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IDC,InternetDataCenter)服务以及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云基础设施服务。

  • 产品类型:

    IDC服务、IP地址服务、通信服务

  • 产品名称:

    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 、 带宽服务 、 IP地址服务 、 通信技术服务 、 CDN服务

  • 经营范围: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翻译服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6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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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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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527.09万元、64,454.59万元和82,902.47万元、25,434.77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一年增长71.75%、28.62%,2017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8.63%。报告期内,由于大型互联网客户对IDC需求快速增加,发行人IDC业务规模不断增大,因此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区域分布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北京区域形成的收入均超过了90%,主要原因发行人的IDC资源及主要客户主要集中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
  2、按服务类...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7,527.09万元、64,454.59万元和82,902.47万元、25,434.77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一年增长71.75%、28.62%,2017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8.63%。报告期内,由于大型互联网客户对IDC需求快速增加,发行人IDC业务规模不断增大,因此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区域分布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北京区域形成的收入均超过了90%,主要原因发行人的IDC资源及主要客户主要集中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
  2、按服务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按服务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IDC服务收入、IP地址服务收入和通信服务收入,其中IDC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呈波动上升趋势。
  (1)IDC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商提供全方位的IDC服务,其中发行人IDC服务按照服务类别收入情况发行人IDC服务收入主要包含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带宽服务和其他IDC服务。报告期内,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在IDC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该占比2018年较2017年下降11.24%,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2018年带宽收入较2017年增加368.04%,带宽服务收入在IDC服务中占比2018年较2017年亦上升11.32%,导致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收入占比下降。
  1)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的收入、数量和单价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的收入增长较快:该项服务收入金额2018年较2017年增长56.73%、2019年较2018年增长25.44%,复合增长率达40.22%;该项服务的数量2018年较2017年增长55.93%、2019年较2018年增长31.79%,复合增长率达43.35%。主要原因为京东、字节跳动、快手科技等大型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发展迅速,其对机柜数量的需求不断增加,发行人及时把握了该类主要客户的需求,向该类客户提供服务的机柜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其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的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
  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收入2018年较2017年增加17,256.90万元,其中来自于客户京东的该项服务收入增加13,623.41万元,占该项收入增加的比例为78.94%,来自于客户字节跳动该项服务收入增加2,883.82万元,占该项服务收入增加的比例为16.71%。2018年较2017年,发行人主要经营数据中心数量及区域未发生变化,因此销售单价无明显变化。
  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收入2019年较2018年增加12,128.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发行人通过天津臻云数据中心及北京马驹桥二期数据中心分别与字节跳动及快手科技开展业务合作,机柜数量和相应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中,2019年发行人通过天津臻云数据中心为字节跳动提供的机柜租用数量(平均数量)新增1,548个,相应服务收入增加9,786.93万元,占该项收入增加的比例为80.70%。2019年服务于客户快手科技的机柜数量(平均数量)新增218个,相应服务收入增加1,502.50万元,占该项收入增加的比例为12.39%。
  2019年较2018年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月平均单价下降4.82%,主要原因为新增的天津臻云数据中心机柜销售月平均单价为5,269.17元/个,低于其他区域数据中心的机柜单价,以至于发行人机柜整体月平均单价下降。
