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诺医药

i问董秘
企业号

874718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医药研发CRO业务、医药生产CMO业务和原料药生产及销售业务,其中CRO业务以研发成果转化模式为主。

  • 产品类型:

    CRO业务、CMO生产、原料药业务

  • 产品名称:

    立项咨询 、 原料药药学研究 、 制剂药学研究 、 生物等效性(BE)或验证性临床研究 、 国际国内注册申报 、 药物警戒 、 高效率 、 高质量 、 低成本的制剂生产服务 、 原料药产品

  • 经营范围:

    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药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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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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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812.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4.84%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山东禾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31.30万 8.43%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1915.87万 4.85%
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1624.78万 4.11%
山东禾琦制药有限公司
1515.58万 3.84%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24.94万 3.6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6.67%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288.45万 5.84%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2267.44万 5.79%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99.42万 5.62%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46.40万 4.72%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843.45万 4.7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627.6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3.96%
  •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康辰诺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36.99万 8.55%
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
485.74万 4.43%
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2.47万 3.94%
辽宁康辰诺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13.64万 3.77%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8.80万 3.2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0.04%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珠海和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459.42万 7.17%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92.38万 6.41%
珠海和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084.17万 6.3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861.76万 5.9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万 4.1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741.6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4.56%
  •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192.66万 10.69%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3.70万 4.60%
上海迪赛诺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425.32万 3.81%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60.57万 3.23%
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249.39万 2.2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9.46%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和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5593.95万 15.3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048.77万 11.07%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991.08万 8.18%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898.80万 7.93%
珠海和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552.00万 6.9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607.7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9.10%
  •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北京舒曼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31.96万 9.94%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1.10万 9.69%
四川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20.44万 3.39%
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382.93万 3.09%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71.36万 3.0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1.34%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3007.54万 11.83%
客户2
3000.00万 11.80%
客户3
2574.13万 10.12%
客户4
2418.20万 9.51%
客户5
2055.55万 8.0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486.2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5.20%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953.70万 5.83%
供应商2
476.90万 2.92%
供应商3
375.00万 2.29%
供应商4
373.32万 2.28%
供应商5
307.29万 1.88%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可分为四类:一是CRO研发成果转化服务模式,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选择市场潜力大、临床疗效好的品种自主研发,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之前或之后将研发成果进行转让,以获取研发成果转化收入;二是CRO受托研发服务模式,通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药学研究至获批上市的全流程的服务;三是CMO业务模式,公司为无生产能力或暂不进行自主生产的CRO客户提供生产服务;四是原料药业务模式,通过原料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形成销售收入。公司的多种业务模式相互协同,共同驱动公司高速发展。各类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成果转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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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可分为四类:一是CRO研发成果转化服务模式,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选择市场潜力大、临床疗效好的品种自主研发,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之前或之后将研发成果进行转让,以获取研发成果转化收入;二是CRO受托研发服务模式,通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药学研究至获批上市的全流程的服务;三是CMO业务模式,公司为无生产能力或暂不进行自主生产的CRO客户提供生产服务;四是原料药业务模式,通过原料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形成销售收入。公司的多种业务模式相互协同,共同驱动公司高速发展。各类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成果转化模式
