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特种电源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纵向研发项目收入、芯片销售及受托服务费用等,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63.95万元、35,935.54万元、42,545.24万元和25,451.78万元,最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49.39%。受益于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1)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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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特种电源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纵向研发项目收入、芯片销售及受托服务费用等,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63.95万元、35,935.54万元、42,545.24万元和25,451.78万元,最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49.39%。受益于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1)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分立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2,807.35万元、27,698.06万元、29,652.22万元和18,284.41万元,最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52.16%;集成电路销售收入分别为1,717.04万元、2,319.81万元、2,550.54万元和2,303.30万元,最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21.88%,两者合计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8.90%。公司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尤其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①我国国防支出持续增加、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受国际局
势影响,军用产品更加强调自主可控,对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的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发展情况。
②公司2021年度分立器件收入增长较快除了受益于行业发展,亦是公司长
期深耕该领域的成果。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公司已成为中航工业、兵器工业、航天科工、航天科技、中国电科等军工集团及中物院等部分下属单位的军用分立器件前三甚至第一大供应商。2021年度,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基本呈现一定程度增长;同时,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2021年度成为D-1单位分立器件第一大供应商,D-1单位向公司采购需求增加,当年公司向D-1单位销售金额比上年增加6,082.81万元。
(2)特种电源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特种电源销售收入分别为4,539.56万元、5,917.67万元、10,342.48万元和4,864.07万元,最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50.94%。报告期内特种电源收入逐年增长,尤其2022年度特种电源收入较2021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向A-1单位销售X型号电源的收入增加所致。A-1单位是公司报告期内特种电源第一大客户,系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为装备总体单位;公司作为A-1单位的配套单位,向其供应的X型号特种电源直接列装某型战机。报告期各期,公司向A-1单位销售X型号电源收入分别为719.03万元、1,634.99万元、5,389.44万元和2,577.56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
军工电子产品按照集成程度可分为整机级、分系统级、模块级及元器件级,其中模块级、元器件级产品通用性、兼容性较强,是各类武器装备的基础单元。
公司产品主要属于元器件级、模块级,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电子六大领域。由于上述配套特点,公司的客户涵盖了各大军工集团,各军工集团均为中央直属大型企业,其下属单位遍布全国,因此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分散,不存在产品销售集中于特定区域的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主营业务收入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军方或军工客户采购计划、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半年通常略高于上半年,符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小,主要系客观环境导致公司及客户正常生产和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5、主要产品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分立器件产品2021年度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增长39.47%,主要系高于七专等级(包括国军标级、宇航级等)的分立器件产品的单价较高、收入占比提升所致。报告期内高于七专等级产品单价系其他等级产品单价的4倍-6倍左右;由于客户对高等级产品需求增加,2021年高于七专等级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2020年的21.02%增长至42.20%。分立器件产品2023年1-6月销售单价较2022年度上升33.69%,主要系七专等级二极管销售单价上升导致。单价较低的开关二极管销量占比下降,单价较高的静电防护二极管、肖特基二极管、瞬态电压抑制二极管等产品销量占比上升,拉高了七专等级二极管整体单价。
报告期内,电源产品单价逐年大幅上升,主要受销售产品结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非标定制电源结构复杂、定价较高,且销售数量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非标定制电源平均售价分别是其他电源产品平均售价的50倍至60倍左右,非标定制电源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3.02%、47.46%、75.08%和73.55%。其中X型号和Y型号电源结构复杂、生产周期长、定价高的特点最为明显,上述两种电源均为一次配套产品,对公司开拓市场、积累技术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X型号和Y型号电源合计金额分别为719.03万元、1,634.99万元、6,500.98万元和2,577.56万元。特种电源产品定制化特点明显,公司根据客户性能指标需求设计和生产相关产品,2023年1-6月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高价值特种电源销售增多。
