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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生物

i问董秘
企业号

920009

详细情况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天津市
英文名称:Dynamiker Biotechnology(Tianjin)Co.,Ltd. 所属申万行业:医药生物 — 医疗器械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dynamiker.com
主营业务: 侵袭性真菌病血清学早期诊断及其它病原微生物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酶动力学系列 、酶联免疫法系列 、免疫层析法系列 、化学发光法系列 、荧光定量PCR法系列 、全自动细菌内毒素/真菌葡聚糖检测仪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酶标仪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胶体金试纸分析仪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控股股东: 周泽奇 (持有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87%)
实际控制人: 周泽奇 (持有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87%)
最终控制人: 周泽奇 (持有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87%)
董事长: 周泽奇 董  秘: 刘雄志 法人代表: 周泽奇
总 经 理: 粟艳 注册资金: 5539万元 员工人数: 349
电  话: 86-022-66381608 传  真: 86-022-66383663 邮 编: 300467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2号楼
公司简介: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侵袭性真菌病血清学早期诊断及其它病原微生物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诊断试剂产品及其适配的检测仪器。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国家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周泽奇 董事长,董事
1616万
38.71万(估)
2 粟艳 董事
992.2万
13.46万(估)
3 刘雄志 董事
0
23.25万(估)
4 盛长忠 董事
0
23.25万(估)
5 周文 董事
0
--
6 薛知信 职工董事
0
5.057万(估)
7 涂红 独立董事
0
--
8 黄唯平 独立董事
0
--
9 林涛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4-03-10 发行数量:800.00万股 发行价格:17.10元
上市日期:2025-11-03 发行市盈率:11.7500倍 预计募资:1.15亿元
首日开盘价:-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1.37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丹娜有限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3月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滨海)登记内名预核字[2014]第021948号),核准企业名称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陈朝秀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并签署了《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3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滨海新区)登记内设字[2014]00018877号),同意设立丹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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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丹娜有限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3月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滨海)登记内名预核字[2014]第021948号),核准企业名称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陈朝秀作出股东决定,通过并签署了《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3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滨海新区)登记内设字[2014]00018877号),同意设立丹娜有限。
  2014年3月10日,丹娜有限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设立系因ZHOU ZEQI(周泽奇)、粟艳日常业务繁忙,为便利工商登记手续及日常业务的办理,委托粟艳母亲陈朝秀代为设立。2014年5月30日,陈朝秀与汇滨生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朝秀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汇滨生物,2014年7月2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解除。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陈朝秀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与陈朝秀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4月1日,丹娜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丹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丹娜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各自在丹娜有限的出资份额所对应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丹娜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算出资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020年5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50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总计为人民币111,065,940.22元。
  2020年5月23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万隆评报字(2020)第10343号”《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其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净额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4,047,426.10元。
  2020年5月23日,丹娜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丹娜有限整体变更为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11,065,940.22元按1:0.4187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46,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即丹娜生物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0.00万元,其余净资产64,565,940.2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决议同意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由各股东以在上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中拥有的相应份额的权益作为出资认购股份。
  2020年5月23日,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书》。2020年6月8日,丹娜生物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报告》《关于设立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的报告》《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2020年10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38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8日,丹娜有限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截至202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11,065,940.22元,按1:0.4187的比例折合股本,共计折合股本46,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4,65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64,565,940.2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6月12日,丹娜生物取得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整体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整体变更后的主体承继,整体变更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期初公司股权结构
  2、2022年1月,公司股份转让