  公司的研发成果转化业务为公司选取市场前景好的药物品种先行自主立项进行研发,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接洽意向客户并签订转让协议,公司持续为客户开展药物研发,直至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交付客户。
  (2)受托研发服务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接受国内制药企业等客户的委托,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协议并提供药品研发服务。公司根据服务项目协议约定,向客户交付阶段性研发成果至获批上市并收取相应款项。
  (3)CMO业务模式
  公司的CMO业务主要为公司的CRO业务的延伸,为有需要的CRO客户提供药品制剂生产服务。此业务模式下,公司通常在洽谈CRO服务业务时一并洽谈CMO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框架;在CRO研发服务过程中,在公司的生产基地进行工艺放大与验证,公司作为受托药品生产企业,待产品获批上市后,依照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并收取客户生产服务费。
  (4)原料药业务模式
  公司的原料药业务主要为公司研发生产的原料药向有需求的客户销售取得原料药销售收入。公司在提供制剂研发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会采用自主生产的原料药进行关联申报,并在产品获批上市后向客户销售该原料药。此外,公司也通过原料药销售团队向其他有需求的客户销售原料药。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分为原材料/耗材采购、仪器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
  首先公司各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采购中心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筛选;所有采购需求均执行采购预算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在制定需求计划时,需同时提供URS或质量标准,采购人员按照URS或质量标准进行调研和采购,并作为最终采购验收的依据。
  采购人员需依照《采购招标、比价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选取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或者招标工作,遵循技术及技术服务能力、质量、响应能力、供货能力、成本综合最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药物研发及生产服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专业技术性较强,且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有较大差异,因此公司商务人员对公司的业务、技术以及服务流程有深入的理解,并具有较高的医学、生物、化学等方面的专业基础。
  公司设技术营销中心和原料药营销中心,遵循“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宗旨,根据业务类型及客户需求开拓业务。
  (1)客户关系维护与新客户开发:技术营销中心依托公司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业务声誉,不断巩固和积累客户资源。同时,通过参与药物研究相关的研讨会和论坛,积极开发新客户,深入了解他们的研究需求,并提供定制化的研发服务;
  (2)凭借对医药产品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经验,主动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包括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基于这些分析,公司自主选择具有高价值和发展潜力的药物品种进行研发立项,并在适当时机向有需求的企业推荐研发成果。
  公司的CMO业务是CRO业务的延伸。技术营销中心在提供CRO服务的过程中与客户沟通,建立合作意向,并在产品获批上市后,为客户提供CMO生产服务,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
  原料药营销中心积极拓展有原料药需求的客户,并与之寻求合作;同时通过参加展会等方式主动开发新客户;此外借助公司的技术转让项目持续为合作客户提供原料药。
  4、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项目一站式服务及成果转让取得研发服务收益和权益分成的方式分享产品上市后的长期研发收益。此外公司还可持续为客户供应原料药或帮助客户进行制剂生产服务,以获取更长期稳定的收益。
  公司主要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直至帮客户取得最终的药品注册证书。该模式下公司虽承担一定的项目研发风险,然而利润空间也会相应的提高。公司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优异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流程化管理能力,在此模式下将获得更好的回报。另外,公司还通过分享上市后的产品收益方式取得长期研发收益。
  此外,公司通过延长对客户的服务价值链,为客户提供生产所用的原料药,或者基于MAH制度为客户提供制剂生产服务,从而获得CRO服务之外长期稳定的盈利。
  5、研发服务模式
  公司的研发服务内容包括研发成果转化服务和受托研发服务。研发成果转化服务指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选择市场潜力大、临床疗效好的品种自主研发,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之前或之后将研发成果进行转让,以获取研发成果转化收入;受托研发服务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药学研究至获批上市的全流程的服务。
  6、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是一家贯穿药物研发及生产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型一站式药物研发成果转化运营商,主要业务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医药研发CRO业务、医药生产CMO业务和原料药生产及销售业务,其中CRO业务以研发成果转化模式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计划均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其中制剂研发:完成制剂申报31个项目,完成制剂工艺验证25个项目;原料药方面:原料药登记备案2个项目,原料药工艺验证3个项目,原料药工艺放大3个项目。
  (二)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的产业链包括产品研发、药品生产和药品销售三个环节。其中,研发环节在制药行业产业链中处于先行地位,从产业的起始端贯穿到终端市场的终极产品。
  药物开发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复杂系统工程,主要分为药物发现及前期研发、临床前药学实验、工艺合成、临床试验及商业化生产五阶段,根据外包服务阶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CRO和CMO,随着CMO市场趋于成熟,还衍生出定制生产(CDMO)、产研结合(CRO+CMO/CDMO)等多种模式。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CRO),是指为医药企业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前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等专业化服务的科学机构,其“三大使命”包括缩短药物研发周期、控制研发成本、降低研发风险。CRO企业作为医药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药企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医药研发活动的复杂性、长周期性和高投入等特征催生了CRO行业的兴起,医药行业的高速发展推动CRO行业的迅速成长。
  1、CRO行业发展阶段及现状
  中国的CRO行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却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这得益于创新药政策的宽松以及国际CRO需求转移等宏观环境变化。中国的CRO行业经历了四个时期:萌芽期、起步期、爆发增长期和整合升级期。
  萌芽期(1995年之前):中国CRO产业上处于萌芽期,并未有正规的CRO机构,主要为一些企业的科研院所对外承接部分研发技术服务。
  起步期(1996-1999年):昆泰(Quintiles)和科文斯(Covance)等外资CRO陆续在中国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国内首家合资CRO北京凯维斯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建立。在此阶段,中国CRO市场主要源于跨国CRO企业的扩张。
