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高端装备构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桥梁支座、伸缩装置、装备构件、止水带
桥梁支座 、 伸缩装置 、 装备构件 、 止水带
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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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2.93亿 | 41.18%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6428.45万 | 9.04% |
|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5382.57万 | 7.57% |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613.27万 | 5.08%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3518.88万 | 4.9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 |
2674.45万 | 7.28% |
| 衡水铸腾商贸有限公司 |
2647.64万 | 7.21% |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67.41万 | 6.72% |
| 四川六合特种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294.46万 | 6.25% |
| 冀南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40.48万 | 4.4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2.73亿 | 38.98% |
|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6015.38万 | 8.59% |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85.40万 | 5.12% |
| 河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3535.86万 | 5.05% |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350.10万 | 4.7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章丘市泉山锻造有限公司 |
2267.24万 | 4.84% |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道科学研 |
1496.61万 | 3.19% |
| 四川六合特种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64.95万 | 2.70% |
| 冀南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51.48万 | 1.82% |
| 衡水铸腾商贸有限公司 |
833.25万 | 1.7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3.49亿 | 36.58% |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07亿 | 11.25% |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240.55万 | 6.55% |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980.33万 | 5.22% |
|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3632.49万 | 3.8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四川六合特种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763.97万 | 3.87% |
| 武邑衡东物流有限公司 |
2422.50万 | 3.39% |
| 冀南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938.68万 | 2.72% |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58.81万 | 2.60% |
| 江苏汇程铝业有限公司 |
1805.81万 | 2.5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3.63亿 | 40.76% |
|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9383.52万 | 10.55% |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5909.62万 | 6.64% |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472.44万 | 5.03% |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492.93万 | 2.8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武邑衡东物流有限公司 |
2506.91万 | 3.66% |
| 冀南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93.19万 | 3.06% |
| 江苏汇程铝业有限公司 |
1838.30万 | 2.68% |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 |
1806.76万 | 2.64% |
| 章丘市泉山锻造有限公司 |
1717.18万 | 2.51%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重大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配套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是行业内拥有铁路、城市轨道、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用功能构件产品品种最齐全、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产品种类涵盖桥梁工程抗震隔振装置、工程止水材料、电力能源装备构件、机车车辆构件、重型装备构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桥梁支座、伸缩装置、止水带、汽轮机叶片、钩尾框等产品来实现盈利。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及市场品牌竞争力,致力于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重大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配套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是行业内拥有铁路、城市轨道、公路桥梁隧道工程专用功能构件产品品种最齐全、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产品种类涵盖桥梁工程抗震隔振装置、工程止水材料、电力能源装备构件、机车车辆构件、重型装备构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桥梁支座、伸缩装置、止水带、汽轮机叶片、钩尾框等产品来实现盈利。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及市场品牌竞争力,致力于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和研究,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采购的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的主要原料有天然橡胶、钢板、钢铸件、橡胶密封装置等,另有少量辅料。