  2022年1月18日,粟艳、丹娜生物与王志民、朱耀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粟艳将其持有的公司9.3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志民,转让价格为43元/股;将其持有的公司9.30万股股份转让给朱耀毅,转让价格为43元/股。
  2022年1月18日,粟艳、丹娜生物与王志民、朱耀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丹娜生物最近一次估值对应的股份价格低于43元/股,则相应调整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2022年6月28日,粟艳、丹娜生物与王志民、朱耀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2022年1月1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股份转让价格调整为38元/股,粟艳应向王志民、朱耀毅退回相应股份价款差额。
  2022年1月26日,朱耀毅向粟艳支付了股份转让款;2022年1月29日,王志民向粟艳支付了股份转让款;2022年6月28日,粟艳分别向王志民、朱耀毅支付股份转让款差额。
  3、2022年6月,公司股份转让
  2022年6月27日,ZHOU ZEQI(周泽奇)与天津瑞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丹娜生物15万股股份转让给天津瑞和,股份转让价格为38元/股,合计股份转让款570万元。
  2022年6月27日,粟艳与天津瑞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粟艳将其持有的丹娜生物3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天津瑞和,股份转让价格为38元/股,合计股份转让款1,235万元。
  4、2022年12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022年12月13日,丹娜生物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股本由4,650万元增加至4,739万元,新增的89万元股本由新股东苏辉出资1,003.20万元出资认购26.40万股、青岛天创出资999.40万元认购26.30万股、天津天创出资999.40万元认购26.30万股、李平出资380万元认购10万股。
  2022年12月14日,丹娜生物、ZHOU ZEQI(周泽奇)、粟艳、苏辉、青岛天创、天津天创、李平签署《有关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约定。
  2022年12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5、2023年6月,公司股份转让
  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王洵、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70.847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洵;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赵伟星、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23.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赵伟星;2023年6月28日,李丽云和李冰、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丽云将其持有的公司27.6768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冰。
  (三)区域股权市场或其他交易场所挂牌情况
  (四)在全国股转系统摘牌后重新申报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或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丹娜道利、丹娜道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丹娜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粟艳分别向丹娜道和、丹娜道利转让其持有的丹娜有限2.7283%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丹娜有限其余股东均签署了《关于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同月,粟艳分别与丹娜道和、丹娜道利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粟艳以327.396万元的价格分别向丹娜道和、丹娜道利转让其持有的丹娜有限2.7283%的股权。同月,丹娜有限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其它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
  2.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丹娜道利、丹娜道和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丹娜道利、丹娜道和投资资金来自全体合伙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不需要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程序。
  3.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
  根据丹娜道和、丹娜道利合伙协议及《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权益流转及退出约定如下:
  (1)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合伙份额的一般约定
  自激励对象入伙持股平台之日起五年为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所持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锁定期届满后,若丹娜生物尚未提交A股上市申请,激励对象可以转让所持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但应当转让给ZHOU ZEQI(周泽奇)(或ZHOU ZEQI(周泽奇)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价格为以下两者中孰高者:
  ①激励对象原始投资成本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
  ②激励对象所持合伙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无论锁定期是否届满,在丹娜生物提交A股上市
  申请至成功上市后的按要求新增的锁定期届满之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伙份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退出。丹娜生物上市且新增锁定期届满后,激励对象可自由转让合伙份额。
  (2)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合伙份额的特别约定:
  1)在锁定期满之前,如激励对象辞职、被丹娜生物或者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辞退等原因不在
  丹娜生物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作或违反激励对象义务任一情形的,ZHOU ZEQI(周泽奇)有权要求该激励对象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给ZHOU ZEQI(周泽奇)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价格为:该激励对象原始取得合伙份额价格减去合伙企业取得丹娜生物股权时股权转让方的相关税费乘以(该激励对象原始取得合伙份额价格除以该合伙企业实际出资总额)。该激励对象应在ZHOU ZEQI(周泽奇)发出转让通知后30日内将其所持合伙份额转让,并配合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等手续。在锁定期满之前,如激励对象存在违反激励对象义务第4、5条之情形,应当赔偿丹娜生物或者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损失的,ZHOU ZEQI(周泽奇)有权从上述支付给该激励对象的款项中扣除赔偿金额。
  2)在丹娜生物上市前,如激励对象因退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死亡而不在丹娜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作时,ZHOU ZEQI(周泽奇)有权要求该激励对
  象(包括该激励对象继承人、监护人)在前述情形出现后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转让给ZHOU ZEQI(周泽奇)或ZHOU ZEQI(周泽奇)指定的第三人,转让价格为以下两者中孰高者:
  ①激励对象原始投资成本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
  ②激励对象所持合伙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金额。如ZHOU ZEQI(周泽奇)同意该激励对象(包括该激励对象继承人、监护人)继续持有合伙份额,则合伙份额持有人应遵守本协议及该激励对象获取合伙份额所签署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4.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上述股权激励的实施,公司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2)股权激励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计入费用金额分别为383.61万元、854.25万元和94.59万元。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的正面影响,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有一定程度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六)其他情况
  具体情况说明:
  1.公司历史上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支付凭证,并经访谈代持相关当事人,公司及丹娜有限自设立以来涉及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如下:
  (1)陈朝秀代ZHOU ZEQI(周泽奇)、粟艳持有丹娜有限股权
  2014年3月10日,因ZHOU ZEQI(周泽奇)、粟艳日常业务繁忙,为便利工商登记手续及日常业务的办理,委托粟艳母亲陈朝秀代为设立丹娜有限;2014年5月30日,陈朝秀与汇滨生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朝秀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汇滨生物;2014年7月2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解除。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陈朝秀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与陈朝秀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ZHOU ZEQI(周泽奇)代李振邦持有丹娜有限股权
  2015年5月,李振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以190万元向ZHOU ZEQI(周泽奇)购买了当时丹娜有限1%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36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按照丹娜有限整体估值1.9亿元计算,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因ZHOU ZEQI(周泽奇)当时通过汇滨生物间接持有丹娜有限股权,双方口头约定ZHOU ZEQI(周泽奇)转为直接持股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未签署书面股权转让协议且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ZHOU ZEQI(周泽奇)与李振邦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向李振邦转让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95%的股权(对应43.70万元出资额,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2020年2月29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李振邦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与李振邦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3)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代夏晓辉持有丹娜有限股权
  2018年10月,夏晓辉基于对公司及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的持续看好,向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分别出资500万元购买公司2.6316%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121.05万元出资额),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由于当时公司已启动吸收合并事项,各方口头约定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进行相应主体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分别与夏晓辉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分别将其持有的当时丹娜有限1.3158%的股权转让给夏晓辉;2020年3月3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夏晓辉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与夏晓辉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代王琛、王洵持有丹娜有限股权,王琛代王洵、赵伟星持
  有丹娜有限股权/公司股份2015年12月,因王琛结识公司实际控制人ZHOU ZEQI(周泽奇),了解到丹娜有限存在增资需求,因看好公司发展,王琛同其妹妹王洵、妹妹王洵的朋友赵伟星以丹娜有限投后2亿元估值,向丹娜有限出资300万元(其中王洵180万元、赵伟星100万元、王琛20万元),取得丹娜有限1.50%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56.84万元出资额)。为便于行使股东权利,王洵、赵伟星相关股权由王琛代为持有。
  2018年6月,因持续看好公司发展,王琛、王洵以合计100万元(其中王洵80万元、王琛20万元)向ZHOU ZEQI(周泽奇)、粟艳购买公司0.2631%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12.10万元出资);2018年12月,ZHOU ZEQI(周泽奇)向王洵转让汇滨生物0.6%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生物0.4131%的股权、19.01万元出资额),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由于当时公司已启动吸收合并事项,口头约定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进行相应主体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分别与王琛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当时丹娜有限0.5447%的股权转让给王琛,粟艳将其持有的当时丹娜有限0.1315%的股权转让给王琛,王洵相关股权由王琛代为持有。2020年3月3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王洵、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70.847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洵;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赵伟星、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23.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赵伟星,本次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王琛、王洵、赵伟星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粟艳、王琛、王洵、赵伟星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5)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代李冰持有丹娜有限股权,李丽云代李冰持有丹娜有限股
  权/公司股份2018年6月,李冰看好公司及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分别向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以各100万元购买了当时丹娜有限0.2632%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12.10万元出资额);2018年7月,ZHOU ZEQI(周泽奇)向李冰转让0.1%汇滨生物的股权(对应丹娜有限0.0688%的股权、3.18万元出资额),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由于当时公司已启动吸收合并事项,口头约定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进行相应主体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因李冰经营上海迈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出于其自身经营的考虑,故相关股权约定由李冰的姑姑李丽云代为持有,ZHOU ZEQI(周泽奇)、粟艳分别与李丽云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当时丹娜有限0.3320%的股权转让给李丽云,粟艳将其持有的当时丹娜有限0.2632%的股权转让给李丽云;2020年3月3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李冰相关股权由李丽云代为持有。
  2023年6月28日,李丽云和李冰、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丽云将其持有的公司27.6768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李丽云、李冰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粟艳、李丽云、李冰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6)ZHOU ZEQI(周泽奇)代彭华兵持有丹娜有限股权
  2018年11月,ZHOU ZEQI(周泽奇)向彭华兵转让0.5%汇滨生物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0.3442%的股权、15.83万元出资额),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由于当时公司已启动吸收合并事项,双方口头约定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进行相应主体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ZHOU ZEQI(周泽奇)与彭华兵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3441%的股权转让给彭华兵;2020年3月3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彭华兵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与彭华兵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7)ZHOU ZEQI(周泽奇)代柳健誠持有丹娜有限股权
