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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1、2015年6月,林泰有限设立 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有限”)成立于2015年6月19日,系由自然人刘健、宋苹苹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5日,刘健与宋苹苹共同签署了《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林泰有限设立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刘健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宋苹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15年6月19日,林泰有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20213000248248的《企业法人营业...查看全部▼
(一)历史沿革 1、2015年6月,林泰有限设立 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有限”)成立于2015年6月19日,系由自然人刘健、宋苹苹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5日,刘健与宋苹苹共同签署了《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林泰有限设立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刘健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宋苹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15年6月19日,林泰有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202130002482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6年10月,林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首次实收 2016年10月24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刘健将其持有的公司27.142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542.86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以0万元转让给宋苹苹;刘健将其持有的公司42.857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857.14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以0万元转让给王梓宇。 2016年10月28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6年12月,林泰有限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代持 (1)第一次增资及第二次注册资本实收 2016年12月2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2,621.2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21.27万元,其中106.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吴科华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认缴;319.1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无锡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赢新”)以货币资金1,500万元认缴;159.5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协立”)以货币资金750万元认缴;36.1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聚源”)以货币资金170万元认缴。上述新增股东均完成实缴。 锡州会所对上述注册资本621.27万元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6年12月2日,林泰有限已经收到上述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621.27万元。 2022年1月4日,容诚会所出具了编号为容诚专字[2022]230Z0144号《验资复核报告》,对锡州会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第一次股权代持 本次增资时,正值公司创立初期,为后续引入机构股东,减少自然人股东数量,由吴科华代方友平和于勇持股。吴科华分别与方友平和于勇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代持部分系方友平和于勇实际出资,上述股权出资已由吴科华代为实缴。 4、2017年6月,林泰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第三次实收 2017年3月30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宋苹苹将其持有的公司5.7143%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49.789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以0万元转让给爱思达,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4.2857%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12.338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以0万元转让给爱思达。 2017年6月22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8年5月,林泰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第四次实收 2018年4月30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宋苹苹将其持有的公司6%的股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157.2762万元)以393.19万元转让给李运佩。 2018年5月16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8年7月,林泰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与第二次股权代持 (1)第四次股权转让及注册资本第五次实收 2018年7月9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事项: 1)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3.086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80.9034万元)以833.33万元 转让给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成”); 2)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6.1728%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61.8068万元)以1,666.67 万元转让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 3)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5.882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54.1924万元)以1,500.00 万元转让给君舜协立; 4)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3.4682%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90.9109万元)以884.38万元 转让给上海玉轮; 5)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5.4902%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43.9145万元)以1,400.00 万元转让给吴科华; 6)王梓宇将其持有的公司4.3137%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13.074万元)以1,100.00万 元转让给李刚。 2018年7月14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第二次股权代持 为保持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率,避免因持股比例较小的自然人股东可能存在的持股状况变动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吴科华为方友平、于勇、范今华和沈建波代持股权的情况。吴科华分别与方友平、于勇、范今华和沈建波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代持部分出资系方友平、于勇、范今华和沈建波实际出资,由吴科华转让给本次股权转让人王梓宇。 7、2018年11月,林泰有限第二次增资及注册资本第六次实收 2018年10月15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3,232.899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11.6297万元,其中203.876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祥禾涌原以货币资金2,333.33万元认缴;101.938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泓成以货币资金1,166.67万元认缴;174.75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可可松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可可松”)以货币资金2,000万元认缴,87.3757万元由深圳松禾远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远望”)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认缴;43.6878万元由陆晓樱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认缴。增资部分均为实收资本且及时办理了实缴。 锡州会所对上述注册资本611.6297万元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8年11月16日,林泰有限已经收到上述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611.6297万元。2022年1月4日,容诚会所出具了编号为容诚专字[2022]230Z0144号《验资复核报告》,对锡州会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林泰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6月20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宋苹苹将持有的公司25.852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35.7948万元)以835.7948万元转让给刘健。 2019年6月27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20年2月,林泰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还原 (1)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30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吴科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559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2.7482万元)以628.16万元转让给方友平;将其持有的公司0.647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9206万元)以158.81万元转让给于勇;将其持有的公司0.171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5518万元)以42.14万元转让给范今华;将其持有的公司0.159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398万元)以39.02万元转让给沈建波。 2020年2月21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系全面解除股权代持,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股权代持协议与股权代持关系自相关股权转让到被代持人名下并完成工商办理手续时终止。 10、2020年7月,林泰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及第七次注册资本实收 2020年4月13日,林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如下: 1)邦盛赢新将其持有的公司4.9308%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59.4077万元)以 1,886.03万元转让给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毓立”); 2)邦盛聚源将其持有的公司0.559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8.0848万元)以213.97万 元转让给无锡毓立; 3)祥禾涌原将其持有的公司7.7503%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50.5608万元)以 3,333.33万元转让给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广投资”); 4)祥禾涌原将其持有的公司0.775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5.0561万元)以333.33万 元转让给李刚; 5)祥禾涌原将其持有的公司1.235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9.9543万元)以531.53万 元转让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鎏泰”); 6)祥禾涌原将其持有的公司1.550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50.1122万元)以666.67万 元转让给上海玉轮; 7)上海泓成将其持有的公司3.8752%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25.2804万元)以 1,666.67万元转让给方广投资; 8)上海泓成将其持有的公司0.6179%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9.9773万元)以265.77万 元转让给无锡鎏泰; 9)上海泓成将其持有的公司0.775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5.0560万元)以333.33万 元转让给上海玉轮; 10)上海泓成将其持有的公司0.3875%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2.5280万元)以166.67 万元转让给李刚。 2020年7月3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8月,刘健和爱思达分别将其剩余的全部应实缴出资623.07万元和262.13万元缴纳至公司。锡州会所对上述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0年8月25日,林泰有限已经收到股东刘健和爱思达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623.07万元和262.13万元。2022年1月4日,容诚会所出具了编号为容诚专字[2021]230Z0144号《验资复核报告》,对锡州会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11、2021年3月,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21年1月5日,林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林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变更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48,296,771.34元为基数,按4.5871:1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总额3,232.899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2,328,997.00元,大于股本部分人民币115,967,774.34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注册资本已实缴完毕。2021年1月23日,林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林泰有限变更设立为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容诚会所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339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 2021年3月12日,林泰新材取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43461927833),注册资本3,232.899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健。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号文),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5.00万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收股本人民币5,582.85万元。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法定代表人:刘健。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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