  2020年1季度,发行人通过投资+租赁模式和通过合作共建模式运营的数据中心机柜基本实现全期满架运行,但投资+租赁模式运营的天津臻云数据中心2019年4月开始上架运行、合作共建模式运营的北京马驹桥二期数据中心2019年10月开始上架运行,未全年满架运行影响了2019年年平均租用机柜数量,亦为当期发行人运营平均租用机柜数量较2019年显著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1季度北京马驹桥二期数据中心机柜上架率95.50%,2019年上架率为49.69%,该数据中心平均租用机柜数量占比2020年1季度较2019年提高,同时该数据中心机柜销售月平均单价为5,754.71元/个,致使当期机柜整体月平均单价较2019年有所提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拓展大型互联网客户的数量,其客户对机柜的需求快速增长,在单价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发行人服务客户的机柜上架数量较快,因此每年平均机柜服务数量快速增长,相应收入快速增加。
  2)带宽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数量和单价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2018年较2017年增长368.04%、2019年较2018年增长21.84%,复合增长率138.80%。
  其中,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2018年较2017年增加8,684.03万元,其中对字节跳动、阿里云和京东的带宽服务收入增加6,951.99万元,占该项收入增加额的80.05%,另外2018年发行人IDC资源覆盖范围增加,IDC服务能力提升,其他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客户销售金额也随之提高。发行人带宽服务单价2018年较2017年下降26.38%,主要原因为:
  1、发行人上游采购带宽单价下降18.71%,因此销售单价也随之下降;
  2、发行人为提高带宽服务规模,适当降低服务价格,增加带宽服务收入金额。
  其中,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2019年较2018年增加2,412.15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巩固带宽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覆盖范围,带宽服务的客户数量增加,因此带宽服务收入金额稳定增长。发行人带宽服务单价2019年较2018年上升1.11%,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上游采购带宽单价未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的带宽服务市场策略也未发生较大变化,因此价格波动较小。
  2020年1季度,下游市场带宽需求增加,发行人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适当的降低了带宽单价,因此2020年1季度带宽月平均销售单价较2019年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带宽服务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
  1、字节跳动、阿里云、京东等客户业务发展对带宽需求量不断提升,因此发行人通过与上述客户合作增加,为之提供带宽服务金额也随之快速增长;
  2、发行人IDC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获取IDC服务的网络结点增多,因此带宽服务范围扩大,带宽服务的金额也随之增加。
  在带宽“提速降费”政策不断落地的行业背景下,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带宽销售价格持续下调,导致第三方带宽服务提供商的带宽采购成本持续下降,带宽服务商随之降低带宽销售价格以保持市场中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带宽采购价格亦不断下降,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发行人同步降低了带宽销售价格以保持市场竞争力,维持及提升带宽销售规模。发行人的降价行为,是在采购价格下降、行业价格行情下降背景下的竞争性策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可比公司带宽服务的月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带宽复用率方面,带宽服务提供商通常会根据客户使用带宽的情况动态规划、调整带宽服务销售数量,通过带宽复用提高带宽的利用率及销售规模。由于带宽服务商服务客户的类型不同、经营策略不同、带宽质量要求不同,带宽服务商的复用率情况不具有绝对可比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服务于大型互联网客户,大型客户带宽需求规模较大、使用频率较高、通常要求持续、稳定的带宽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提高大客户服务水平,会适当降低带宽复用来保障带宽质量,提高客户服务器的访问速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带宽服务的复用率情况2019年、2020年1-3月发行人带宽服务毛利率为34.12%、25.46%,发行人通过降低带宽售价和复用率提升带宽服务规模及质量,虽然2020年1-3月带宽服务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但带宽服务毛利率依然保持较高水平,发行人在带宽业务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2020年全国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季度全网用户上网时长大幅增长,人均单日APP使用时长达6.7小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4小时,短视频行业用户时长占比大幅至21.1% 2。在此环境下,发行人带宽客户对带宽规模需求和带宽服务质量需求也随之提高,因此2020年1-3月,发行人降低带宽售价和带宽复用率为阶段性的商业策略,后续会根据带宽采购价格行情、市场竞争情况、客户需求及时调整售价及复用率。带宽服务作为发行人IDC服务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在制定经营策略时会同时考虑机柜服务、带宽服务的整体盈利水平、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等。
  未来几年,若带宽采购价格下降、客户对于带宽服务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存在降低销售价格、带宽复用率以维持市场竞争力的可能性。假设带宽复用率最终下降为1,发行人将直接根据带宽采购价格、预期的毛利率水平确定带宽销售价格,保障带宽服务或整体IDC服务的盈利水平。
  3)其他IDC服务
  报告期内,其他IDC服务收入分别为882.56万元、1,533.15万元、2,764.20万元和597.54万元,2018年和2019年分别增长73.72%和80.29%。发行人不断提升云基础设施服务以及相关增值服务能力,除机柜带宽等服务外可以向客户提供专线网路优化、IP地址配套等IDC服务,不断满足客户多种需求,增加客户粘性,相应的其他IDC服务收入随之增长。
  4)发行人IDC服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IDC服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A、云计算时代,数据中心成为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重要基础设施