其中,天然橡胶及相关辅料的采购主要通过本地橡胶交易市场购买,基本采用货到付款;钢板和钢铸件的采购通过本地或外地采购,本地供方通过检验合格付款,外地供方经采购员考察、检测中心抽检合格后供方安排发货,根据实际到货分批付款。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确定采购量和采购时间,保证生产不脱节和控制采购成本。常用且价格不随市场波动的原料物资,通常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原料物资,随时在公司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或根据市场行情与战略供应商随时协商调整采购价格。独家代理、独家制造、公司定制、配方专用、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的原料物资无需比价、议价,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采购部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产品质量、供货能力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可采用资质验证和实地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条件允许时,对关键原材料及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和资质验证结合方式进行,供应商的考察由采购部组织,考察人员不少于3人,考察人员组成为采购部、使用部门、采购人员等,考核小组应如实填写《供方调查评定记录》,由考察人员确认签字,采购部将《供方调查评定记录》一并加入供应商档案中。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进行或不需进行实地考察的供应商,应由采购员进行网上查阅、市场调查等手段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对供应商提的小样进行检测,小样检测合格后进行中试和小批量试用,批量试用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的需求对供应商进行询价和对比,供应商较为分散且每年均有变化,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生产工序实行自主生产,部分辅助工序和在生产能力不足时采用外协委托加工。
1)以销定产模式
客户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月向公司提出下月需求计划,公司以此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给各车间,各车间再组织具体的生产工作。
2)外协委托加工
公司外协环节主要是机加工、防腐及表面处理,2023年存在板式支座硫化外协。2025年公司新增铸造热处理外协,外协的热处理工件尺寸较大,公司现有设备难以处理,热处理外协金额较小。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零星的锻打加热、支座及伸缩装置组装、伸缩装置焊接、不锈钢成型、声屏障产品组装等外协。公司外协委托加工可分为完全委托与生产能力不足时的委托加工。防腐及表面处理主要包括桥梁支座、伸缩装置、钢立柱等产品的渗锌、镀铬件、热浸锌等工序,2023年开始公司能够自主进行产品的表面渗锌工序。由于环保原因公司不具备除渗锌以外的工序所需的设备、工艺,报
告期内公司将除渗锌以外的防腐及表面处理委托外协单位加工。机加工主要系公司在客户供货集中期内,在自身产能不足时将锻压、切割等简单工序委托外部单位加工,对于机加工环节公司也可以自主生产。板式支座硫化主要系公司在产能不足、交货周期紧张时,将部分板式支座的硫化环节委托外部单位完成,公司也可以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外协加工管理规定》《外协质量奖罚制度》对外协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经考察综合评价后认为可以合作的外协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外协供应单位所负责的加工项目(包括是否自备料等)、委托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协作单位的可追溯性标识、外协合作单位所负的质量责任,违约责任等。加工完成后,验收人员根据产品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营销为主、合作营销为辅”的直销模式,以及“招投标方式为主、竞争性谈判及单一来源谈判为辅”的合同订单获取方式。公司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主要客户为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工程的建设及施工单位,高端装备构件产品主要客户为高铁装备制造商、大型发电设备制造企业等。
针对公司战略重点客户,公司自主营销团队积极关注、收集国家及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宏观政策,利用市场调研结果,了解客户和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借助“常规产品性价比优化”、“新产品自主或主导研发”、“产品+服务定制化”的营销策略,提高客户粘性和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铁路业务、公路重点区域业务、部分建筑业务、装备业务均采用此种模式。此外,公司搭建并不断完善销售合作商管理体系,吸纳具备条件的销售合作商并与之进行深入合作,并依据合作项目制定灵活可行的营销策略。公司部分城市轨道业务、公路一般区域业务、部分建筑业务等采用此种模式。
“招投标方式为主、竞争性谈判及单一来源谈判为辅”的订单获取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招投标的合同订单获取模式
技术授权+产品认证+招投标模式:该种模式应用于国家铁路市场、市域铁路市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中的轻轨和磁悬浮类产品。此类项目多为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部分物资列入甲供物资,对生产厂家的规模、生产能力、质控能力、履约能力等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形成一套严格细致的市场准入体系。公司需要与铁路设计院签订针对此类项目产品技术的长期授权转让协议并支付技术使用费,并保持每年的CRCC认证资质。公司依据对客户需求和期望的识别及可否满足投标条件的判定,综合分析是否参与投标。公司参与投标中标后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此类模式销售也是公司基本销售模式。
特殊需求设计+招投标模式:在该模式下由公司主导设计,应用于国家铁路市场、市域铁路市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中轻轨和磁悬浮类有特殊设计需求项目的产品。此类项目多为特殊区域、特殊工况等特殊需求项目,原标准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不能满足项目的使用工况,需要针对性地进行特殊设计,此类项目对生产厂家的技术研发及应用实施能力具有较高要求。针对具体项目的特殊地质条件、工况、气候特点等对产品的防腐等级、减震抗震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霉菌无毒、阻燃性能等有特殊要求,基于与相关设计院建立的合作关系,公司先导性地与设计单位进行联合研究,并制定相应方案,以技术和方案为依托满足工程需求,积极发挥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客户组织行业专家对设计院拟采用方案进行比选竞争和评审,公司参与设计的方案通过评审流程后,公司将形成落地技术及产品体系参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后即签订销售合同。
