甾体激素类中间体和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甾体药物中间体、手性氨基醇类
甾体药物中间体 、 手性氨基醇类
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内销凭生产许可证);甾体激素化学品,化工原料,营养保健食品添加剂,印染助剂,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进出口经营权。(不含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生产的化学品)。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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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合新集团 |
4318.38万 | 19.26% |
| 丽江晟创 |
3903.54万 | 17.41% |
| 津药药业 |
2505.75万 | 11.18% |
| 杭州东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70.33万 | 7.90% |
| 尖峰集团 |
1663.88万 | 7.4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新合新集团 |
4031.20万 | 30.72% |
| 丽江晟创 |
1434.03万 | 10.93% |
| 龙世(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88.23万 | 9.82% |
| 津药药业 |
1006.73万 | 7.67% |
| 高唐奥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50.37万 | 6.4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合新集团 |
3994.42万 | 18.51% |
| 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3756.13万 | 17.40% |
| 杭州东瑞医药及其关联方 |
2378.54万 | 11.02% |
|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朴颐化工有 |
1782.12万 | 8.26% |
| 天津天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14.16万 | 7.4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丽江晟创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6644.91万 | 41.86% |
| 新合新集团 |
1481.03万 | 9.33% |
| 龙世(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89.56万 | 8.12% |
| 天门楚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764.17万 | 4.81% |
| 宁波金安盛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690.93万 | 4.3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新合新集团 |
6447.81万 | 35.45% |
| 杭州时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174.02万 | 11.95% |
| 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1597.85万 | 8.79% |
| 天晨(杭州)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77.88万 | 5.93% |
| 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 |
1008.85万 | 5.5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迪赛诺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72.82万 | 25.18% |
|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43.14万 | 8.52% |
| 天门楚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210.05万 | 8.29% |
| 宁波金安盛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1137.43万 | 7.80% |
| 龙世(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29.03万 | 6.3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溢多利 |
2763.28万 | 74.66% |
| 台州仙琚 |
573.45万 | 15.49% |
| 杭州东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4.16万 | 4.17% |
| 朴颐化学 |
63.05万 | 1.70% |
| 北京富盛嘉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18万 | 1.6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天门楚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967.40万 | 32.13% |
| 宁波金安盛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520.35万 | 17.28% |
| 溢多利 |
331.58万 | 11.01% |
| 宁夏美邦寰宇化学有限公司 |
235.41万 | 7.82% |
| 台州仙琚 |
230.97万 | 7.6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溢多利 |
8741.44万 | 78.45% |
| 安徽新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 |
784.51万 | 7.06% |
| 朴颐化学 |
624.03万 | 5.60% |
| 三明市浦嘉南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9.29万 | 1.43% |
|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139.82万 | 1.2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溢多利 |
3813.03万 | 54.19% |
| 宁夏美邦寰宇化学有限公司 |
870.41万 | 12.37% |
| 宁波金安盛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385.14万 | 5.47% |
| 江西雪奥化工有限公司 |
259.55万 | 3.69% |
| 朴颐化学 |
226.55万 | 3.22%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甾体激素类中间体和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实现了乙基锂氨物、甲泼尼龙格氏物、地夫可特等多种甾体激素类中间体以及氨基丙醇、氨基丁醇等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规模化、安全化、环保化生产,在医药中间体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一)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采购上游原材料,规模化加工生产、销售并取得利润。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了规模化、环保化生产,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二)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生产中所需要的主要起始物料、各类原辅料等的供应。采购...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甾体激素类中间体和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实现了乙基锂氨物、甲泼尼龙格氏物、地夫可特等多种甾体激素类中间体以及氨基丙醇、氨基丁醇等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规模化、安全化、环保化生产,在医药中间体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一)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采购上游原材料,规模化加工生产、销售并取得利润。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实现了规模化、环保化生产,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二)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生产中所需要的主要起始物料、各类原辅料等的供应。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及仓库的实际库存情况进行采购。出于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及供货时效性的追求,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慎重,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针对新增供应商,公司要求其提供物料样品,由质量控制部进行检验,考察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目前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主要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
(三)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灵活地制订生产计划并进行组织生产,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以及产能、库存和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生产部门接到生产计划后制定具体的生产任务,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要求组织生产。产品生产过程中及完成后,公司质量控制部会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入库。
