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构建业内领先的数据采集平台(DCP)、智能大数据平台(EDP)和面向客户的BIdata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综合查询、风控反欺诈、关联洞察、反洗钱、商业智能和解决方案类服务。
标准化产品、项目服务、综合查询类、风控反欺诈类、关联洞察类、反洗钱类、商业智能类、解决方案类
综合查询类 、 风控反欺诈类 、 关联洞察类 、 反洗钱类 、 商业智能类 、 解决方案类 、 客户化项目服务类 、 企业查询 、 高管探查 、 专题数据服务 、 上市公司查询 、 组织机构查询 、 企典 、 风铃 、 空壳公司识别 、 关联方反欺诈 、 企业主关联核验 、 组织机构四要素核验 、 企业图谱 、 集团派系 、 关联方 、 全貌族谱 、 实际控制人挖掘 、 多节点关联 、 受益所有人 、 客户尽职调查 、 受益所有人监控 、 客户KYC持续识别 、 新企速递 、 智能标签 、 融e开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按行业 | 数据信息服务 | 6765.52万 | 100.00% | 1070.66万 | 100.00% | 100.00% | 84.17% |
| 按产品 | 标准化产品 | 6289.25万 | 92.96% | 1005.46万 | 93.91% | 92.78% | 84.01% |
| 客户化项目服务类 | 476.27万 | 7.04% | 65.21万 | 6.09% | 7.22% | 86.31% | |
| 按地区 | 华北 | 2802.13万 | 41.42% | - | - | - | - |
| 华东 | 2321.36万 | 34.31% | - | - | - | - | |
| 中南 | 1307.35万 | 19.32% | - | - | - | - | |
| 西南 | 206.05万 | 3.05% | - | - | - | - | |
| 西北 | 72.67万 | 1.07% | - | - | - | - | |
| 东北 | 55.96万 | 0.83% | - | - | - | - |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元素咨询有限公司 |
393.32万 | 9.43% |
| 客户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元素咨询有限公司 |
195.05万 | 13.06% |
(一)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利润水平呈持续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全部由主营业务,即数据信息业务收入贡献,主营业务突出。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1.54%、43.54%,报告期内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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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利润水平呈持续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全部由主营业务,即数据信息业务收入贡献,主营业务突出。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1.54%、43.54%,报告期内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54%、43.54%。
①标准化产品
公司向客户提供自身成熟的标准化产品线及服务,相关产品依据功能侧重可以划分为综合查询类、反洗钱类、风控反欺诈类、商业智能类、关联洞察类和解决方案类等不同细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标准化产品收入以综合查询类、关联洞察类、风控反欺诈类和反洗钱类为主。
综合查询类细分产品是公司标准化产品系列的基础产品,也为公司标准化产品系列贡献了主要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智能化、精加工产品均需以综合查询类产品为基础,随着公司产品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产品功能的不断创新,该等基础产品收入金额也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公司智能化、精加工产品在市场上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上述基础产品的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反洗钱类、风控反欺诈类和商业智能类产品均为公司向客户提供的高技术产品,相关产品能在银行等客户的反洗钱审核、信贷审核等多种应用场景中有效帮助客户提高审核效率、降低审核成本,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
此外,在2017年末我国政府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的背景下,公司及时跟进监管趋势,高效创新推出反洗钱类产品,有效满足了自身客户相关需求,并实现了相关产品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对其他各类产品的收入增长产生了带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化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95%以上,因此标准化产品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核心动力。
②客户化项目服务
公司为了满足客户多元化、定制化的需求,在以上述标准化产品为主的基础上,也会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项目服务。公司通过该等项目服务一方面及时响应客户特定需求,另一方面也将获取的客户需求信息及时融入自身标准化产品当中。
基于上述定位,公司报告期内该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低,与该等业务辅助性定位相匹配。
(2)按销售方式分类的构成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和直销体系搭建,已形成了自身较为成熟的销售业务体系,因此报告期内直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模式,其销售金额占比均在70%以上。与此同时,公司也积极维护代理商的合作关系,高效拓展自身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代理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比稳定在23%至27%左右水平,其中渠道式代理为主要代理模式。
公司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作为自身核心竞争力并为之投入大量资源,在销售体系构建上则需要与市场成熟渠道进行合作。公司与代理商的合作模式包括渠道式代理、分成式代理两类,主要区别在于收入确认金额及代理费用的核算差异:对于渠道式代理模式,公司会按照销售金额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同时根据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支付给代理商的渠道推广费并计入销售费用;对于分成式代理模式,公司会按照与代理商约定,仅将自身分成部分收入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历史上长年合作方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分成式代理模式外,与其他代理商均采用渠道式代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代理商管理制度,与代理商的合作均在友好协商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与分成式代理商的分成比例通过协商确定,与渠道式代理商约定的渠道推广费计提比例通常在20%-30%左右。
(3)按产品或服务收费模式的构成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针对不同的客户以及不同的业务合作背景推出了不同的收费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包年收费模式。由于公司所提供的大数据产品及服务能够有效辅助客户提升自身内部流程效率,大幅节约相关成本,而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是持续性的,因此客户更倾向于以包年方式购买公司产品及服务以满足自身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公司接触的客户存在差异化的需求,部分客户还会接受公司提供的项目制服务,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也提供按实际用量收费和按批量交付收费等其他收费模式,以此更好的贴近客户需求。
包年收费模式下,公司会与客户约定一定服务期限,并在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收入,与此同时公司通常还会与客户约定服务期限内的使用量上限。报告期内,包年收费模式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在64%以上。
(4)按地域分布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的主要地域为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具体而言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经济发展成熟度较高的地区,这与公司目标客户的分布区域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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