销售合作商+招投标模式:该模式主要应用于公路市场的产品,包括所有公路市场新建、改扩建及维保类项目。公司借助销售合作商靠近市场、了解市场信息的优势,通过聘请销售合作商建立灵活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合作商签订合作协议,与公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作商协助或配合公司开展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收集、协助公司招投标、签订合同、发货沟通、货款催收、售后服务等环节。销售合作商需与公司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公司对销售合作商的准入、绩效考评及退出进行全生命周期及信息管理,对销售合作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进行综合工作评价。
一般招投标模式:该模式运用于公司部分公路业务、建筑业务、装备构件业务,适用于对生产厂家资质及综合实力要求较低或者多权重以价格优势为主的项目。销售团队在获取产品招投标信息后,根据相关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波动及项目特点,结合公司相
关产品产能情况、盈利水平、客户要求时间等确定投标方案。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2)非招投标的合同订单获取模式
公司也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等非招投标方式获取合同订单,非招投标合同订单占比较少。竞争性谈判主要针对部分纳入战略合作客户集采目录产品、部分公路及建筑产品,客户一般对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质量保证及供货能力等具有相对较高要求。客户通过邀请3家以上生产厂商,围绕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要求进行谈判。谈判结束确定成交后,公司将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单一来源谈判主要针对客户需求紧急、需保证配套产品或服务前后一致或单一渠道的项目,追加合同、维修更换、已销售产品配件或其他需求量较小的产品适用于该模式。该模式下,客户与公司直接洽谈并签订销售合同。在非招投标模式下,公司也存在通过销售合作商了解市场信息、获取合同订单的情形,部分公路业务、建筑业务产品的销售通过销售合作商。
4、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43,362.99万元,较期初增长4.40%;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1,097.69万元,同比增长1.56%;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1,979.84万元,同比增长21.37%。
(二)行业情况
1、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行业
交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近年来我国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正加速形成,考虑到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交通网络区域布局不均,中西部地区、沿边地区和城市群交通发展短板明显等问题,中长期仍有大量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待建设。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仍为经济重要抓手,是重要的经济调节工具和稳投资、稳增长的主要动力,交通重大工程具有单体投资多、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在铁路领域,2024年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同比增长11.26%,超越2010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8,426亿元,创下投资历史新高;2025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延续增长态势,全年投资达到9,015亿元,同比增长5.98%,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最高纪录,未来铁路投资仍有较好保障。在公路领域,最近两年我国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有所下降,但2024年我国仍完成公路固定资产投资25,774亿元,保持高位投资。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近年来,我国每年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保持在4,000亿元至5,000亿元的总投资水平。在交通强国以及经济稳增长背景下,交通基建投资维持高位,带动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市场需求增长。
2、能源装备构件行业
叶片是公司能源装备构件产品,是公司新兴且增长迅速的业务,主要应用于火电机组和核电机组的汽轮机。在火电领域,2024年全国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六成,火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在2021年和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缺电频发、最高用电负荷持续攀升的催化下,煤电稳定可调的优点、兜底保供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因此2022年下半年以来多省转变了此前不再新增煤电的政策口径,煤电项目核准开工全面提速。火电建设周期为两至三年,随着2022年以来的火电项目核准释放、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火电电源工程投资趋热,未来几年火电机组将进入投产高峰期,包括汽轮机叶片在内的火电机组设备及部件也将密集交付。在核电领域,核电是唯一同时具备基荷电源和清洁能源属性的发电方式,可在电网中承担慢速调峰的责任。2019年后核准重新启动,核电再次进入发展期。2019年至2025年核电机组核准数量分别达4/4/5/10/10/11/10台,连续4年核准机组数量保持在10台及以上,预计未来有望按计划保持每年8至10台核电机组的核准开工节奏。以核电5至6年建设周期、设备交付在工程中后期估计,2022年以来大规模核准的核电项目有望在未来年度陆续投产交付,作为核电汽轮机核心零部件的叶片也有望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3、行业发展因素、行业法律法规等的变动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有利支撑,受到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对“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拥有世界一流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为公司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在能源装备构件行业,一方面,《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显示在迎峰度夏期间缺电频发、最高用电负荷持续攀升的催化下,能源政策重点正转向安全保供,煤电项目快速核准、开工建设的节奏在持续;另一方面,《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强调建设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重要性,推动核电建设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国家对于煤电及火电加快发展的要求为公司能源装备构件产品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对公司新兴业务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做出了一些新的调整。