  快速增长期(2000-2014年):2000年,药明康德(603259.SH)与万全阳光成立,正式拉开了本土CRO发展的序幕。2003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正式认可了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的作用和地位,为CRO行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期,诺华、罗氏、阿斯利康等跨国药企陆续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了中国CRO行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国内各种服务形式的CRO企业陆续成立并崭露头角,CRO产业进入爆发增长期。
  整合升级期(2015年至今):2015年以后,鼓励国产创新药的政策密集出台,国内药品研发由“仿制药”向“创新药”转变,大力促进了国内制药企业在新药研发上的投入,直接促进了CRO行业的新发展;2017年,中国加入ICH,中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加速与国际接轨,国家药审标准的提升以及国际化研发服务的需求,也对CRO的服务能力与质量提出双重考验,部分同质化、低水平的CRO企业将被淘汰。
  近年来,中国CRO行业快速发展,根据标点信息数据,2024年中国药物外包服务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1,516亿元人民币,2020年至2024年的年均增速达到11.58%。医药研发投入不断增长,新型疗法兴起,加之市场国际化发展,为中国CRO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预计2025年至2029年,我国CRO市场规模仍将以6.58%的速度增长,预计在2029年将达到2,102亿元左右。
  中国CRO市场规模变化主要受到以下两点因素驱动:①CRO收入高度依赖于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近年来,国家对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稳步增长,为中国CRO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同时,降本增效需求迫使药企寻求研发委托,研发投资与回报的良性循环发展;②新型治疗诸如ADC、双特异性抗体、细胞基因疗法等相继得到快速发展,相关领域研发投入持续升温,进一步拓展CRO行业需求。
  2、CRO行业政策与影响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医药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研发成果转化以及受托研发服务在内的CRO业务、CMO业务以及原料药业务。相关法规政策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增长,主要体现为:
  (1)日趋严格和完善的监管为医药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2015年7月22日,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宣布对1,622个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对于打击药物研发数据造假,营造诚实守信的药物研发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及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对我国制药企业的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行业监管日趋严格、行业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医药行业公司需大力提升医药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这直接推动了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发展。
  (2)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促进研发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
  2016年3月5日,原CFDA正式公布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随后相继发布《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三大技术指导原则,推进口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020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3项文件,随着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政策的不断完善细化,一致性评价工作持续深入,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随着一致性评价制度的持续推进,我国仿制药行业的格局发生重大变革,对企业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小规模企业将陆续退出,行业集中度得到提升。
  (3)带量采购等政策引导制药行业结构升级
  2021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规划》提到2025年国家和省级药品集采品种达500个以上,截至第十批集采,国家集采累计中选品种达到435个,标志着集采进入后半段。
  2024年,国家医保局要求推动集采“扩围提质”。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至少达到500个。
  2025年7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工作启动。
  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要求将通过一致性评价以及按照原研药标准进行的仿制药研发作为药品中标带量采购的必要条件。该政策旨在刺激医药企业积极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加快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长期来看,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数量的增加,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带量采购整体降价幅度明显,患者用药的可及性提高,市场需求得到释放。这将鼓励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开发新药和仿制药,从而为CRO行业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
  (4)2类改良型新药等高端创新制剂日益受到重视
  在仿制药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全球新药研发失败率越来越高,开发新靶点的NME药物越来越难的情况下,以美国505(b)(2)为首的改良型新药,已经逐渐成为全球新药研发的主流。技术壁垒较高的复杂制剂如纳米制剂、脂质体以及微球等,也愈发受到重视。
  2020年12月发布的《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对改良型新药做出明确的临床试验路径指导,鼓励临床开发。2021年12月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改良型新药,重点开发包括微球等注射剂、缓控释等口服制剂、口溶膜给药系统在内的复杂制剂技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纳米药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脂质体药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十余份复杂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规范和加速企业研发进程。2类改良型新药以及部分高壁垒复杂制剂较1类创新药成功率高、耗资少、耗时短和较仿制药有一定的市场独占期等优势而日益受到重视。
  (5)MAH制度鼓励药品研发,催生和促进生产服务行业发展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开始试点。2020年NMPA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全面落实MAH制度,实现了药品的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
  MAH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这种机制下,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相互独立,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是药物研发机构、科研人员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产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并在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对公众负责。在MAH制度下,研发企业等不具有生产能力的技术型企业也可以是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灵活且针对性地选择经验丰富、具有质量和成本优势的生产场景进行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捆绑”管理模式下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抑制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药物研发的积极性,促进委托生产的繁荣,从而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3、公司面临的发展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新药研发,将推动我国CRO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国家产业政策直接鼓励CRO行业发展,具备较高技术优势、研究服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研发外包服务企业将迎来更大、更快的发展机遇。