集成电路产品2021年度单位售价明显低于其他年度,主要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动导致。2021年度销售的某型号光电耦合器数量大、单价低,拉低了集成电路平均销售价格,当年该型号光电耦合器销售数量占全部集成电路的36.61%,平均售价为其他集成电路的6.56%。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7.74万元、316.35万元、834.30万元和1,159.0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8%、0.84%、1.90%和4.37%,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公司的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同一控制下其他主体回款导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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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特种电源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纵向研发项目收入、芯片销售及受托服务费用等,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63.95万元、35,935.54万元和42,545.2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9.39%。受益于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1)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分立器件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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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特种电源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超过9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纵向研发项目收入、芯片销售及受托服务费用等,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63.95万元、35,935.54万元和42,545.2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9.39%。受益于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1)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分立器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2,807.35万元、27,698.06万元和29,652.2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2.16%;集成电路销售收入分别为1,717.04万元、2,319.81万元和2,550.5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1.88%,两者合计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8.90%。公司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尤其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①我国国防支出持续增加、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受国际局
势影响,军用产品更加强调自主可控,对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等产品的需求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收入的变动趋势和幅度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②公司2021年度分立器件收入增长较快除了受益于行业发展,亦是公司长期深耕该领域的成果。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公司已成为中航工业、兵器工业、航
天科工、航天科技、中国电科等军工集团及中物院等部分下属单位的军用分立器件前三甚至第一大供应商。2021年度,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基本呈现一定程度增长;同时,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2021年度成为D-1单位分立器件第一大供应商,D-1单位向公司采购需求增加,当年公司向D-1单位销售金额比上年增加6,082.81万元。
(2)特种电源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特种电源销售收入分别为4,539.56万元、5,917.67万元和10,342.4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0.94%。报告期内特种电源收入逐年增长,尤其2022年度特种电源收入较2021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向A-1单位销售X型号电源的收入增加所致。A-1单位是公司报告期内特种电源第一大客户,系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为装备总体单位;公司作为A-1单位的配套单位,向其供应的X型号特种电源直接列装某型战机。报告期各期,公司向A-1单位销售X型号电源收入分别为719.03万元、1,634.99万元和5,389.44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
军工电子产品按照集成程度可分为整机级、分系统级、模块级及元器件级,其中模块级、元器件级产品通用性、兼容性较强,是各类武器装备的基础单元。
公司产品主要属于元器件级、模块级,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业、电子六大领域。由于上述配套特点,公司的客户涵盖了各大军工集团,各军工集团均为中央直属大型企业,其下属单位遍布全国,因此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分散,不存在产品销售集中于特定区域的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主营业务收入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军方或军工客户采购计划、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半年通常略高于上半年,符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小,主要系客观环境导致公司及客户正常生产和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5、主要产品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分立器件产品2021年度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增长39.47%,主要系高于七专等级(包括国军标级、宇航级等)的分立器件产品的单价较高、收入占比提升所致。报告期内高于七专等级产品单价系其他等级产品单价的4.5倍-6倍左右;由于客户对高等级产品需求增加,2021年高于七专等级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2020年的21.02%增长至42.20%。
报告期内,电源产品单价逐年大幅上升,主要受销售产品结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非标定制电源结构复杂、定价较高,且销售数量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非标定制电源平均售价分别是其他电源产品平均售价的50倍至60倍左右,非标定制电源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3.02%、47.46%和75.08%。其中X型号和Y型号电源结构复杂、生产周期长、定价高的特点最为明显,上述两种电源均为一次配套产品,对公司开拓市场、积累技术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X型号和Y型号电源合计金额分别为719.03万元、1,634.99万元和6,500.98万元。
集成电路产品2021年度单位售价明显低于2020年度及2022年度,主要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动导致。2021年度销售的某型号光电耦合器数量大、单价低,拉低了集成电路平均销售价格,当年该型号光电耦合器销售数量占全部集成电路的36.61%,平均售价为其他集成电路的6.56%。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7.74万元、316.35万元和834.3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8%、0.84%和1.90%,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公司的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同一控制下其他主体回款导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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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34.05%、22.70%,2017-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25%,持续稳定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线收入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其中集成电路业务收入增速较快,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业务规模较小。
