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复合调味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酱汁类调味品、粉体类调味品、即食调料
沙拉酱产品 、 沙拉汁产品 、 番茄系列产品 、 风味酱汁产品 、 可士达产品 、 果酱产品 、 花生酱产品 、 面包糠产品 、 调味粉产品 、 豆制品系列产品 、 樱桃系列产品
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含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农副产品、食品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商业贸易投资;企业收购、并购、合并、资产重组、债权债务重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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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塔斯汀 |
6498.99万 | 5.90% |
| 华莱士 |
3335.84万 | 3.03% |
| 鲍师傅 |
1606.63万 | 1.46% |
| 新盟食品 |
1171.87万 | 1.06% |
| 郑州新毅园 |
1103.66万 | 1.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上海品宣食品有限公司 |
6076.49万 | 10.07% |
| 益海嘉里 |
5519.58万 | 9.15% |
| 深圳市食番玖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3682.68万 | 6.10% |
| 中粮集团 |
3056.23万 | 5.06% |
| 确山县五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3004.74万 | 4.9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华莱士 |
5124.45万 | 3.19% |
| 福建两条龙供应链有限公司 |
3833.09万 | 2.39% |
| 鲍师傅 |
3058.82万 | 1.91% |
| 塔斯汀 |
1797.69万 | 1.12% |
| 郑州新毅园 |
1666.04万 | 1.0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益海嘉里 |
1.35亿 | 15.01% |
| 上海品宣食品有限公司 |
7651.38万 | 8.49% |
| 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4857.87万 | 5.39% |
| 广州市帝联贸易有限公司 |
4793.81万 | 5.32% |
| 大连韩伟食品有限公司 |
4211.31万 | 4.6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华莱士 |
4881.71万 | 3.87% |
| 鲍师傅 |
2369.43万 | 1.88% |
| 京东 |
1769.85万 | 1.40% |
| 郑州新毅园 |
1501.98万 | 1.19% |
| 东莞市松山湖壹级商贸商行 |
1382.46万 | 1.1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益海嘉里 |
1.67亿 | 21.37% |
| 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
3771.42万 | 4.82% |
| 嘉吉集团 |
3586.23万 | 4.58% |
| 大连韩伟食品有限公司 |
3220.39万 | 4.11% |
| 上海品宣食品有限公司 |
2895.98万 | 3.7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西式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引领中西餐料的融合应用,公司现已有沙拉酱、沙拉汁、风味酱、面包糠、调味粉、红腰豆等产品序列,广泛应用于西餐厅/西式快餐、中餐馆/中式快餐、炸鸡小食店、轻食、烘焙、食品工业和家庭烹饪等各类饮食消费场景。 1、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覆盖各类饮食消费场景的多样化销售渠道。 (1)境内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境内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设有58个销售驻点,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经销商渠道体系,签约经销商超过1,000家。公司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及自治区的经销商资源为...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西式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引领中西餐料的融合应用,公司现已有沙拉酱、沙拉汁、风味酱、面包糠、调味粉、红腰豆等产品序列,广泛应用于西餐厅/西式快餐、中餐馆/中式快餐、炸鸡小食店、轻食、烘焙、食品工业和家庭烹饪等各类饮食消费场景。
1、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覆盖各类饮食消费场景的多样化销售渠道。
(1)境内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境内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设有58个销售驻点,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经销商渠道体系,签约经销商超过1,000家。公司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及自治区的经销商资源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开拓基础。公司与主要经销商按年度签订经销协议,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经销商的日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输费用承担和返利政策等)、物流、退换货机制等,并在日常管理中有效执行。
(2)境内非经销模式
境内非经销模式包括线下直销、线下商超、电商平台、电商自营的线上销售渠道等。
线下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对终端客户进行销售,直销主要销售对象为连锁餐饮企业、连锁烘焙企业、食品工业企业等。近年来,下游餐饮、烘焙和食品加工行业的定制化需求逐渐增长,公司具备为客户进行定制化开发产品风味的服务能力,线下直销客户的定制化品类销售增长较快。
公司终端客户覆盖华莱士、塔斯汀、好利来、鲍师傅、泸溪河、85°C、九毛九等大型知名餐饮、烘焙品牌企业;知名商超客户覆盖沃尔玛、麦德龙、大润发、盒马鲜生、Costco(开市客)等大型连锁或高端超市,以及叮咚、朴朴、小象超市(美团旗下)等新兴电商零售平台。