  (3)“2015年第230号”、“国办发〔2024〕53号”等药品注册审批政策加快新药审评速度,鼓励仿制药高质量发展,严控临床试验标准,不合规范的中小型CRO公司将被市场淘汰,优质的CRO企业有望受益,药物CRO行业的集中度有望提升。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将提高研发与生产积极性,医药CRO以及CMO企业可发挥各自优势,将共同受益。
  (5)我国新药研发投入加速增长,利好CRO市场扩大。医药临床/临床前研究具有地域性的特点,一个国家医药研发投入及医药消费市场规模(吸引跨国企业产品、研发投入)直接影响CRO市场规模。从2015年至2023年,中国医药制造业的R&D经费支出费用不断提高,2023年为1,096.32亿元。从投入强度来看,同样呈现上升趋势,从2015年的1.72%上升至2022年的3.57%,但2023年未公布投入强度数值。
  (6)2类改良型新药等高端创新制剂日益受到重视。在仿制药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全球新药研发失败率越来越高,开发新靶点的NME药物越来越难的情况下,以美国505(b)(2)为首的改良型新药,已经逐渐成为全球新药研发的主流。2类改良型新药以及部分高壁垒复杂制剂较1类创新药成功率高、耗资少、耗时短和较仿制药有一定的市场独占期等优势而在国内日益受到重视。
  (7)技术人才培养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国家重视对医药领域急需的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国际化运作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的行业技术人才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人才基础,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国内的高校扩招供应了大量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类专业的毕业生。此外,伴随着中国CRO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海外人才及中国留学生不断向国内流动,对我国医药研发外包能力提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8)跨国药企将研发工作转移到新兴市场,离岸外包业务规模扩大。由于专利药到期、新药研发速度变慢以及专利政策的调整,跨国制药企业面临着收入增长放缓的压力。为了提高新药进入市场的效率,跨国制药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整合研发体系,将部分研发工作转移到新兴市场国家。由于中国具有庞大的医药市场、人数众多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师、以及服务能力日趋提高的本土CRO企业,我国在跨国制药企业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关键。虽然目前美国和印度占据了全球制药企业的离岸外包业务的主要份额,但中国因其相对较低成本、高技术能力的人力资源优势正在吸引全球制药企业将中国作为其核心研发和外包基地之一,这一趋势为我国CRO产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将进一步加速我国CRO行业的发展。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药物研发服务CRO业务、原料药生产与销售及制剂CMO业务,业务领域逐渐向创新药拓展。随着近年来,我国药物CRO行业呈增速放缓趋势,同时下游制药企业客户需求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行业可能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公司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若在在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和创新药方面不能形成技术优势,则无法保持业绩高速增长。
  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研发企业受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较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审批要求、审批的节奏变化或相关监管政策,会影响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报进度,进而对医药研发企业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药研发过程的规范性、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监管日趋严格。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相关法规,若公司无法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将在客户开拓、订单获取、项目执行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风险
  随着集中带量采购持续开展,仿制药企业的利润空间持续被压缩。仿制药企业对新仿制药研发的投入更为谨慎,短期可能对CRO服务的需求产生波动。长期来看,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药品价格下降,患者用药的可及性提高,市场需求得到释放,同时,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开发新药和高壁垒仿制药,加速提升行业集中度。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药物研发能力以及销售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同时,行业内的头部企业通过增加投入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包括:通过加大先进设备投入、招聘优秀的专业人才以保持专业技术研发平台的领先地位,强化药物研发及生产的一体化服务能力;增加自主研发项目投入、丰富前瞻性研发品种储备并加快项目的持续转化,通过响应客户快速获得品种需求的方式抢占市场、获得较高溢价。前述情形使得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通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大自主研发项目储备并推动快速转化等方式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则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整体市场份额存在下降风险。
  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研发和生产外包服务。药物研发是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实验的过程,普遍具有较高的风险。虽然从注册申报口径统计,公司CRO业务的研发成功率已经超过95%,但是,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监管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药物研发存在失败的可能。公司研发成果转化业务所得的收入占比较高,由于研发成果转化业务具有较高的利润空间,公司主动立项并持续投入研发项目,若公司无法凭借较好的战略眼光选择具有价值的产品,或无法顺利研发成功,将对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研发投入较高而效益转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作为自主立项研发驱动的药物研发及生产公司,公司会综合市场行情、研发熟练度、行业政策等因素自主选择研发药物标的并进行立项研发,待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通过向客户推介或经客户主动接洽,公司将阶段性成果转让给客户并进行后续研发,以此缩短合同执行周期、提升合同溢价。虽然公司是经过审慎评估后选择自主立项研发标的,但若市场行情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相关药品标的价格或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相关项目难以推广、前期投入回报较低或较难收回的风险。
  研发项目赔付风险
  司CRO研发项目存在因国家政策、客户自身战略变化、研发目标不达预期等原因而导致项目终止或未达到客户整体要求的情况。若公司被认定为项目终止或未达到客户整体要求的主要责任方,则可能触发相关退款等赔付义务,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含CRO业务、原料药业务和CMO业务,其中CRO业务贡献了大部分毛利。由于公司CRO业务同时存在研发成果转化和受托研发服务两类合同,不同合同签署时点、研发的产品、市场供求情况、项目执行周期等均或多或少存在差异,故公司不同合同毛利率均有所不同。对于原料药业务和CMO业务,两类业务一方面受公司CRO业务开展情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行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公司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呈上升趋势,且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增长速度较快。若公司收款措施不力、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重大风险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