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市政垃圾综合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服务、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三大业务。

  • 产品类型:

    电力、天然气、工业级混合油脂

  • 产品名称:

    电力 、 天然气 、 工业级混合油脂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燃气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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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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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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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8.4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2.83亿 22.94%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2.26亿 18.32%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1.24亿 10.07%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778.46万 3.87%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010.18万 3.2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3.40%
  •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中益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金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6262.32万 14.71%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3676.58万 8.64%
广东中益建设有限公司
3561.79万 8.37%
广东金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27.50万 5.94%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2443.73万 5.7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8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9.66%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 东莞市石龙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2.73亿 27.81%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1.86亿 18.92%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414.38万 5.51%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3748.91万 3.82%
东莞市石龙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537.46万 3.6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7.67%
  •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华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立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粤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6109.15万 13.67%
广东华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739.18万 10.61%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4455.36万 9.97%
东莞市立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789.83万 8.48%
广东粤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08.57万 4.9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4.5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城管局
  •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虎门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2.35亿 35.19%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9173.31万 13.72%
东莞市城管局
5933.48万 8.88%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343.75万 3.51%
东莞市虎门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143.22万 3.2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1.93%
  •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麻涌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光大环保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5007.02万 19.34%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4374.63万 16.9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427.45万 5.51%
东莞市麻涌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1325.40万 5.1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1307.62万 5.0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4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7.08%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城管局
  •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虎门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2.48亿 48.06%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449.97万 6.70%
东莞市城管局
2647.21万 5.14%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36.25万 3.95%
东莞市虎门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665.28万 3.2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2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8.60%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45亿 13.1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7428.24万 6.7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401.54万 6.69%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751.40万 6.11%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604.66万 5.9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3.6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 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
  •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沙田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南京燕太油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1.07亿 52.95%
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
1278.47万 6.32%
东莞市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274.46万 6.30%
东莞市沙田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910.80万 4.50%
南京燕太油品有限公司
714.85万 3.5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3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9.34%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58亿 17.8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2亿 12.66%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6515.36万 7.35%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416.80万 6.1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4756.87万 5.3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要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一直秉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更美”的企业使命,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而努力。公司立足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着力打造市政固废综合服务、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多种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将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销售给电网公司等客户实现收益。  2、生产运营及商业模式  (1)市政垃圾综合服务  公司通过BOO模式开展麻涌环保热电厂项目、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的生产运营。BOO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承包商...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要商业模式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一直秉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更美”的企业使命,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而努力。公司立足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着力打造市政固废综合服务、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多种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将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销售给电网公司等客户实现收益。
  2、生产运营及商业模式
  (1)市政垃圾综合服务
  公司通过BOO模式开展麻涌环保热电厂项目、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的生产运营。BOO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的一种经营方式。子公司新东元公司自主运营的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项目通过参加政府采购获得垃圾焚烧业务订单,通过商务拓展获得一般固废业务订单。
  ①垃圾焚烧发电及供热项目
  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和合同提供垃圾焚烧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通过余热锅炉转换为过热蒸汽驱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或蒸汽对外出售),实现热能到电能的转换,所发电能并入国家电网,形成稳定的电力销售收入。同时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可作为建材原料进行售卖,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②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公司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提供餐厨垃圾的收运与处理服务,并据此收取服务费用。在处理过程中,通过厌氧发酵技术将有机废弃物转化为天然气,经过脱硫、脱碳等净化步骤,提纯为天然气进行售卖,同时通过多级预处理+高效离心分离,将餐厨垃圾中的油脂分离回收后进行销售。
  (2)工业固废综合服务
  子公司新东欣公司通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方式开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业废水物化处理等子项目的运营。新东欣公司与工业废弃物产生企业进行业务接洽,并结合工业废物的特性、成分,安排相应的处置方案,根据处置内容和处置量与产废单位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协商定价;新东欣公司通过参加政府采购的方式与东莞市城管局开展浓缩液处置业务的合作。
  (3)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①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
  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以环境卫生服务为主线,将一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收集转运、公厕维护、绿化管养、水域保洁、爱卫消杀、道路养护、市政设施维护、数字城管、应急保障等项目整合成新的一体化项目。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主要以参加政府采购的方式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业主方依据项目服务面积、垃圾收运量、服务质量等因素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②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
  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是对存量垃圾填埋场和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的污染土地提供整治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对场地的清理整治、垃圾筛分等。子公司新东湾公司通过参加政府采购获得该类订单,在项目地开展相关治理服务。
  3、研发模式
  公司努力将技术创新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之一。公司独立设置技术研发部,主要负责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监督、品质控制、技术法规管理、节能管理、技术合作管理及其他技术管理等工作。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开展主要集中于市政垃圾综合服务、工业固废综合服务等主营业务相关的工艺升级、设备更新改造及相关控制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4、采购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存在重大项目采购(含重大建设项目采购、服务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协议采购、零星采购等细分内容,其中向光大环保采购委托运营服务,向关联方新东粤采购焚烧发电项目的飞灰填埋服务。