(1)半导体分立器件
报告期,半导体分立器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31%、70.36%、72.76%和79.22%,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2019年半导体分立器件收入分别增长25.24%、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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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34.05%、22.70%,2017-2019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25%,持续稳定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线收入整体保持增长态势,其中集成电路业务收入增速较快,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业务规模较小。
(1)半导体分立器件
报告期,半导体分立器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31%、70.36%、72.76%和79.22%,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2019年半导体分立器件收入分别增长25.24%、26.89%,保持稳定增长。
(2)电源
2018年,公司电源收入同比2017年增幅为59.90%,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电源业务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电源的订单量不断快速提升。
2019年公司电源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①2019年,发行人电源事业部重点攻克两项配套研发项目,并实现交付;通常而言,研发项目验收周期较长,因此前述两项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前述项目占用电源事业部大量人力、物力,但未能提升2019年收入。
②公司于2019年实现销售的A产品均以合同暂定价确认收入,实现收入1,262.61万元,贡献毛利-289万元,后续A产品审价完成后,订购方将以审定价与合同暂定价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差额调整将计入审价当期的收入,无法体现在2019年当年的销售收入当中。
2020年1-6月,公司电源收入占比继续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第二季度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验收周期较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而电源验收周期较长,下游客户生产恢复的效果尚未完全体现,受此影响电源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3)集成电路产品
公司集成电路收入较少,但占比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3.89%、4.83%、7.41%和8.03%。公司于2018年建成新厂区,并新购置大量晶元切割、筛选试验相关设备。场地、设备的改善及人员的扩充,使公司有条件加大力度推进集成电路业务拓展,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提高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模式/定价方式区分
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电源、全部半导体产品销售以竞争性谈判、征询议价等市场化方式定价,各期收入占比超90%;以审价定价产品销售收入及研发项目收入占比较少。
(1)A产品
因尚未完成审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的A产品均以合同暂定价确认收入。2019年及2020年1-6月,A产品均实现销售,但均未完成审价,公司以合同暂定价确认收入1,262.61万元、287.61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03%、5.08%。
通常一款产品从通过设计定型到最终审价所需时间约在4年左右,已验收的产品后续逐批完成审价,将对公司收入造成影响。
实务操作过程中,由于审价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完成审价的产品,供销双方在合同中按“暂定价格”进行结算,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审价批复或同等效力文件下发后,供销双方根据已销售产品数量、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差异情况确定调价金额,此时公司取得了收取补价款的权利或承担退还价差的义务,并将调整金额确认或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调整金额的确定及收取补价款的权利或承担退还价差的义务均根据审价批复或同等效力文件,审价后将调整金额计入审价当期符合公司业务实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一致。
(2)研发项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纵向研发项目均在验收时完成审价,并以审定价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共19项纵向研发项目完成验收,全部为半导体分立器件相关,包括15项新品研制项目,1项型谱项目,3项贯标项目。纵向研发项目一方面提升公司收入,另一方面解决了行业需求且提升了公司生产工艺水平,具体如下:
15项新品研制项目均实现了对标进口器件型号国产化替代,为元器件国产化做出贡献。型谱项目重点建设了半导体电磁脉冲防护二极管系列二极管批生产能力,3个贯标项目提升了系列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均由相关国家机关拨款支持,体现了国家对高精尖领域配套企业技术升级的重视与支持。
3、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别区分
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军工集团及下属单位,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均超过80%;来自国家机关的收入为承担纵向研发项目实现的收入;科研院所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防科大等;其它企业主要为航天、航空等领域配套企业,贡献收入约占10%左右。
4、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区域遍布全国。从产品销售地区分布来看,公司收入地区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1)航天、航空等领域产业分布由国家统筹安排,因此全国各区域分布较为平均,受经济发展因素影响较小;
(2)华南地区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南部沿海区域航天、航空等领域企业较少。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每年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下游企业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投资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都有较强的计划性。下游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投资计划,并逐级审批,订单量从年中开始增多,产品交付和验收多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收入出现了“先抑后扬”的态势,第一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第二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30%,恢复了高速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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