  2018年9月,ZHOU ZEQI(周泽奇)向柳健誠转让汇滨生物1%的股权(对应当时丹娜有限0.6885%的股权、31.67万元出资额),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因丹娜有限已启动吸收合并事项,双方口头约定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且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20年1月,ZHOU ZEQI(周泽奇)与柳健誠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6885%的股权转让给柳健誠;2020年3月3日,丹娜有限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毕。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ZHOU ZEQI(周泽奇)、柳健誠已通过访谈确认相关股权代持已解除并还原;ZHOU ZEQI(周泽奇)与柳健誠之间就前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公司历史沿革是否涉及国资、外资、集体股东出资
  3.公司存在合并事项:2018年8月,丹娜有限吸收合并汇滨生物
  2018年8月30日,丹娜有限与汇滨生物签署《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汇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并协议》,丹娜有限以2018年8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汇滨生物,丹娜有限继续存在,汇滨生物解散并注销。
  2018年8月31日,丹娜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丹娜有限吸收合并汇滨生物,吸收合并后仍沿用丹娜有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不变;同意丹娜有限、汇滨生物签署的合并协议。
  2018年11月1日,天津安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津安恒审内(2018)C316号),经审计,丹娜有限于审计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71,033,067.40元。
  同日,天津安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津安恒审内(2018)C317号),经审计,汇滨生物于审计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000,000.00元。
  2018年11月5日,中鸿茂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天津汇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鸿评报字[2018]第200038号),经评估,丹娜有限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7,168.78万元。
  同日,中鸿茂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丹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天津汇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天津汇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鸿评报字[2018]第200039号),经其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汇滨生物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4,935.47万元。
  2018年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出具《清税证明》(津城税税企清[2018]1527号),汇滨生物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8年12月2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津滨)外资销准字[2018]年第7号),准予汇滨生物注销登记。
  2018年12月2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2019年2月25日,丹娜有限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并取得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编号:津生态外备201900011号)。
  2019年12月30日,丹娜有限做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粟艳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2.7283%、2.7283%股权分别转让给丹娜道和(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娜道和”)和丹娜道利(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娜道利”),丹娜有限已于2019年12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月6日,丹娜有限做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95%股权转让给李振邦,丹娜有限已于2020年2月29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月15日,丹娜有限做出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ZHOU ZEQI(周泽奇)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6885%、0.3441%、1.3158%、0.5447%和0.3320%股权分别转让给柳健誠、彭华兵、夏晓辉、王琛和李丽云;同意粟艳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1.3158%、0.1315%和0.263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夏晓辉、王琛和李丽云,丹娜有限已于2020年3月3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5月23日,丹娜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为4,6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丹娜生物已于2020年6月12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1月18日,粟艳与王志民、朱耀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丹娜生物0.20%、0.20%股权分别转让给王志民、朱耀毅。
  2022年6月27日,ZHOU ZEQI(周泽奇)、粟艳与天津瑞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丹娜有限0.32%、0.70%股份分别转让给天津瑞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12月13日,丹娜生物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4,73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9.00万元分别由李平认缴10.00万元、苏辉认缴26.40万元、天津天创健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6.30万元、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6.30万元,丹娜生物已于2012年12月29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王洵、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70.847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洵;2023年6月28日,王琛和赵伟星、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琛将其持有的公司23.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赵伟星;2023年6月28日,李丽云和李冰、丹娜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丽云将其持有的公司27.6768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冰。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10-20
参股或控股公司: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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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湖南)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0.00% 4500.00万 244.47万 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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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天津)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00.00万 -69.71万 医学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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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宠(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万 -6.80万 宠物疾病创新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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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云(珠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5000.0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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