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 交易金额:2198.6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航空港区工业七街以东、工业二路以北,不动产证号为豫2021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5358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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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 ||
| 卖方: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4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偿转让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或相关部门有偿转让公司宗地编号为郑港出[2019]7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7)。2024年4月19日,就前述事项,公司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合同》(合同编号:港土储收〔2024〕003号),向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有偿转让前述郑港出[2019]7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土地位于规划工业七街以东、规划工业二路以北,宗地总面积及出让宗地面积均为45,145.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1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53580号),收购补偿费总额为2,198.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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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4-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新柴佩特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姚欣,李飞,徐磊,刘毅,程秀波,陆德明,邵少敏,王金星,艾丽盈,方必荣,张军英,于永涛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鉴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于审慎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公司2025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常规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在“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类别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额度,主要系向关联方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芜湖新柴佩特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佩特来”)采购永磁电机增加所致,由于该等业务系2025年部分客户新增需求,故公司无法在2025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对该等事项进行预计,不考虑对芜湖佩特来的交易,公司年初预计对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8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52.78万元,未实质性超过预计交易金额。针对芜湖佩特来产生的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以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金额232.57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300万元,无需进行审议,现已基于审慎原则,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予以确认。除上述类别外,公司其他常规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范围。2、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2025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6,828,162.87元。 202604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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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30 | 交易金额:81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提供产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与关联方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签订《购销合同》,向其提供相关产品,交易金额81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订单为准)。 202601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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