  互联网行业客户由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数据服务资源需求日益旺盛,随着5G等新通信技术的发展,数据爆炸时代来临,网络视频等内容海量出现,互联网业务的负载将不断增加,对承载互联网业务的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海量数据流量致使IDC业务需求量呈现爆发式增长。随着5G及物联网商用的到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对数据中心的需求量越发庞大。云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产生了大量的数据服务一体化数据中心和带宽需求。
  B、发行人精准把握了大型互联网客户对于云基础设施的新增需求
  互联网行业客户由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数据服务资源需求日益旺盛,上游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张刺激了发行人IDC服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不断优化IDC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大型互联网客户的持续认可。报告期内,由于主要客户的IDC需求量不断加大,发行人及时向主要客户提供机柜、带宽等IDC服务,业务规模随之逐年快速增加,因此发行人IDC服务收入也持续快速增长。
  C、发行人专业化的IDC服务是收入增长源动力
  发行人作为专业第三方IDC服务提供商,相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具备独立性和中立性的优势,可以有效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及其他网络资源服务客户的即时性需求。发行人提供不同运营商、多个网络的连接服务,并且网络不以运营商划分,通过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资源提供大容量的带宽服务,同时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根据客户业务需要及时提供扩容升级等IDC増值服务,包括不同带宽的专线接入、IP地址广播等。发行人根据发展阶段不同,结合客户的需求,从租赁模式到租赁、投资+租赁、合作共建等模式结合,有效的保证了IDC服务的运营效率,因此也提升了其创收能力。
  (2)IP地址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提供IP地址服务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IP地址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6.01%、2.59%、5.16%和4.05%。发行人IP地址服务主要客户为腾讯、京东、华为等互联网及电信服务商,其中IP地址转移服务收入占比较高。2018年发行人部分IP地址转移业务未在年内完成转移程序,致使当年IP地址业务收入较上年出现下滑,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IP地址业务出现波动。
  报告期内,IP地址服务收入规模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由于IP地址转移收入波动导致,IP地址分配相对稳定。由于发行人IP地址转移业务属于间断性服务,发行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转移部分IP地址并一次性确认收入,转移数量及产生的收入不具有明确的趋势性,因此收入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暂未执行新租赁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中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发行人经营IP地址分配业务时向客户提供的是IP地址基础服务,包含保证IP地址清洁且没有路由设备绑定、完成IP地址在APNIC及CNINC官网上的whois信息注册工作、提供IP地址信息系统管理、出具IP地址资源证书并对证书进行查询验证、提供反向解析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发行人按单个IP地址月服务单价及分配时间计算IP地址分配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发行人IP地址分配业务的经营模式是以IP地址分配时间为基础计价的一系列技术服务业务,发行人获取的是技术服务收益,并不适用租赁准则。
  发行人向客户开具6%的信息系统服务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税款。
  (3)通信服务
  通信服务包括通讯技术服务及其他通信服务,其中通讯技术服务业务主要指为运营商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其他通信服务包括流量转售、CDN业务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服务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低,分别为4.30%、3.94%、3.14%和1.43%。发行人通信服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近年来为提升云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探索增加服务类型,通过自主研发、并购等形式进入更多的云基础设施服务细分市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云基础设施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发行人于2020年9月将北京易途客出售,后续不再经营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通用流量业务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支持服务以及后向流量转售服务。
  2018年,发行人通信服务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其他通信服务收入增长较快,2018年其他通信服务收入为1,213.51万元,同比增长1,251.69%。2018年,发行人其他通信服务中包括发行人向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云基础设施服务,该服务包含IDC及销售云主机服务器等综合服务,其中云主机服务器销售价格为714.69万元,致使发行人2018年其他通信服务增长幅度较大。发行人提供云主机服务器销售服务业务属于偶发性交易,收入占比较小。
  1)其他通信服务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通信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毛利额,及其在同期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毛利的占比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IDC服务及IP地址服务,其他通信服务是发行人在云基础设施服务领域及移动通信领域的一些创新及尝试,由于发行人在该等业务经营规模较小且行业变化较快,营业收入及毛利额均有较大波动。整体而言,其他通信服务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额比例均较小,对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其他通信业务各项子业务的营业收入情况发行人子公司风行极客主要从事CDN服务,根据客户使用的CDN带宽流量规模按月计费结算。2019年,CDN服务营业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风行极客新增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互联网客户,CDN销售数量提升。