(四)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多年行业深耕,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并通过参加国内展会、主动拜访、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新客户开发,巩固和拓展市场空间。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稳定的生产供应能力以及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在医药中间体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与湖南新合新、河南利华、津药药业(SH.600488)、仙琚制药(SZ.002332)、京新药业(SZ.002020)、尖峰集团(SH.600668)等行业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贸易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贸易商签订买断式购销合同,根据贸易商指令在约定的期限内将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再由贸易商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采用贸易商销售模式,一方面可以借助贸易商的客户资源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客户开发及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的部分终端客户位于印度等国家或地区,账期较长,通过与贸易商合作,公司可有效控制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规避汇率风险,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效率,符合行业惯例。
(五)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加大研发及技术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公司设立研发部进行技术研发,现有生产经营中应用的核心技术均来自自主研发。对于已有技术,在现有产品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工艺、原料优化;对于新产品涉及的相关技术,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开发。
本期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医药中间体是原料药或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精细化工产品,为化学原料药的上游产业。随着大型跨国制药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跨国生产转移以及国际分工进一步的细化,21世纪以来,全球医药中间体生产重心逐渐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医药中间体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和前置中间体的自主供应,并拥有相对完整的从科研开发到生产销售的医药中间体产业体系,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出口国。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发展,将其列入多项国家级规划中,为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对行业的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据MordorIntelligenc研究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预计为423.1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605.2亿美元,在预测期内(2024-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42%。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客户集中度较高及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51%,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该客户出于市场战略、市场供给变化、产品技术等原因,或由于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对公司产品需求量降低或者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主要原材料供应集中风险
公司左炔诺孕酮中间体主要原材料为乙基D环、萘满酮,地夫可特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霉菌脱氢物,由于环保治理以及生产成本效益等因素,目前市场上生产乙基D环、萘满酮的供应商主要为天门楚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若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无法及时供应原材料,将会对公司的短期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客户供应商重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该重叠情形符合商业惯例,具有行业普遍性。公司重叠客户供应商的销售采购占比较高,全部重叠客户供应商的销售额合计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35%,采购额合计占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8.94%。由于公司存在部分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且相关销售采购占比较高,如果未来主要的重叠客户供应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均产生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霉菌脱氢物、三酮物、四氢呋喃等化工原料,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升和毛利率下降,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甾体激素类中间体和手性氨基醇类中间体,其生产过程对质量控制要求较高。公司产品线丰富、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得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辅料采购、生产条件的控制、产品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偶发性因素,可能会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反应,引发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产品质量。虽然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覆盖生产经营过程,但是不排除未来仍有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和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多年生产和研发中积累了大量的研发成果、技术和工艺等商业秘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发生因技术泄密所导致的经营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激励机制及约束机制未能不断完善,可能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主要技术泄密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影响,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飞轮和朱飞虎,两人为兄弟关系,合计拥有公司83.29%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尽管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其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不一致,进而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履行对赌协议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飞轮、朱飞虎与公司股东朴颐化学、大洋生物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约定了以朱飞轮、朱飞虎作为公司股票回购义务承担主体的对赌条款,并约定上述对赌条款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得交易所受理之日起终止且自始无效,但如出现公司或保荐机构撤回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被交易所否决或者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以及交易所审议通过了上市申请且经证监会注册生效、但目标公司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约定情形的,则对赌条款自动恢复效力。若朴颐化学、大洋生物按照上述协议主张朱飞轮、朱飞虎履行对赌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需承担回购朴颐化学、大洋生物所持有公司股份等相关义务。结合前述事项,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风险。
环保风险
国家对医药中间体行业的环保监管要求较高,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医药中间体行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涉及各种复杂的化学反应,并随之产生废水、废气、固废(“三废”)等污染性排放物,若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后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但是,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及新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的环保风险。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可能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这将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接触危险化学品,部分部门工作涉及高空作业,若操作不当、设备老化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尽管公司已取得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并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配置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优化了生产工艺,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但未来不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行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承租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承租的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上述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尽管报告期公司未因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而受到行政处罚,但仍存在被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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