(3)境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加强境外销售渠道建设,境外销售收入总体占比较小。公司正在积极加强自有品牌境外销售渠道建设,自有品牌已有少量境外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原料、包材、设备和辅材等,其中原材料包括油脂、糖、淀粉、果蔬、蛋液、香辛料等生产公司主营产品所需的原料,包材包括生产销售用的内包材和外包材。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一般遵循“以产定购+安全库存”的原则。销售部门获取订单后录入ERP系统;计划部门根据录入需求计算用量、制定生产计划,同时根据原材料库存情况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下达备货指令;采购部门根据计划部门的请购需求,向合格供应商询价或招标,最终下达采购订单。对于部分重要物料,公司亦会根据其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供需关系适当进行战略性备货。
除采购原料外,少部分产品公司还直接采购成品进行销售,如凝胶片、樱桃罐头、花生酱和荞麦面等速食类辅助产品,该等产品因其销售往往涉及搭赠或公司若生产该等产品不具有经济优势,因此选择外采,该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小。
3、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拥有位于东莞茶山、马鞍山的两处高水平自动化生产基地,由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部门承担生产职能。华南、华东双生产基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产品交付覆盖能力和成本优势。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结合销售计划和各个车间的实际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按照产品类别和工艺流程分配到各生产线并组织生产,质量部对入库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放行达到可出售状态。
公司产品基本为自产。为更好服务客户、更加充分利用渠道资源、节约生产建设成本,凝胶片、樱桃罐头、花生酱和荞麦面等速食类辅助产品采用外购成品模式,相关采购金额和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以“有调味品的地方,就有百利”为发展愿景,致力于引领中西餐料融合应用的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美味的产品。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开展业务,不断增强产品创新能力及生产工艺优势,基于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配方、风味、工艺的创新,推动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行业情况
复合调味品是指在科学的调味理论指导下,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础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配制作,从而得到的满足不同调味需要的调味品,具备便捷性、标准化、口味稳定性的特征。
国内复合调味品行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传统的豆瓣酱、十三香、五香粉等复合调味料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传统的单一调味料烹饪时材料准备及操作繁琐,厨师或消费者使用时存在复杂性与差异性的问题,不利于出品的稳定性。而复合调味料可以大幅度简化甚至省去调味料调配的环节,不仅提高烹饪效率,还能保持标准化的出品,因此逐渐得到广泛的使用。
现阶段,复合调味料的品类多种多样,能够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下的多元化消费需求。从形态来讲,既有液态复合调味料(汤汁、油状),也包括固态(包括块状、粉末状、颗粒状)、半固态(包括膏状、酱状)复合调味料;从用途来讲,复合调味料可以直接应用于肉制品加工、方便食品、调理食品、休闲食品、预制菜等食品生产中,以及餐饮、家庭菜肴的烹调和佐餐,甚至宠物粮食加工等行业,在现代食品工业、餐饮业和现代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卖由“新模式”向“新业态”的快速转化,顺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复合调味料飞速发展,已在调味品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新零售、新消费下的消费升级与渠道变革,复合调味料的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国家通过各种关于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提升供给质量等政策措施,为复合调味品行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市场机遇,推动了行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建设,从而促进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品牌信誉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西式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西餐厅/西式快餐、中餐馆/中式快餐、炸鸡小食店、轻食、烘焙、食品工业和家庭烹饪等各类饮食消费场景。公司已构建了一套全面而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涵盖自原料甄选至终端产品的每一个环节,并对原材料供应商实施了高标准的筛选和严格的原料质量控制,但仍无法完全排除从供应链到生产及销售全流程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控制或执行瑕疵所带来的产品质量问题。随着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的大幅提升,市场对餐饮与烘焙调味品的安全标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若公司出现上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可能对公司的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1、不断完善覆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供应商资质审核,定期抽检原料,优化生产工艺,确保各环节符合国家标准。2、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种油脂、糖类、淀粉、水果、蔬菜、蛋类以及各种香料等。公司积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多元化的供应商体系,避免过分依赖单一供应商,通过市场竞争来抑制原材料大幅波动。但由于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供应格局变化、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未来仍可能给公司生产成本、盈利能力等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应对措施:1、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损耗,压缩生产成本。2、加强库存管理,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库存规模。3、结合成本变化、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科学制定产品调价方案,适时调整产品价格以转嫁成本压力。
