拥有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子公司政通人和共有专利10项,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能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研发团队自主研发的活化炉节能装置、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等,有效解决了国内活性炭生产无法实现余热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的问题,为企业在节能与环保技术方面建立了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150,885.71元,占营业总收入5.06%。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出台的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五免”和困难地区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因此子公司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免税政策。未来若新疆地区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将无法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将会增加公司税负并对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水洗煤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产品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盈利水平。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而公司又不能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创新风险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开发出一系列煤质活性炭专用产品,实现了煤质活性炭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在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确立了公司在国内煤质活性炭行业的地位。但如果公司不能维持自主研发能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产品开发、工艺改良方面逐渐落后于竞争对手,这对本公司的市场竞能力、盈利能力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96.13万元和9,021.58万元,金额较大。公司客户主要是信用较好的国有水厂,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对于账龄超过1年,尤其是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充分考虑了其性质和收回的可能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对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的坏账损失。但是,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余额仍将加大未来发生坏账的风险,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