  (1)重大项目采购
  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工程、设备、服务等项目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由公司设立的商务部统一负责全公司的采购管理,对参与投标供应商进行评标。公司已制定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招采流程,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所采购的物资和服务能够满足需求。
  (2)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协议采购
  对于常规通用、规格标准统一且采购频率较高的货物,以及部分承包范围或服务范围和相关具体要求可整合的品类以集中采购方式实施,实现规模优势的成本节约。由各需求部门于每年该品类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到期前提出下一年度集中采购需求,经审批后立项实施。
  (3)零星采购
  对于采购频率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零星采购,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原则上可到大型综合商场、网络平台、物资供应商或公司认可的其他平台采购。
  经营计划实现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制定的经营计划,在董事会的统一部署及公司全体人员的不断努力下,提升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增强抗风险能力,主动应对市场竞争,以“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为重心,强化重点项目运营,稳定整体发展基本盘。
  2025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反映的基本财务状况如下:
  (1)东实环境母公司:营业收入1.39亿元,同比增加2.95%;净利润0.36亿元,同比减少42.26%。
  (2)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72亿元,同比减少1.64%;归母净利润0.34亿元,同比增加35.65%。
  (二)行业情况
  随着全国经济体量增长,生态环保产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形成了全链条的生态环保产业体系,环保产业营业收入总额也在逐年增长、增速呈现放缓趋势。据《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4)》测算,2023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2.22万亿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其中环境服务营业收入约1.45万亿元,同比增长约0.4%,增速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2018至2023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8%。在国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趋缓,国内经济运行需求不足等内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下,环保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的突出矛盾,大量业务板块从“蓝海”变为“红海”。近三年来,近五成环保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持续下滑。
  在此背景下,规模化整合、精细化运营和产业链协同,将成为未来环保公司发展趋势。为更好实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东实环境将持续构筑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基本盘,并拓展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业务增量,提升环保服务和环境教育品牌价值,为城市环境治理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具体到各业务板块上,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工业固废收运量减少,危废处置能力过剩,行业内头部企业以价换量导致整体单价处于低位;随着垃圾分类普及,将导致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收运量逐步减少,渗滤液收运量呈下降趋势;同时,政府公共服务投入缩减,渗滤液浓缩液、存量垃圾、餐厨垃圾等废物处置单价和环卫服务单价走低,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以上都将对东实环境整体营收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政府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绿美城乡建设,推高环卫运营标准,以及传统环卫逐渐向智慧环卫转变,将对现有城市环境环卫服务项目运营模式带来冲击。
  为此,东实环境将紧抓“循环经济”“无废城市”“百千万工程”等政策机遇,通过内部业务资源协同联动,打造服务品牌,争取扩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环卫一体化等市场份额;把握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带来的增量市场,进一步拓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再生资源等业务,对冲垃圾分类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市场行情及政策导向,拓展飞灰资源化、蒸汽供热等新业务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1.电价补贴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关于改进我省燃煤机组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09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进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基准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含税),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未来主管部门将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每年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如果国家或当地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垃圾焚烧项目可能面临补贴水平退坡的风险,则可能对整个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随着垃圾发电行业运行效率提高,以及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扩大,我国政府已开始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产业支持力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电价补贴政策呈退坡趋势。如果公司垃圾焚烧项目运营地当地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公司垃圾焚烧项目可能面临电价补贴水平退坡的风险。
  2.特许经营权项目提前终止的风险
  公司现有两个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期限至2045年-2046年。若项目所在地城市未来规划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筑标准和定额指标(包括处理物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项规划、近期与远期规划,造成垃圾处理厂全部或部分搬迁与变更,永久性地或临时性地无法运营,或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下降,则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授予人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合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子公司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东欣于2021年8月开始投产,因处于业务开展初期及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尚未盈利,若新东欣盈利改善情况无法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对新东欣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80,000.00万元,则未来存在减值风险。若新东欣已投产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业务和工业废水物化处理业务预测的处理量未得到实现、处理单价未缓慢回升,若近期投产项目之表面处理废物火法冶炼、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业务和铝灰渣业务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东欣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4.投资收益金额占净利润比例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况,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为较高,相关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新东粤等联营企业,投资收益金额及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较高。未来若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业绩下滑,则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较大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应收账款规模总体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有所增长。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电网公司。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损失,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负债总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如若公司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不畅,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相关债务,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税收优惠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国家各部门出台了面向环保行业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税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8.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业务持续扩张。未来,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继续扩张,公司研发、采购、生产运营、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排除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可能性。如果公司的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9.同业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固废综合服务(垃圾焚烧发电及供热、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填埋场浓缩液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城市环境及公共服务运营、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公司填埋场治理及场地修复业务与控股股东东实集团控制的东实开能曾经构成同业竞争,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与控股股东东实集团通过东实产投间接控制的利源有机曾经构成同业竞争,但前述同业竞争均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若公司与东实开能、利源有机的同业竞争问题最终不能妥善解决,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构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10.房屋建筑物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有多项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证,此外,控股子公司存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履行报建手续,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和处以罚款等法律风险。
  11.控股股东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东实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0%的股份,并通过东实产投间接持有公司20%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决策及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若控股股东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12.技术风险
  固废处置技术也随着行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迭代,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未能适应废弃物特征变化并及时跟进行业技术的迭代升级,则公司的固废处置技术将落后于市场,导致公司整体竞争力下降,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3.收入区域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地域分布具有一定的集中性。公司营业收入来源地域集中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东莞市经济发展情况、地方财政实力等方面的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拓展东莞市外市场,或巩固并提高来自东莞市的业务量,将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4.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及业务开拓风险
  随着我国危废项目审批权限逐步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工业固废处置企业的核准许可证数量、核准利用处置能力、危废处置产能规模迅速扩大,同时受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工业危废企业的危废产量受到影响,工业固废综合服务企业面临供过于求的挑战,进而加剧影响工业固废处置单价。综上因素,近年来我国工业固废综合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危废产能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工业固废综合服务业务处置规模、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基于行业整体处于竞争者出清阶段,未来1-2年内影响工业固废处置单价及处置量增长的不利因素仍可能存在,公司面临工业固废综合服务业务开拓风险。
  15.平均上网电价降低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的规定,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来若提高发电效率和吨垃圾上网电量,导致折算上网电量与实际上网电量差异较大时,存在平均上网电价降低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