  发行人曾经子公司北京易途客主要从事流量转售服务,该项业务受行业变化影响较大,由于近年来移动流量市场变化较大、三大运营商持续推进“提速降费”政策,北京易途客赚取价差的空间越来越小,所以发行人流量转售业务收入规模持续下降。发行人已出售北京易途客,发行人未来将不再从事流量转售业务。
  发行人销售商品业务系发行人客户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由于自身开发新项目业务,在采购IDC服务的同时还需要采购云主机服务器以便搭建云服务平台。发行人拥有服务器采购渠道,因此发行人分批采购了云主机服务器并向天数智芯销售。发行人销售商品业务属于提供IDC服务过程中的附带服务,收入占比较小。
  发行人专项咨询服务主要系发行人基于自身积累的IDC经验,为部分客户提供专项的通信行业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代维服务。专项咨询属于项目制服务,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决定项目内容,属于间断性交易,收入占比较小。
  2)通信服务定价依据
  通信技术服务的价格主要由客户的技术开发需求、需求实现的复杂程度、技术开发时间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不存在标准化的产品定价,销售单价不具有绝对可比性。报告期内,北京易途客主要为中国联通提供通信技术服务,根据双方技术方案讨论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CDN服务方面,CDN厂商通常采取峰值带宽计费和流量计费2种方式,其中带宽计费是指按照95计费、日峰值月平均方式进行计费,单位为“元/M/月”,或者日峰值日平均进行计费,单位为“元/M/天”。流量计费按照实际使用的数据量进行计费,单位为“元/GB”。
  CDN主流厂商中,阿里云、腾讯云、金山云采用峰值带宽计费和流量计费2种方式,峰值带宽计费单位为“元/M/天”;网宿科技采用流量计费方式。由于计费方式不同,且实际销售价格相比于公开报价信息存在较大折扣,CDN服务销售单价不具有直接可比性。
  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山云”)、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刻得”)和发行人采用峰值带宽计费,计费单位为“元/M/月”。
  近年来,以阿里云、腾讯云为代表的公有云厂商进入CDN行业拓展了CDN业务中小型客户市场,抢夺长尾市场。面对行业竞争的压力,发行人及其他CDN厂商普遍采取价格跟随策略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CDN价格逐年降低。
  2018年,发行人CDN服务的销售单价为10元/M/月,与白山云2018年平均销售单价9.18元/M/月、优刻得2018年平均销售单价9.16元/M/月不存在显著差异。2019年,发行人CDN服务的销售单价为7.5元/M/月,与优刻得2019年平均单价6.98元/M/月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CDN服务定价具备公允性。
  流量转售方面,北京易途客不提供手机流量的使用服务,主要通过交易系统对接流量交易的上下游,不承担流量产品的保管和存灭风险,同时不具有流量产品的定价权,根据下游经营机构和上游运营商或者分销渠道的价差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北京易途客流量转售差额约为运营商流量报价的1%,北京易途客赚取的收益相对于流量本身价格价值极低,符合流量转售业务的市场特点,具有公允性。
  销售商品方面,发行人向天数智芯销售的云主机服务器涉及多种型号,由于服务器产品型号、技术规格、产品性能存在差异,产品价格存在不同。
  发行人向戴尔服务器线下经销商采购云主机服务器后销售给天数智芯,销售价格与戴尔官网参考价格相比较低,但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销售商品业务定价具备公允性。
  专项咨询服务方面,主要由客户的需求、需求实现的复杂程度、时间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发行人确定承接项目方案后与客户根据双方技术方案讨论结果、服务实施内容、时长、难度等方面讨论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服务价格。专项咨询服务不存在标准化的产品定价,销售单价不具有绝对可比性。
  3、同行业营业收入增长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可比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长率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总额虽然低于光环新网、万国数据、世纪互联等龙头企业,但收入增长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行业中位数,发行人目前为行业内成长性较高的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1)2016年至2017年,发行人IDC业务开始起步,2016年发行人开始承接
  京东的云基础设施业务。由于京东对云基础设施需求增加,2016年、2017年发行人逐步承接了京东机柜等服务的订单,IDC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6年发行人IDC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收入规模较低,随着京东客户业务的逐步开展,导致发行人2017年比2016年收入增长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
  2)2017年至2018年,发行人IDC业务规模持续扩张。2017年起,一方面
  发行人与京东在IDC领域的业务合作持续深化,利用作为专业第三方IDC服务提供商相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具备独立性和中立性的优势,有效整合基础电信运营商及其他网络资源服务客户的即时性需求,机柜及带宽服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2019年,发行人为增加下游客户及上游基础电信资源的粘性,通过拓宽
  经营模式提升盈利能力,紧随大型互联网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发展的战略性布局,为其提供更长周期的IDC综合性服务。一方面,发行人积极拓展客户群体,2019年通过北京马驹桥二期数据中心与快手科技开展业务合作。另一方面,发行人与北京春禄开拓合作共建数据中心的模式以及投资天津臻云数据中心锁定供应商,同时开始研发节能技术,丰富业务服务内容,提高盈利能力。由于上述两种模式需要较大金额的资本投入以及一段时间的建设周期,为客户提供机柜租用及服务器托管服务的数量增速慢于租赁模式。发行人虽然2019年收入增速放缓,但仍处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且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