随着“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基本建成以及“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基本贯通,交通建设重点逐步转向出疆入藏、沿边铁路等国家战略通道项目,西部重点地区铁路项目,沿江沿海高铁、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项目,城际、城市等区域轨道交通项目,给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带来新的挑战。在能源装备构件行业,超临界、超超临界汽轮机具有高效率、低能耗、环保等优点,近年来我国大型火力发电厂、核能发电厂的电力装机容量以600兆瓦、1,000兆瓦级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为主。超临界、超超临界汽轮机需要承受极高的温度和压力,对汽轮机叶片的材料和锻造工艺要求更高。如果公司不能快速适应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产品的优化升级,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应用于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投资力度和项目进度受到国家经济运行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支出能力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预计在一定周期内保持增长态势,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不断变化以及行业发展发生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导致国家减少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则公司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受到影响,从而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市场格局来看,一方面,行业内已有的桥梁隧道工程配套产品及装备构件生产企业具备持续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市场内原有厂商的竞争逐渐加剧;另一方面,交通、能源基建行业良好的前景也吸引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若未来行业出现更多的竞争对手,或者现有竞争对手通过收购整合的方式迅速成长,可能会加剧整个行业的竞争态势,进而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创新并开拓新市场、不能充分适应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则将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从而也对公司业绩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产品认证到期后无法续期风险
2023年3月31日颁布并生效实施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取消了原“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和列入采信目录的铁路产品,依法取得认证后,方可在铁路领域使用”的规定,目前公司铁路、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产品均不属于强制认证。但在目前铁路、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物资招标过程中,公司及行业内企业投标时依然附上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以证明其具备严格的生产和技术能力。因此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一贯的产品质量高标准或者产品认证规则发生改变导致其产品认证到期后无法及时续期,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钢材等,属于大宗商品类别,原材料价格易受国际经济及政治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周期、市场供需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此外,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构成之一,其价格变动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产品价格一般在投标时即确定,若中标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出现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如果未来交通及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放缓,或者下游项目开工、施工进度受到气候天气、地质地形、突发疫情、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而延缓,将导致公司产品的需求减少或者产品发货、收入确认放缓,将直接导致公司业绩波动;或者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升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也可能造成公司业绩波动。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因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下降、下游客户施工进度不及预期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存在受让第三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实际使用的情形。就上述瑕疵,公司正与所在地的有权部门、产权所有人进行协商,积极办理各项手续。但办理进度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李志安能够通过股权实际控制控股股东裕菖集团,并可支配裕菖集团享有的公司85.9885%股份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实际控制人仍能够通过其所控制的表决权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但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如果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铁路、公路行业,销售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集团下属各子公司或项目部,且前述集团各子公司或项目部多为独立实施招投标,因此实际上公司客户(按签订合同主体口径)数量众多,位于不同区域且分布较广,向单个客户(按签订合同主体口径)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总体销售收入比例较低。但如果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口径计算,则公司客户主要体现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集团,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因此,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度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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