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鉴于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遵循谨慎原则,并为了更好地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具体内容如下:(1)关联租赁因员工持股平台厦门东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需要,公司于2018年7月将其名下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莲塘路100号4楼的房屋无偿提供给厦门东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其工商登记住所。2022年2月,厦门东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该住所迁出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516号1002单元之八,并于2022年3月4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2)关联担保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发生了如下关联担保事项:(3)关联方资产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俊辉将其持有的4项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并于2021年10月办理完毕相应的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单位:万元(5)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2023年2月1日,公司与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GE-CT22-0008),由其为公司位于厦门市集美区(11-14)侨英片区天马路与华陵路交叉口南侧的“高端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监理期限同项目施工期限,合同金额为97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建设项目已开始动工,公司尚未支付相关监理费。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由于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20231214: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