品牌、商标被侵权仿冒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经过在西式复合调味料领域的长期积淀,公司品牌在西式复合调味品市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对公司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其他商家可能会生产并销售与公司品牌外观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误导消费者,不当侵占市场份额。公司存在品牌、商标存在被他人侵权、仿冒等,而导致品牌、声誉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从市场反馈、舆情监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施联动机制,监控市场外部的侵权违约行为,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核心技术配方与生产工艺失密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复合调味品核心配方以及生产工艺涉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采取了股权激励和配方管理等措施加以保障,但如果员工为获取个人利益而出售公司机密,或因疏忽大意导致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泄露,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泄密的风险。应对措施:1、为核心技术人员制定相应的薪酬政策和职业发展规划;不断培养和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降低公司对少数技术人员的依赖性,防止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风险。2、完善保密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完善竞业禁止制度,防范人员流失而可能造成的技术失密风险。
新产品开发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多年来,公司一直秉持着自主创新的理念,在西式复合调味品领域不断探索、研究、总结和积累经验。公司倾心打造了现代化的研发中心,且配备专业的研发团队,建立起“产、学、研”的研究体系,通过现代化的研发,为产品升级和工艺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西式复合调味料的风味需要经过不断地测验,相关的比例需要进行不断地调试,而且还要经过一系列的产品质量检测,整个流程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若研发新品并不符合大众消费者的偏好,将导致前期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1、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并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2、持续优化研发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新产品的研发质量和进度,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降低新产品开发失败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伟鸿、卢莲福夫妇直接持有百利食品65%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东莞鸿福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95%的股份,徐伟鸿和卢莲福的一致行动人徐梓豪、徐栩莉、东莞鸿福、鸿福四号分别持有公司10%、5%、1.95%、0.39%的股份,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可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并能有效运行,但若实际控制人滥用其控制地位,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1、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8名董事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具有较好的监督力度,降低了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引发的风险。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对于对外投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公司制定了专项管理制度,确立了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制度。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治理,以避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不当控制带来的风险。
经销商管理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的收入为公司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但由于公司经销商数量较多、分布分散,若出现管理不规范或经营不善的情况,或经销商不能较好地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和产品定位,将会影响公司在经销商所在地区的销售情况,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1、加大对经销商进行规范管理和系统培训的力度,提高经销商的自身经营能力。2、增强对经销商管控力度,对经销商低价倾销、窜货行为加大稽查力度和执行严格的汰换制度。3、积极促成新合作的经销商,降低公司对单一或主要经销商的依赖性;同时对新经销商的资质严格把控。4、对于与公司长期稳定合作的优质经销商,持续维护合作关系,建立互信共赢的合作模式。5、加强线下直销、商超、电商平台、外销等非经销渠道的建设,降低对经销渠道的依赖程度。
技术纠纷或争议的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截至本报告报出时,公司与丘比存在两起专利纠纷。前述专利纠纷的结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不排除丘比会就上述专利或其他专利与公司继续发生纠纷或争议,主审或主管部门可能作出要求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停止生产销售争议产品等决定,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就前述专利纠纷,公司已通过组织内部技术论证、聘请专业诉讼律师团队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方式予以积极应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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